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不再住在低矮昏暗的房子里。
而是搬到了宽敞明亮的居民楼。

现在的住宅楼越来越高,从以前标准的6层楼,到现在的二三十层楼。
虽然高层建筑可以容纳更多的家庭,但相应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在众多问题中,高空抛物问题一定是危害最大的一个。
楼上住户为了方便从窗户扔出去的东西,一旦砸到路上的行人,
后果极其严重,甚至很多人因此丧命。
2016年,辽宁省葫芦岛市一居民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啤酒瓶”惊呆了。
后来他居然把这栋楼的82户全部告上了法庭。
2016年7月17日中午,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的霍建国走在街上。
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他的心情不禁感到一丝愉悦。
殊不知,他即将经历一场“从天而降”的噩梦。
当他走到乐都汇顶楼A座1单元楼下时,突然有东西从天而降。
霍建国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这个掉下来的东西打昏了。
路上其他行人看到这一幕,急忙拨打急救电话,将霍建国送往医院。
经医生检查,霍建国左侧头静脉断裂,左侧骨间肌北侧断裂。
许多损伤如左手皮肤撕脱伤、头部皮肤撕裂伤,
他的受伤吓坏了全家人,高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霍建国和他的妻子都是小商人,
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两个人出去摆摊卖小东西赚的钱。
霍建国的治疗费要15000多元,家里根本负担不起。
无奈之下,妻子只好找亲戚朋友借钱,最后设法筹到了治疗费用。
在医生的治疗下,霍建国的伤势逐渐好转。
但是,这种治疗的费用却成了负债,仍然是他们肩上的一块大石头。
后来霍建国才知道砸他的是个啤酒瓶,无缘无故就吓到了。
被“掉落的啤酒瓶”砸中后还能保命,真是幸运。
霍建国在医院待了66天,但始终没有找到伤害他的肇事者。
警方接到报警后,于事发当天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但由于附近没有监控摄像头捕捉到楼上的情况,警方没有发现可疑线索。
走访楼上住户时,没有人主动站出来承认是自己扔的啤酒瓶。
肇事者找不到,但霍建国急需有人出医药费。
所以,在和律师仔细讨论后,
霍建国将本单元所有居民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霍建国要求这些住户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68657.59元。
法院很快审理了这个案件,但如此大量的案件让他们很难。
“我从事民事审判30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案件。”这位经验丰富的审判长也很头疼。
起初,霍建国起诉了98户家庭,
但后来经法官核实,这些住户有的是夫妻,有的是一人住两户。
根据房屋的实际用途,法官调整了被告人数,最终确定被告人数为82人。
法院传票很快被送到这82个家庭。看着手中的传票,
一些对法律有大致了解的居民主动找到法院,想和霍建国调解。
他们理解霍建国的心情,同情他的遭遇。
他们也理解对他造成的实际损害,作为周边居民,他们有责任赔偿。
但他们想和霍建国协商具体的赔偿金额。
但是,双方没有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最终调解失败,他们只好静静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仍然有一些家庭对他们成为被告的事实非常不满,
事发当天我根本不住在这里。我为什么要把他告上法庭?
“你为什么不做调查?为什么不核实一下谁去了谁没去,抓住真正的肇事者?
我觉得这是法院和公安系统缺少的功能,他们什么都不做!"
居民们义愤填膺地表达了他们的态度。在理解了他们的要求后,法官也做出了解释:
“公安机关负责治安,法院负责诉讼。
派出所过去也做过调查,但没有提供有价值的可以参考的证据。"
因为被告的82个家属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不在现场,
因此,法院于2018年6月28日对本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要求被告赔偿霍建国经济损失每户459.27元。
这个判决让很多被告感到委屈,他们和法官吵了起来:
“你说我们负连带责任?说白了,万一人真的被砸死了,
我们一定要被判死刑承担连带责任吗?"
这位居民说,他不想付400多块钱。
只是这件事的判决结果让他很难受,他觉得不公平。
另一位居民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我当时连住都没住,连房子都没装修。
只是一个毛坯房。事件发生时房子里没有人。你认为我能违背自己的意愿付这笔钱吗?"
原告霍建国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我自己没有想敲诈任何人。我给的证据都是实际花的钱。”
那么,法院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判决呢?
审判长表示,类似的高空坠物案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案件,
这种案件在当地还是第一次出现,不过法律上已经做了相关规定。
高空抛物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其他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只能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不是补偿,而是对受害者的一种安慰和保护。
最后,尽管许多居民仍然对判决不满,
但他们没有提出上诉,案件到此结束。
然而,属于法官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根据判决,被告家属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霍建国支付赔偿金。
然而,10天过去了,没有一户提出赔偿。
2018年10月17日,霍建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这是当地首例高空抛物案,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详细方案。
因为被执行人太多,很多人不签到,一个一个制作执行通知书,费时费力。
副院长深思熟虑后,决定统一制作执行通知,贴在小区门口和电梯口。
这些都是居民必经的地方,肯定会看到这个通知。
然而,尽管他们最终这样做了,副总统仍然非常担心。毕竟,居民自己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
光靠在门口贴通知能行吗?
