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了,很多同学可能想趁这个机会找个工作,或者涨学费,或者补贴生活费,或者体验生活。但是学生有没有想过,如果在工作中受伤,学生和正式工的赔偿有什么区别?
粉丝提问:

我是一名大学生,想利用暑假赚点生活费。我在一家水果店找到了一份暑期工作。入职前和老板谈好试用期3天,月薪2000。
3天试用期过后,我觉得我做不到这一点。我的老板说我将为3天的试用期支付100元人民币。我没有和水果店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先给出答案,在校学生是学生,不是劳动者,劳动法不适用,依据劳动法无法维权。例如:
小张和小王是高中同学。高考结束后,小张考上了大学,小王决定秋天去广州工作。7月,两人同意一起做暑期工。工作期间,两人都是工伤。本案小王按工伤处理,小张按民事纠纷处理。
因为小王没有上学,属于劳动者,受劳动法保护。小王还在上学,不是劳动者,自然不能认定为工伤。
为什么在校学生不是劳动者?
我相信大部分人对工人的定义是,年满16周岁直到退休的人才算工人。但是,在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中,在校学生并不是真正的劳动者。就算读了研究生,三十多岁了,也还是学生,不是工人。
根据《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的学生,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得签订劳动合同。
这个意见的措辞很有意思,因为勤工俭学不算就业。那么,为了体验生活,帮助家庭,能算就业吗?“不能签劳动合同”,能签还是不能签?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关系就建立了。那是就业吗?
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无论学生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属于学校的,都不视为就业,不适用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学生暑期打工不算就业。有什么优势?
事实上,学生的暑期工作并不被视为就业,这是没有好处的。如果出现纠纷,甚至会增加维权成本。但是暑假不算就业,所以毕业的时候可以算作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有很多优势。
第一,参加公考的应届毕业生有更多的工作选择,因为很多工作只招应届毕业生。
第二,应届毕业生升入考研更有优势,尤其是考研。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一定加分,保障科研政策。而且与往届毕业生相比,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优先录取。
三、报考三支一扶、选调生等专项考试的,必须是“应届毕业生”身份。
4.大厂通常对应届毕业生有保护期,一般保证2年内不裁员。以前这个点被大厂HR视为红线,绝对不能踩,但是今年好像也开始被砍了。
5.可以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比如学生想落户北京,首要条件就是应届毕业生身份。为了吸引应届毕业生,很多城市提供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等。
所以如果学生打暑期工,即使就业了,也会失去很多应届毕业生的优惠政策。
作为在校学生,打暑期工可能是因为家庭困难,也可能是不了解相关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也可能是一时考虑不周,所以失去了享受政策的机会。不可惜吗?
因此,《意见》对学生在校工作进行了解释,既保障了学生的勤工俭学机会,又让学生毕业时享受优惠政策。
暑期打工出现纠纷,学生如何维权?
回到网友的这个问题,既然做暑期工的同学之间没有劳动关系,那是什么呢?应该按照劳动关系计算。
什么是劳动关系?是劳务派遣吗?不是,这份工作是网友自己和水果店老板商量好的,没有劳务公司介入。
在劳资关系中,我们可以理解打扫我们家的小时工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双方是平等的主体。以前受合同法保护,现在受民法典保护,不在劳动法范围内。

因此,学生兼职引发的纠纷,应当依法诉至法院。
但是一个月的暑期工作能挣多少钱呢?打官司维权成本是不是有点高?何况当事人还是学生。这么早留下诉讼记录会不会不好?
在这里,对于在校学生,我提供四种维权方式:
1.求班主任帮忙,尤其是学校安排的实习工作。这种情况下,学校会出面调解。如果学校不调解,也会给学生一定的专业意见;
2.打电话报警。2021年有一篇题为《学生暑假差点丢钱,东莞寮步警方调解成功》的报道,证明了警察是可以调解这种事情的。
3.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