近日,大量QQ号被盗的消息在网上引发关注。不法分子通过短信验证码盗取并修改用户的手机号码和QQ密码,然后利用盗取的QQ实施诈骗活动,造成众多用户及其QQ好友的财产损失。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获悉,一名19岁男子通过非法解封涉嫌违法犯罪的QQ号获取利益,最终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获刑。
该男子帮助他人非法解封QQ号,获利15万余元。

据通州法院介绍,近年来,QQ号被盗事件时有发生,“刷脸解封QQ,轻松实现财务自由”“登录注册APP,一天赚几百元”等不良广告充斥网络平台,不仅扰乱了网络空秩序,还滋生了一系列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近日,通州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解封涉嫌违法犯罪的QQ号并非法获利案。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出生的小刚初中辍学跟随父亲打工,靠搬砖挣钱。从小学习成绩优异的小刚喜欢电脑设计,于是一边工作一边在培训机构学习电脑设计。为了多赚钱,小刚工作后在QQ群里帮别人推送兼职信息广告,但由于广告频繁,他的QQ账号被冻结。
账号被冻结后,小刚为了快速找回QQ号,从网上寻求帮助解封。缺乏法律意识的小刚在与解封QQ号的人交流过程中,知道帮助别人解封QQ号可以赚钱,而且钱来得很快。随后小刚开始学习启封QQ号,并花500元从别人那里购买了启封设备和网站,开始接大量订单,专门从事启封QQ号服务。半年来,小刚利用手机软件和网站资源,非法解封涉嫌违法犯罪的QQ号3万余个,共计获利15万余元。经核实,小刚解封的多个QQ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
法院: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八个月。
通州法院认为,肖钢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依法惩处。考虑到小刚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到案后,小刚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悔罪,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同时,小刚无犯罪记录,部分违法所得已被冻结,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通州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肖钢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责令其退还违法所得。宣判后,小刚没有上诉。
新京报记者薄启宇
校对李丽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