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金女士在苹果体验店花9299元买了一部iPhone 12 Pro Max。拿到新手机的她满心欢喜,但当她使用时,却因为一个关键问题发现了背后惊人的真相。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我们看一看。
原来,这部iPhone 12 Pro Max手机是在重庆南坪安百里苹果体验店买的。在那个时候,它是一个全新的包。店员当着她的面打开包裹,激活了手机。当她使用这部新手机时,其中一个按钮坏了。她去体验店咨询。他们说可能需要拆开检查,新机器也要拆开。她没有接受。正好她有个朋友是修手机的,她想先找个朋友看一下。这一看不要紧,我在手机里找到了秘密。

朋友用序列号查了手机的激活时间,发现手机在金女士买之前10天就已经激活了。手机是7月21日购买的,当场激活,但根据查询,手机是7月12日激活的,比购买手机早9天。一部全新未开封的新手机,怎么会这样?

为了进一步确认,金女士拿着手机到观音桥的苹果直营店查看了一下。查询显示,这部手机是6月27日售出的,而金女士是7月21日购买的,证明不是新机。并且苹果售后人员告诉金女士在手机里检查手机,找到型号选项。如果都是原装的,没有维修过,它的型号是m开头的,金女士的手机是NG开头的,售后人员说已经维修过了。
她花9299元买的东西,竟然是一台维修机。金女士立即找到南坪安百里苹果体验店询问情况。店长承认,金女士买的确实不是新手机。造成这个错误的原因是当时仓库和销售的疏忽。仓库在调货的时候,把修好的机器调错了。碰巧的是,发货的工作人员离开了公司。8月份清点库存时,他发现机器库存不对,但不知道机器去了哪里。店长表示,发生这样的乌龙事件,主要是员工业务水平差造成的。
金女士表示不能接受苹果体验店店长的这种解释。金女士说:修好的手机可以全包吗?而且打开后激活步骤和新手机一样,说明他们之前刷过手机!这一点他们都清楚!他们在欺骗消费者!金女士要求店家按照“假一赔三”的方法处理,而苹果体验店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手机不是假货,只能算有缺陷,不认可三倍赔偿。我只愿意给金女士更换新机或者退货。目前,金女士已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此事,此事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对于此事,店长解释是有失误,仓库发错货,店员刚好是新手。然而,金女士买的手机被重新包装。店员当着她的面打开激活,就像卖新手机一样。这么多巧合和疑点,店长的话很难自圆其说,让人不得不怀疑店家可能是故意为之。
如果体验店打算把翻新机当新手机卖,是对顾客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有这种行为,商家应该赔偿消费者。
最后,希望商家能够保持诚信,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各项数据,确保产品万无一失,以免落入不良商家的套路。
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女士要求的三倍赔偿是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