幸运的是,事情比副总统担心的要好得多。
10月22日,他们贴出了实施通知,
从第二天开始,果然有居民陆续打钱到法院的执行账户。
这些居民从通知上看到,如果不交钱,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还会被限制高消费,于是有20多户主动提出交钱,剩下的60多户却迟迟不交钱。
2018年10月25日,法官决定再次上门执行,
他们选择在晚上这个时候来这里,是考虑到有些人可能会去上班,白天不在家。
他们来到24楼,一层一层地敲门,还是收效甚微。
很多住户都没人住,有的住在这边的出租屋里,但是户主不在。
有些人的房子建了很久空,很久才来住一次。
更有甚者,即使有人在家,也不给法官开门。
挨家挨户敲门,只有5户用现金或转账交了钱。
后来他去物业给几个不愿意交钱的家庭做思想工作。
但是他们也没有打开房子的门。
无奈之下,副校长只好电话联系住户。
告诉他们需要赔付的原因,说明这是赔偿责任。
赔偿是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责任,而补偿是一种补充性质的责任,
它是法律从公平的角度给予受害者的补偿,
虽然这对无辜的人可能不公平,
但如果我们找不到肇事者并判定所有居民都没有责任,
受害者必须在身体和经济上遭受痛苦,用不好的话来说,他们“活该”遭受痛苦。
所以法律规定用小不公平代替大不公平,也是规避风险的一种表现。
然而,仍有一些家庭对这种做法不满意:
“啤酒瓶是有重量的东西。风吹不倒。肯定是直线砸下来的。
我们家的窗户和他被砸的地方在一条直线上。为什么连带责任要拿我们的房子?"
“当时我们连住的房子钥匙都没带。怎么会稀里糊涂的连带责任呢?”
“我没文化,不太懂法律,什么都不懂,
我只知道要钱的时候很委屈。当然,霍建国找不到人也是委屈的。
把瓶子扔在家里的人现在应该良心不安了。我们很多人都为他背黑锅!
不是钱太多买不起,就是心里过不去!"
执行局继续派人劝说,但总有一些住户不肯交钱。
所以,在查出他们名下有财产后,法官冻结了他们名下的所有财产。
两天后,82户中的77户已经交钱,只剩下5户有待全面落实。
这一天,被执行人再次上门要求执行,敲了这五家的门半天,只有一家有人。
开门的是一对老人,老太太看见了法官,对他说:
“这房子是我孩子给我买的,现在我没钱了。
你看,我这么大年纪了,你们法院能不能为我破例?"
老太太的话让执行法官哭笑不得,
在他们来这里之前,他们已经检查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财产,
两位老人名下都有存单,已经冻结了存单。
执行法官对老人说:“爷爷,判决已经生效了,你又不是没钱。
如果你不付款,我们会扣你的存款单,你的利息就没了。"
但两位老人还是坚持说,他们只是没钱,交不起这笔费用。
这不是继续这种消费的方式,所以执行法官不得不退而求其次:
“不,这样吧。如果你自己没钱,就让你的孩子替你付。”
听到法官这样说,两位老人勉强同意了。
有一段时间了。五家只有两家交了钱,其余三家仍不肯露面。
最后法院通过银行对这三户进行了强制扣款,最终支付了82户的补偿款。
其实自从居民楼越建越高,高空坠落事件屡见不鲜。
给居民和路人造成了很多困扰。
今年3月30日,杭州某小区一名一岁多的男孩被高处空坠物砸伤。幸运的是,伤势不重。
当警察来调查时,许多居民抱怨说,
其实在他们小区,高空高空坠物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
楼外的绿化带上有很多居民丢弃的烟头,
短短3分钟,记者竟然从几十平米的草坪上捡了100个烟头。
这个庞大的数字让记者目瞪口呆。
除了烟头,记者在绿化带里还发现了腐烂的果皮。
甚至有居民说,有一次看到一对夫妻吵架,就把家里的狗都扔了出去。
物业说他们之前已经提醒过很多次了,在每栋楼都贴了告示,
接下来,他们计划推广摄像头的安装,

但既然这个高空的防抛物摄像头标新立异,那么筹集资金就是最难的事情了。
如果街道不出资,业主需要讨论一个出资方案来出资。
但是对于高空坠物这种特殊情况,我们的处理方式也在不断改进。
2021年3月,高空抛物已经正式进入刑法,“高空抛物罪”的罪名也已经确定。
我相信,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总有一种处理方式不会让任何无辜的人受到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