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拉进群,完成简单任务就能赚到可观的提成。几次之后,受害人对这种模式完全信任,被“培养”,一步步落入诈骗分子设下的陷阱...
去年底,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受害人被“群信”吸引刷单,交钱,然后被骗走钱财。犯罪嫌疑人落网后,蔚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固定证据,穷追不舍,对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在抓捕阶段开展追缴和损毁工作。
开始噩梦。
2021年11月,蔚县的白被拉进了一个“Aauto快人群”,群内成员称可以通过在群内点赞赚取提成。正在哺乳期的白,看到群友给群里点赞后发来领取红包的截图,一天收入近百元,以为自己没有收入,家里经济负担很重。带孩子挣钱买菜也是好事,于是他一步一步地按照集团专案组的指示去做。该小组的任务从点赞和关注获得2元左右的小红包,到通过提前刷单获得10元以上的大额返利。果然,短短一个下午,白就赚了70多元。
晚上,群专案组在群内推送一个链接,说当天群内任务已经结束。如果想继续做任务,可以下载这个链接。经过一下午的工作,白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份赚钱的“好工作”。为了赚更多的钱,她毫不犹豫地点击链接继续做任务。
这个页面显示是全球购的APP。白注册账号后,平台客服发来任务,对方让他转账78元,然后去购买指定商品。购买成功后,100元会返还到他的银行账户,一个任务赚22元。任务涉及金额越大,返点越多。
白的心完全被感动了。从2780元到8400元,在完成了几轮大额任务后,白看到账户上可以提现的金额已经达到数万元。但是到了提现的时候,客服指出其操作有误。如果你想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你必须再次转账。
白某急于提现,就按照客服的指示一步步操作。几经转账,就在最后57591元被转出后,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样,白突然反应过来,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即报警。
同期,像白这样的其他14名受害者也遭遇诈骗,损失共计73万余元。
早期干预

经过三四个月的缜密侦查,蔚县警方发现了30多名犯罪嫌疑人,并将其全部抓获。集中批捕讯问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通过对证据的梳理,公诉人发现这是一个以小额返利为诱饵,以“刷单”、“先行赔付”等方式将受害人“引流”到诈骗平台,然后让受害人遭受诈骗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
张是整个犯罪集团的主谋。2021年4月,张无意间在QQ群里看到招聘“演员”“委托”的工作。所谓“委托”,就是在群里伪装成女性,“马宝”和大家聊天,让群里“热”起来。
经过简单的训练,张被拉进了一个小团体,这个小团体里有任务军官,有像张一样的“托”,也叫“剧组”。在这个小组里,监工会给“拓”一个任务。所谓的任务,一开始只是喜欢和关注,然后收红包。后续是大额返利活动...群里的“陀”就像一个演员,按照监工的指示在群里聊天做任务,把红包截图发回到群里。这样烘托气氛,给群里的受害者洗脑。
几轮任务下来,专案组会在群里发一个诈骗平台的链接,让受害人继续在诈骗平台上做任务,然后被骗。
做了一段时间“信任”后,张某从自己的网站上得知,招募“信任”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于是开始在微信群、QQ群招募“群信任”。一些“宝妈”和在校学生往往被这种在家就能挣钱的工作吸引,纷纷参加了“信托”。虽然他们知道自己在作弊,但是一天近百元的收入让他们忽略了这个风险。
后来被招募的杨、范等许多人被利益所吸引,也做起了“受托”的工作,招募、管理“受托”,从中牟取利益。几个月的时间,张某从“托人”发展到“被托人”,再到现在整个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成员多达30余人。
固定证据
检察官发现,多名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参与和收益情况,与客观证据存在明显冲突。如果信息不清,司法机关无法准确区分嫌疑人的角色和地位。

如何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公诉人认为“网络是有记忆的”,获取电子数据证据是最客观真实的。但是,面对海量的电子数据,如何做到既有针对性又不遗漏事实的取证呢?办案人员通过制表的方式整理出每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相应的客观证据,将需要补充证据的人员分为两类。如果供述与客观证据明显矛盾,将调取全部个人账户信息;如果口供与客观证据基本一致,将调取涉案主要电子数据,大大减轻了侦查人员的取证压力。
同时,为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权益,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过程中,积极搭建犯罪嫌疑人家属返还赃物平台。通过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解释法律,引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许多家庭表示愿意弥补被害人的损失,积极返还赃物。
对不逮捕的嫌疑人及其家属进行警示教育。
最终,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全部得到弥补,最大程度上实现了追偿。
今年6月2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张等6名犯罪集团主要嫌疑人批准逮捕。对5名孕妇、哺乳期妇女、5名在校学生等10余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结合其认罪悔罪、退赔情况,作出了相应的不批准逮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