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提供身份证,办张银行卡,然后去手机店分期买手机,不用还贷就能轻松赚几百块钱。”你见过这样的兼职广告吗?是“陷阱”还是“馅饼”?
近日,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经侦大队打掉一个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付款、骗取金融服务公司贷款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日前,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某金融服务公司报警,称有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该公司金融服务项目,在手机营业厅办理分期付款业务后不还贷款。

接报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和营业厅视频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办案民警迅速制定抓捕方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庭审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对诈骗行为和手段供认不讳,并对其组成的诈骗团伙分工情况交代清楚。李某某交代,是因为他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了一张身份证,然后他试图用捡到的身份证去手机营业厅办理分期购机业务。没想到他居然拿到了手机,然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将拿到的手机卖掉换成现金。在这次经历中,李某某对这种看似轻松的“赚钱”方式产生了兴趣。后与张某、孙某某等人合伙,从事分期骗购骗购手机业务。首先,李某某在各QQ群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只要提供身份证,办一张银行卡,就能赚500元-1500元”。引诱被害人上钩后,由张某、孙某某负责与客户约好时间,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告诉客户只要按程序办理一张信用卡,办理分期购买业务,就可以获得200元至500元不等的“兼职费”,后期贷款不用还。征得受害人同意后,带客户去手机店。到店后,李会向顾客说明一些注意事项,并提前告知办理业务需要填写的工作单位等详细信息。一切准备就绪后,他将客户交给金融公司的业务员,业务员为受害人办理手机分期购买业务。业务审核完毕后,客户将新购买的手机交给李某某,李某某按照事先约定的“报酬”向客户支付报酬。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立即将手机变卖套现,随后潜逃。就这样,李某某等人先后为近百名客户办理了分期购买手机,骗取金融服务公司30余万元,同时给办理分期购买的客户造成了不良信用记录。
随后,根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供述,侦查员将该团伙其他6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目前,该案已成功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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