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已接单请尽快预付车费

核心提示12月7日,因被媒体报道“涉嫌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业务”等问题,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嘀嗒、哈啰等顺风车平台公司进行了提醒式约谈。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被约谈后,嘀嗒出行顺风车仍有“添加感谢费”功能,乘客在叫车

12月7日,因媒体报道“涉嫌以搭车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业务”等问题,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嘀嗒、Hello等搭车平台公司进行提醒约谈。

《经济导报》记者采访后注意到,迪达公司搭车客仍有“加感谢费”的功能,乘客在叫出租车时可以通过“加价”的方式督促搭车客主动接单。但这种方式似乎与“分担旅行费用或免费互助”相违背。

事实上,很多地方的交管部门对于顺风车是否合规,总是有不同的理解。据了解,山东潍坊青州交管部门以迪达公司涉嫌违规为由,对今年接单的司机进行了处罚;东营、淄博等地的交管部门也不认可迪达公司的模式符合搭便车的定义。在省外,合肥交管部门今年多次重申,顺风车不合规,其在合肥的顺风车业务全部违法。7月,其一次性向搭车平台开出30张罚单,罚款9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迪达公司正计划在香港上市。但在合规性存疑、多个地方交管部门不认可的情况下,“滴答”模式的可持续性显然会影响上市,从而影响公司估值。

“涨价叫车”违背了顺风车的初衷

为了体验顺风车业务,经济导报记者10日下午提前下单预定了第二天上午的行程,7点半左右从济南燕山立交桥附近到历山路与泺源街交叉口的大众传媒大厦。

然而,经济导报记者行程发布后,搭车人一直没有接单,他贴心地提醒我,“明天7点15分可以查预约”。

在等待过程中,《经济导报》记者发现,在嘀嘀打车等候页面上有一个“添加感谢费”的选项,金额分别为5元、10元、20元和其他金额。迪达公司在选项下特别说明,“感谢费归车主所有。加了之后,店主接单会更积极!”

在经济导报记者加了5元感谢费并预付车费后,车主终于拿着账单,同意11日上午8点前来接经济导报记者。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交通运输部曾明确表示,私人小客车合乘又称合乘,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提前发布出行信息,出行路线相同的人选择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担部分出行费用或免费互助的一种共享出行方式。

从迪达公司提供的11日行程结束后的票价明细来看,经济导报记者一共支付了16.10元,包括交通费、里程费和感谢费。这个价格和出租车基本持平。

就单一的“感谢费”而言,这笔超出正常出行成本的费用,似乎与“分担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规定相悖。

“虽然‘感谢费’是乘客自愿缴纳的,但顺丰车主在正常成本之外收取‘感谢费’,实际上增加了自己的收入。他还把这个费用作为吸引车主的宣传点,涉嫌违背不盈利的初衷。”山东龙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说。

山东很多地方不认可乘车模式。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12月7日中央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采访中,指出媒体报道的“附近订单”功能偏离顺风车性质,涉嫌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业务,要求纠正顺风车产品,不得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网约车服务;我们应该坚持乘坐的本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乘坐的规范运行。

据了解,迪达公司在约谈后,已将“附近订单”功能修改为“临时路线”功能,且不说“改名”能否起到应有的作用。只有“加感谢费”的功能依然存在,而被当地交管部门诟病的乘客先发单,车主后接单的现象,给嘀嗒模式的合规性打上了一个问号。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在此次约谈之前,已有多起因不认可顺风车模式而处罚司机或平台的案例。

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初,东营的常先生用迪达公司软件注册成为一名顺风车用户。本来他是想减轻出行压力,在路上找乘客省点油钱。但是,这点油钱没省多少,他却被罚了一万块。

从常先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可以看出:8月3日上午,青州市运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青州北站进站口对常先生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在事发前一天使用迪达公司软件接单,该订单为乘客提前下达,乘客通过平台支付90.3元车费。最终认定常先生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该订单属于乘客事先发布,订单的起点是东营,终点是青州北站。“青州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指导意见,车主必须提前发布出行信息,乘客可以自行选择,而不是车主选择乘客的出行需求。迪达公司是乘客提前放行,车主选择乘客,所以不是免费乘车。

对于滴滴公司平台的运营模式,东营市交通局运管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不认为滴滴公司的模式符合搭便车的相关定义。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城市运输科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迪达公司只是擦边球。

一次开出30张,合规存疑或影响上市。

事实上,不仅山东一些地方交管部门不认可,其他很多省市也不认可“点击换乘”模式。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在今年1月回复“合肥有哪些合法的网约车平台”问题时,称“嘿,安安是非法平台”;9月初,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在回复网友“在滴滴公司搭车是否合法”问题时明确表示,“滴滴等自称搭车的平台公司,不符合指导意见中对搭车的定义和要求。所以其在合肥的顺风车业务是不合法的。"

经济导报记者在合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查询发现,仅2020年8月11日,运营滴滴公司的北京畅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因“无经营许可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开出4张罚单,共罚款12万元。2020年7月9日,同样的原因,合肥运管处一天之内给北京畅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出30张罚单,罚款总额90万元。

在黑猫、聚投诉等平台上,有很多兰州、昆明、贵阳、赣州等地的帖子。在那里,出租车司机因通过“迪达公司”接单而被当地交管部门处罚,然后投诉迪达公司虚假宣传。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10月,迪达公司向港交所提交招股书,拟在香港上市。招股书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嘀嗒已在全国366个城市提供搭车服务,注册私家车主约1920万人,其中超过一半为认证私家车主,嘀嗒公司App注册用户达1.8亿。目前,迪达公司的业务主要涵盖三部分:搭便车、智能出行、广告和其他服务,主要盈利点仍是搭便车。

但从嘀嗒公司被约谈,以及多地交管部门对嘀嗒平台搭车人或接单“非法营运”的处罚来看,嘀嗒公司搭车模式仍存在较大的合规风险。在这种隐性风险没有消除的情况下,迪达公司的搭便车模式能否得到投资者的认可并成功上市,显然还需要观察。《经济导报》记者也将继续关注点乘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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