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纵向记者陈辰
不久前,娱乐圈出现了一波“注销”潮,邓超、唐嫣、魏大勋等艺人名下的647家关联公司中有200家被注销,引发了诸多猜测。

然而,“解约潮”尚未平息,明星公司又集体“扎堆”海南。
数据显示,自2020年6月以来,在海南注册的明星关联公司和影视公司已超过2200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海南注册新公司的明星有沈腾、易博、陈思诚、何炅、黄子韬、侯鸿亮、那英、陈赫、阿迪、白敬亭等。与此同时,阿里影业、爱奇艺等头部公司也纷纷落户海南。
「注销潮」紧接着「注册潮」的背后动机是什么?
扎堆“搬家”,只为“避税”
据业内人士透露,明星公司的“扎堆”还是与“税”有关。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由于明星收入高,应缴税款占其收入的近一半。为了吸引企业入驻,一些地区会提供优惠政策,退还部分税收。影视公司和明星工作室为了合理避税,跟随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是常见的。

“我国法律一般不限制公司的住所,公民可以自行决定在哪里设立公司。在税收优惠的地方成立公司并不违法。”
2020年6月,海南地方政府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规划。资料显示,目前海南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至15%,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降至15%。这对高收入的明星和影视公司来说很有吸引力。
此外,海南还推出了一系列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政策。比如“海南岛国际电影节”的发展,海南电影学院的筹建,电影工厂的建设等。此前《创意营2021》在海南海华岛录制。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厅此前表示,下一步将把海南打造成“影视创作、拍摄、制作、发行联盟和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聚集国内外一线影视公司、创新公司和行业权威领军人物,吸引影视行业顶尖专业人才。
还是步海南霍尔果斯后尘?
值得一提的是,在海南之前,新疆霍尔果斯曾是明星们“扎堆”的主战场。
2011年9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霍尔果斯作为经济开发区,实行“五免五减半”政策,即新注册公司前五年免征中央和地方企业所得税,后五年免征地方所得税。一时间,大量影视公司登陆霍尔果斯,鼎盛时期达到7000多家。

然而,混乱随之而来。随着2018年当地政府开展的专项整治,1600空空壳公司被注销,霍尔果斯从“避税天堂”的神坛上跌落。文章开头提到的“注销潮”就是这次整顿的余波。
为了避税,明星公司“一枪换一枪”,有政策分红注册公司,如果变更就注销走人。遵循公司的优惠政策是否合法合规?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路泽律师表示,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非破产的情况下,“霍尔果斯公司”可以撤销法律程序。如果股东会决定解散清算。另外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和社保登记注销。公司的注销登记只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就没有问题。
在“搬家避税”的过程中,明星公司要付出哪些成本?
刘路泽律师说:“我个人认为从霍尔果斯注销公司,在海南成立新公司的成本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而且海南有很多可以注册公司做代理的企业,他们会代劳,注册费用可能也就几千块钱左右。相比税收优惠,公司注销成本和注册成本相当低,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