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决定:于波任延庆区委书记,叶大华任区委副书记,提名区长人选

  4月14日,延庆区领导干部大会召开,宣布市委决定:

  于波同志任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员会书记。

  叶大华同志任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员会副书记。

  市委同意:提名叶大华同志为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区长人选。

  市委建议:免去于波同志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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