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工作室|我军文职制度史:65年前试行。
■徐平

军队中的文职人员,在国际上,通常指在军队服役的非现役军人。在军队的各种人事制度中,文职人员制度比较年轻,是近百年才出现的一种组织制度。它的出现与严格的兵役退役和定期军衔晋升制度以及技术装备的发展密切相关。
在中国,公务员制度是“舶来品”。清末新建的军队中首次出现了“军民”,又称“军属”。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都采用“军属”制度,只是具体称谓不同。1920年代以前叫“军民”,1920年代以后叫“军民”。到了1940年代,军职文职人员已经遍布国民党军队的很多部门,有了特殊的军衔和待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几十年的尝试和完善,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并不断完善文职人员制度,以适应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
1988年文职干部徽章
第一次军衔制度时期的“受薪雇员”和“职业军人”
众所周知,我军1988年实行文职干部制度,2005年建立文职人员制度,是我军干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五六十年代,我军有参谋和职业军人,本质上都是我军早期的文职人员,只是称呼不同而已。
我军于1955年首次实行军衔制度,同时实行参谋制度。工作人员,也称为受薪人员,是我军干部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当时借鉴苏联经验,对士官进行了严格控制,把一大批副排长以上军衔的“不适合的士官”改成了职工,不穿军装,没有军籍。
关于人员编制范围,国防部下发的文件规定,人员编制主要涉及以下五个系统:一是行政系统,主要包括文书人员、收发人员、打字员、校对员、档案员、图书管理员等。二是物资保障体系,主要包括食堂管理员、食品员、收银员、各种保管员、设备员等。第三,医疗卫生体系。助理军医、主治军医、首席军医也是职工。四是文体系统,主要包括艺术团成员、军乐、体育工作者、美术工作者、社团工作者、图书管理员、无线电接收机、电影团体,改为佩戴职业符号的军人岗位,包括艺术团成员、体育工作者、军乐、美术工作者、摄影师、放映员、护士、仓库保管员、电话接线员、电报员等。职业符号也叫服务符号。1955-1965年我军军衔制度期间,衣领上有兵种和军种标志。服役标志是根据职业服役的识别标志,如军需官、军医、兽医、艺术团、运动队等。
各种服务符号
佩戴职业标志的军人简称职业军人。他们没有军衔,衣领上佩戴着各自职业的服役标志。还有一些职业是没有服务符号的,比如电影放映员,他们只戴一个光秃秃的项圈;职业军人需要时可以佩戴肩章,但肩章上没有标志。底色为军红、海军黑、空军天蓝配黄边。
上世纪60年代,我军的职业军人和后来的文职干部相当,就是有军籍,穿军装,但不授予称号。1962年,全军共有职业军人39721人,其中女性24503人,占62%。
佩戴健康标志的女性职业军人
佩戴健康标志的职业军事护士
专业军事交通官员佩戴信号官的象征。
非陆军专业军事电影放映员
佩戴肩章的军事博物馆女专业军事讲师
1965年6月1日,我军废除了军衔制度。本来有军衔的军官和没有军衔的职业军人都戴全红色帽徽和领章,没有区别。
在取消军衔制度的同时,将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全部改为现役军人,取消了我军的参谋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仍有部分工作人员没有转到部队。这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此后,直到80年代末,军队正式编制中仍有部分工作人员和干部没有军籍,不穿制服。
新军衔制度实施后产生的文职干部制度
1988年,我军实行新军衔制度,大批专业技术干部脱下军装,成为文职干部。文职干部虽然不属于军衔制度,但他们是随着新军衔制度的诞生而诞生的,与之密切相关,可以看作是新军衔制度的“副产品”。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和正规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中央军委决定实行文职干部制度,改变过去单一的干部编制结构和单一的管理方式,将部分为机关院校服务的专业技术干部、行政事务和生活保障干部与正在指挥的现役军官区分开来,实行现役军官与文职干部相结合的制度。
1988年4月27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同年7月31日,中央军委在北京召开文职干部会议。我军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一支超过10万人的文职干部队伍。

