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紧扣州委“铸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民族团结进大家庭”的实践,大力弘扬“乔峰经验”,建设成立了45个具有涉藏特色的“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精心选派45名资深法官担任负责人,选派400多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入驻调解室。通过创新举措,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人民家门口,切实解决农牧民群众诉讼难、诉累、诉高的问题,大幅提升他们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自身主体责任,切实深化“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民族团结进大家庭”的实际行动。
高层部署,层级联动打造新引擎。

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州两级法院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建设,成立全州法院石榴籽调解室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出台《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石榴籽调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石榴籽调解制度》等文件。《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前调解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意见》出台,推动传统纠纷解决理念和现代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融合,多措并举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打造“石榴籽”调解新引擎。

深入宣传,点对点连接,激发新活力。
全州法院有663个便民接收点和巡回审判路线。线路长,服务半径大,第一时间广泛宣传“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民族团结进大家庭”实际行动的重要载体——“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的宗旨、意义和实际作用。泉州市两级法院采取线上线下对接的模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600余场,覆盖30万人次,让广大农牧民养成有纠纷到“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寻求调解的行动意识。顺势而为,设计制作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法院“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的标识,并借助新闻媒体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石榴籽”调解工作室通过不断激发新的活力,成为甘孜州“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把民族团结进大家庭”实践的新名片。
立足实效,服务大众,开启新的里程碑。
充分发挥“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的专业力量,借助基层网格化治理平台,主动服务泉州基层城市社会化现代治理,积极安排涉及“三山一界”、血海深仇、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工程服务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辖区内,提前介入,有效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泉州市两级法院石榴籽调解工作室通过“马法庭、车法庭、帐篷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为60余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00余万元,排除化解重大“血仇”10起,调解化解婚姻纠纷、邻里矛盾、劳动争议2000余起。通过卓有成效的落地工作,在甘孜州“锻造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强烈的民族团结意识”。
编辑/马立军
编辑/绿色邮件
审计/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