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高校双带头人

核心提示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名单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安排,经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把关推荐、专家评审、教育部党的建设和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高等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名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的通知》,经省委教育厅领导班子成员、专家评审、教育部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等环节遴选产生100个高校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名单公布了。“双领队”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其中,山东有6所高校: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海归教师党支部书记张群子;

中国海洋大学政治学系党支部书记龚连兵;

山东科技大学矿山灾害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王刚;

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第一党支部书记王美萍;

鲁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陈子才;

吴山东医学院药学系医学检验系二党支部书记。

通知要求:

第一,搞好建设。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按照教政司发〔2020〕12号文件要求,围绕建设目标,紧扣建设任务,控制建设标准,创新工作方法,打造平台载体,打造典型示范,扎扎实实开展建设工作。各省级党委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完善建设机制,保障条件,做好“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经验总结和成果运用工作。教育部以入学指导、专题培训、现场督导、宣传推介等方式推进“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搭建工作平台,动态展示建设过程,突出建设案例,充分展示建设效果,示范带动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建设。

第二,加强管理考核。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各工作室于每年12月底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建设满3年提交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并以常态化方式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上发布工作进展、典型经验和建设成果。工作室网上信息平台建设、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现场督导等都作为年度考核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三,严格资金管理。在建设期间,教育部每年为工作室划拨专项建设资金。第一年建设资金拨付后,其他年份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支持。工作室所在高校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按照“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引导工作室合理使用资金,不得用于与工作室建设无关的支出。

分配方法说明:

1.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经费由教育部拨付给工作室所在高校。

2.在建设期间,“双领队”工作室所在的大学每年需要开具正式发票,教育部收到发票后会给学校拨款。教育部直属高校相关经费已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无需提供发票。

3.与发票相关的要求如下:

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教育部

税号:11010200013602

金额:5万元

备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

如果发票是纸质发票,请用EMS快递。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收件人:党建统战部,电话:010-66096673,66096689,邮编:100816。如果是电子发票,请将电子发票的PDF版本直接发送至zxc@moe.edu.cn。邮件的标题和附件名称包括工作室名称和“发票”字样。2021年发票领取截止日期为3月31日。其他年度安排将另行通知。

4.除教育部直属高校外,其他高校“双带头人”工作室需填写《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经费分配信息统计表》,由工作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2021年3月31日前传真至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党建统战部010-66096560,电子版发至zxc@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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