《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军官军衔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被称为新时期我军干部制度的“三大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是指被任命担任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文职职务,但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他们是国家干部队伍的一部分。
文职干部按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文职干部编制范围:军队中科研、工程、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图书、档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干部,机关、院校、医院从事行政事务和服务保障的部分干部。
文职干部分为专业技术和非专业技术两类。专业技术文职干部与专业技术军官相同,为1至14级。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分为9个等级,分别是:局级、副局级、处级、副处级、科级、副处级、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科员。此后,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在正局级以上增加三级,分别按副军长、正军长、副军长对待。此外,由于军队文职干部均为现役军人,其工资福利待遇与现役军官相同,并专门设置了与军衔相对应的“文职军衔”,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对应少尉的工资。
根据1988年有关规定,文职干部不授予军衔,不穿统一制服,只佩戴由解放军总后勤部设计并统一发放的统一徽章标志。徽章正面有带齿麦穗的军徽,代表陆海空[/k0/]的彩色条纹和“文职”字样,背面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徽章标志”字样。
不同版本的文职干部徽章
文职干部不穿统一服装,给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因此,从实行文职干部制度之初,人们就强烈反思了着装问题。1992年4月1日,中央军委决定,从1992年5月1日起,全军文职干部统一着与现役军官相同的制式服装,佩戴文职干部肩章、衣领。
身着制服、英姿飒爽的女文职干部列队接受检阅。
刚刚换上军装的海军文职干部
军队、海军、武警的女文职干部,[/k0/]不戴帽。
自2001年3月1日起,专业技术三级以上文职干部换装,即帽子丝带改为金黄色,肩章饰以将军松枝叶。
在社会上,佩戴松叶肩章的文职干部通常被称为“文职将军”、“文职少将”,这是不准确的。文职干部肩章不是军衔,是符号。专业三级以上文职干部的服装标志只显示享受相应待遇,不具备少将以上管理指挥职能。况且少将是军衔,文职干部是没有军衔的军人。“一个文职少将”或者“一个文职将军”的说法本身就是矛盾的。
军队专业技术三级以上文职干部徽章
新世纪建立的文职人员制度
2005年6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决定在军队实行文职人员制度,将军队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保障岗位改为非现役人员,使用有限数量的现役干部指挥作战岗位,不断增强我军适应信息化战争的能力。从此文职人员进入我军组织正式编制序列。文职人员是按照编制受聘到部队工作,履行同类岗位现役干部相应职责的非现役军人,为我军人才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根据四总部2012年发布的《文职人员管理规定》,文职人员岗位等级按以下规定设置:
专业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从高到低分为1至13级,其中1至4级为高级专业岗位,5至7级为副高级专业岗位,8至10级为中级专业岗位,11至13级为初级专业岗位;
非专业技术岗位:从高到低,有一级职员到十级职员的岗位。
此后,在2017年,文职人员的职位级别进行了调整。2017年12月6日,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文职人员等级管理暂行规定》。文职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
管理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九个等级,分别是部长级副职、局长、局长副职、处长、处长、处长、处长、科员、科员;
专业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一级至十三级。

根据军队文职管理规定,文职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穿军队统一制服。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职人员统一配发制式服装,自2018年8月1日起统一着装。
8式平民服装
平民服装包括正装、常服、作训服、标志服四个系列。设计以军装风格为基础,服装颜色与我军现行军服颜色一致。采用深孔雀蓝作为平民服装的主色,应用于礼服、春秋常服、冬装常服、常服大衣、夏装常服。白色和浅冰绿色作为辅助色调,分别应用于礼服衬衫、夏季制服和制服。平民服装和军装在识别标志上有明显的区别。平民服装无肩章、臂章、资历牌、八一标志、五角星标志,帽徽标有模仿五角星的“文”字。
国庆70周年平民游行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徐平编辑:张思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