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8号——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对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做出了更加细化的交易和监管安排。上述两个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交所指出,科创板开板三年来,注册制试点稳步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性制度改革整体推进。所有的制度安排都经受住了市场的考验。科技创新板开市三周年即将到来,市场运行平稳。做市商机制的引入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板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增强市场韧性,更好地推动板块建设。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已有多家证券公司宣布将在科创板申请做市资格,包括中信、中信建投、银河、国鑫、东方、方正、浙商、郭进、东吴、财通、华泰、中泰等
我们来看看实施细则的要点。
第一点:明确不允许做市商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
做市商在科创板开展做市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相关规则和做市协议。不得利用做市业务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
要点:明确做市服务的申请和终止程序。
证券公司申请为特定科技创新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时,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备案材料: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交易申请书;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科技创新板做市商专用证券账户信息报告表;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做市商申请终止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的,应当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确认后终止。
做市商申请终止特定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一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做市商申请终止所有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业务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任何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业务。
第三点:明确上交所终止所有科创板股票做市商做市业务的五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终止其所有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业务,并向市场公告:
不再具有上市证券做市交易资格;
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D;
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C且排名在后10%的;
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做市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点:明确做市商要用自有资金做市场交易。

做市商应当使用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做市商不得利用专用账户开展做市交易以外的其他业务,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做市商专用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当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经确认后实施。
做市商应当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做市交易。通过做市商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参照自有股份,纳入证券公司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数合并计算,适用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通过做市商专用账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证券公司在开展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业务时,可以使用自有股票、从中国证券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借入的股票或者其他有权处置的股票。
以做市商约定的申报方式,对其参与科创板股份撮合投资的子公司借入股份所获得的承诺持有期内的股票,在利益冲突和风险隔离方面做好管理,不得进行利益输送或其他不当利益输送。
要点五:明确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指数包括四个要素。
科技创新板的股票做市指标包括以下要素:最大买卖价差;最低报价金额;报价参与率;其他指标。
第六点:明确做市商服务的评价体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做市指标、做市绩效和监管合规性,定期对做市商的做市服务进行评价。做市商服务评价分为AA、A、B、C、D五个等级,每月进行一次,评价结果向相应的做市商和股票发行人公布。
根据对做市商做市服务的月度评价,本所每年定期对做市商的整体做市服务进行评价,并向市场进行公告。
在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在特定期限内不对做市商的做市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场公告。
做市商违反本规则、相关规则或者做市协议的,上交所可以降低其评价结果。
上交所指出,科技创新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是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板改革“试验田”作用的有益尝试。下一步,我们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板做市机制,全力保障试点平稳有序落地,不断推动科技创新板市场高质量发展。
多家券商宣布将申请科技创新板做市商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国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已有多家证券公司宣布将申请科创板做市商资格,包括中信、中信建投、银河、国鑫、东方、方正、浙商、郭进、东吴、财通、华泰、中泰等。
根据证监会5月13日发布的《证券公司科技创新板股票市场交易业务试行规定》,能够参与首批试行的券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最近12个月净资本不低于100亿元,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和A类以上,根据2021年的数据,目前共有26家券商同时满足上述两项“硬指标”。

但按照惯例,每年的分类评价结果会在7月中下旬公布。现在已经临近7月中旬,如果在本次分类评价结果出炉后,第一批试点最终确定,是否每一家申请试点的券商最终都能获批,还有待观察。
科创板做市商制度对科创板本身和券商板块寄予厚望。
兴业证券曾表示,科技创新板中的做市商制度有望增强科技创新板的流动性,增强价格发现,提高稳定性,有利于科技创新板的长期发展,将成为“科技突破”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财通证券的测算显示,假设券商做市持仓市值在1%-4%之间,预计科创板总做市规模在500亿元-2100亿元之间。假设中性引入做市商后交易量增加至550亿元/天,做市价差为0.5%,做市交易占比20%,预计年增量收入约为100亿元至130亿元;按照90%的利润率计算,增量利润约为90亿元-117亿元。
国家商业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