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的管理规定

核心提示  3月30日,《安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5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此举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  鼓励网约车新业态创新和规范发展  2

3月30日,《安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将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鼓励网约车新业态创新和规范发展。

2017年6月,安庆出台《安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对平台公司、车辆标准、驾驶员准入条件等进行了明确。

但随着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融合发展,安庆的网约车运营规模逐渐扩大。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由于规则中的一些限制性条款无法合法落地,部分网约车公司长期非法运营,导致安庆网约车达标率较低。同时,社会车辆通过非法平台非法运营,也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影响了行业的安全稳定,损害了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

2020年2月,市司法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开展立法调研、政策研究和专家论证。2021年9月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网约车合规进程。在国家确定的网约车管理基本原则和框架下,结合安庆市实际,安庆市重新制定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约车管理的具体事项,包括网约车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运营要求、网约车驾驶员的条件,以及网约车经营许可、网约车驾驶员证发放等行政许可的具体实施。”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王振斌说。

《暂行办法》以乘客为导向,通过提升传统出租汽车服务水平,鼓励网约车新业态创新和规范发展,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截至今年2月底,安庆已为14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其中包括安庆和兴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万顺交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等。529人获得了网约车驾驶证,141人获得了网约车运输证。

效力范围覆盖全市行政区域。

《暂行办法》共七章37条,明确了网约车的发展定位、效力范围、运力规模和运价机制、主体责任和经营者准入条件。

《暂行办法》明确,网络约租车也是出租车的一种。安庆市将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行业的原则,统筹、规范、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络约租车服务,实现网络约租车和巡游出租汽车交错发展、差异化经营,为乘客提供多样化服务。

《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效力范围界定为安庆市整个行政区域,覆盖所有县区和辖区。综合考虑安庆人口、城市交通状况、城市公共交通配置、出租车里程利用率、出租车运力规模预测等因素,安庆将建立网约车行业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申请网约车业务的,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必须具备营利性法人资格;采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协议,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本市有具备相应能力的服务机构,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有投诉处理等服务能力。

《暂行办法》还明确了网约车经营许可期限,规定许可有效期为8年。有关部门将根据许可期限内的经营行为和质量信誉评估决定是否批准延期。

拟从事网约车业务的驾驶员须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已在本市登记身份信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和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不超过60岁。取得本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也可以从事网约车服务。交通部门可结合当地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网约车具体标准和运营要求。

此外,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将被强制报废。行驶里程不足60万公里但驾驶年限达到8年的,退出网约车业务。

网约车运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对于快速发展的网约车用户信息泄露等问题,《暂行办法》也明确要求对网约车和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网约车和驾驶员在两个以上网约车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的,由首次加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负责对车辆和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承担责任。此举也实现了平台公司、网约车和司机之间的相互独立许可,提高了网约车的合法合规率,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法治市场环境。

安庆市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的信用记录将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等市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记入相应企业名下,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交通”等网站公布。

同时,市、县人民政府将把网络召车行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和城市治理长效评估体系,建设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网信、保监等相关部门之间以及与网络召车平台公司之间的信息共享,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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