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次善意的声援,引发了一场名誉官司。韩国“国民初恋”秀吉近日被判赔偿1000万韩元。
南区法院民事庭认为,原告向秀智和《青瓦台国民请愿书》的发行人涉嫌侵犯原告权益,判决秀智和该帖的发行人共同承担2000万韩元的赔偿,但驳回了韩国当局的赔偿请求。法官补充道:“原告与被告裴秀智之间的诉讼费用,五分之四由原告负担,其余由被告负担。”

去年5月,杨一元通过自己的SNS账号上传了自己的遭遇,称自己在2015年报名试镜一份模特兼职时,遭到不合理的裸体要求,个人权益受到侵犯。

后来,网民在青瓦台网站上发布了一篇名为“合理的非法裸体摄影”的帖子,对摄影工作室进行了声讨。秀智在自己的SNS上上传了这篇文章,表达对受到侵害的杨一元的声援。
但事件中的摄影工作室已转给李,并非杨一元被侵权时的当事人,与此事件无关。
对此,涉事摄影工作室代表李表示:“虽非故意,但造成内容传播。”因为请愿书里有工作室的名字,我被愤怒的网友骚扰,无法正常工作,名誉受损。因此,原告向青瓦台国民请愿出版人秀智及政府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索赔金额1亿元。
原告递交起诉状后,秀芝转达了其当面赔礼道歉的要求。但摄影工作室不愿见面,表示全权委托律师,随后秀芝通过SNS公开道歉。
秀智在上个月举行的第四次法庭辩论中表示:“这一判决将开创限制艺人言论自由的先例”,坚持自己难以用金钱补偿的立场。
工作室代表李说:“我想先把钱的价格放在一边,先确定什么是对的。”“我们工作室被打上了不良工作室的烙印,希望通过判决成为这类事件的先例。”
对于判决结果,网友意见分歧较大。支持女权的网友认为秀智只是善良,事后主动道歉消除影响。“不应该罚款。”“公开道歉就够了,说不是为了钱而是索赔一个亿?”,“画室确实是那个画室。不存在伪造事实的情况。为什么要交罚款”。而很多男性网友则认为“秀智影响大,所以不辨真伪就转发,造成的恶劣影响自己承担责任”,“女权运动太过分了,已经是网络暴力,应该给予惩罚”,“工作室白受了。不能维权吗?你应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