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停贷”潮:开发商豪赌,房奴埋单天下岂容此等混账事!

核心提示一个公平的社会,至少应该做到权责对等、风险自负。而不应纵容“郑屠”拿着“金翠莲”们的典身钱去狂嫖滥赌。1 《水浒传》里,“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是个名场面。大多数人都觉得镇关西这厮该打。究其原因,我觉得倒不仅仅在于他强霸了金翠莲,而在于他强霸过

一个公平的社会,至少应该是权责对等,风险自担。

相反,不应该让“郑屠”用“金翠莲”的典当钱去嫖赌。

数字一(one)

《水浒传》中,“鲁提辖镇关西”是著名的一幕。大部分人都觉得镇关西的这厮该打。我认为,其原因不仅在于他对金翠莲的强势霸权,还在于他强势霸权过程中的“虚拟货币的真实行为”:

你把金翠莲赶出了自己的家,然后你“伸手进棺材——要钱”。我从来没有给过你工作机会。于是,金翠莲父女两人命运多舛[/k0/],无奈在一个卖艺的酒馆里痛哭,惹得鲁达出手。

我觉得水浒中的这段话反映了中国人最朴素的价值判断之一——作为强势一方,你可以在与弱者的博弈中,制定霸王条款,占人便宜。但底线是,你不能“白嫖”。你不能伤害别人的钱空逼着别人要债。太不道德了。

别说是鲁大,是高达和斯巴达。当他们遇到这样的恶霸时,他们会生气。

而这个白嫖弱势群体,强势一方的案例,如今真的发生了——我指的是很多烂尾楼的业主被迫发出“强制停贷”声明。

刚刚看了一个新闻,说是Tik Tok郑州有一对夫妻,贷款102万买了一套房子,月供6300。目前我行LPR浮动利率折算后为6.27%。也就是说,在他们房贷还款的第一年,节俭省下的月供基本都是为了还银行的贷款。于是他们发视频说后悔买房,因为感觉压力太大。

当然,这种压力以前是可以忍受的。毕竟开发商跟他们约定三年后交房。在经历了苦难、忍耐、换了自己的窝之后,似乎还是很值得期待的。

他们供货的拍卖行因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已经停工,约定的交房日期已经不能是第一了。即使他们的孩子出生了,他们也可能不住在里面。

小两口于是在简介里把自己描述成“骆驼祥子”——祥子一辈子拉车攒钱,想自己买辆车,结果最后亏了两块钱空。

这对年轻夫妇应该只是供应了全国大量房源,却成了烂尾楼的“房奴”的一个缩影。根据Phoenix.com刚刚公布的数据,目前有100多栋楼的业主发表了所谓的“强制停贷”声明,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扩大。强制停贷一夜之间传遍全国。

耐人寻味的是,停贷现象发生最多的地方是郑州,最近在新闻频道。

看了一些参与强制停贷的烂尾楼业主写的公开信,感觉这些人的处境真的很像金翠莲父女无路可走:被开发商“白嫖”,房子成本两元空,居无定所,被巨额欠款逼得走投无路。比金翠莲父女好一点的是,他们“停贷”的决定并不是在鲁达的支持下做出的,“强制”这个词在这里更好用——一般来说,“强制”这个词一般是有实力的机构用的,比如银行在你房子还不上贷款时的“强制法”。你好多天不测核酸,上门就给你“强制检测”。本来普通人是没有任何“强制”力的。“强制停贷”这个词其实是发明出来给自己壮胆的。

如果说开发商是“白嫖”的郑屠,业主就是走投无路、濒临破产的金翠莲。在这部三角戏中,银行多少有点试图扮演看着金家父女不肯离开的酒保的角色。

“强制停贷”的消息一出,立刻有人站出来替银行说话,说房子烂尾。这个纠纷是开发商和期房业主之间的纠纷,与银行无关,业主是向银行贷款买房的。这是两份合同,所以业主的房贷还是要还的,不能以房子未完工为由断供。

简单来说,这些说法的意思就是:房子虽然没了,但你还是要还房贷。

这种理论让我想起《水浒传》里金翠莲父女要跑的时候,酒保拦住了他们,鲁达问:“他是不是缺你的房钱?”小二怎么说的:“从来没有少过。但欠郑达官的典当钱,一定要落到小人头上!”

看看这个逻辑,和现在业主“房子烂不烂都要还钱”的论调很像——你们之间不是我的事,是你欠的钱“落在我头上”,你得还!

你不得不承认,这种说法很混乱,他遇到鲁达这种“莽撞的人”可能一时半会也反驳不了。情急之下,只能搞“强行劝说”:“伸开手指,扇服务员耳光,把血吐在服务员嘴里,然后再打他一拳,在前门打下两颗牙。”

结果调酒师不会普及什么“落在我身上”之类的两个合同,而是“起来抽吧。”

说实话,这可能是最令人沮丧的事情。

但我是个作家,所以我得讲道理。所以我还是想说实话,为什么业主“被迫断供”可以是可怜的,而把事情搞成这样可以归咎于地产商和一些银行。

注射毒品

当《水浒传》读到金翠莲和郑屠的纷争时,我其实一直有一个疑问:他是一个多么大的财富,为什么这么大的一个家族要为金翠莲的钱而死?

同理,我其实也不明白,为什么财大气粗的中国地产商,拿出空无数普通人家庭的“六个钱包”,居然会“资金链断裂”,修不好那些烂尾楼。

事实上,正如许多暂停认罪公开信所反映的那样。其实目前很多期房楼盘都是烂尾。其实直接原因是开发商和银行在操作中违规,银行违规发放贷款。但开发商花大价钱预售,一路狂奔,走上了高风险的金融冒险之路。

以目前停工最严重的华中某市为例。在2014年开始的房地产浪潮中,该市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恒大等开发商异常激进,采取高周转的方式攻城略地。拿地、贷款、建房、销售、还款,以每半年一次的高速周转为一个周期。一个项目还没完工,甚至工期还没过半,开发商就可以拿着销售款,投资下一个项目。但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很多银行审核不严,缺乏监管,这就很容易让开发商把贷款拿出来,投入到这种扩张冒险中。

的确,楼盘预售是让业主看着烂尾楼就交钱,房子还没住进去就开始还贷。虽然很精彩,但这不是我们的首创。

很多国家也有房产预售。但预售实际上只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补充,需要银行谨慎操作,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比如在美国,买预售的房子,开发商首先要和买家达成意向书。通常,在开发商从银行获得建设贷款并正式开始建设之前,一半以上的公寓已经被预订。在建设过程中,买方初期支付的定金通常由第三方保管。开发商不是用这笔钱,而是必须用他积累的资本来完成项目,然后获得报酬。

类似的制度在德国、日本、法国、加拿大等房地产业成熟的国家也有。

客观地说,这种严格的监管过程本身就是房地产行业的“减速器”。在防止开发商寅吃卯粮,拿期房业主的钱的同时,有效遏制了房地产过热问题。

相比之下,我国的房地产预售制度不仅执行较为普遍,监管也非常宽松。

的确,在房地产企业处于起步阶段的特殊时期,这确实为拉动房地产发展,扩大商品房开发规模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其问题暴露出来:为了加快跑马圈地,开发商很容易从期房业主那里拿到预付款。银行为了扩大业绩,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向开发商发放贷款。

这些行为的本质是什么?

实质上,开发商和银行是拿期房业主的毕生积蓄,拿他们的巨额利润去冒险。

实质上,开发商和银行是拿期房业主的毕生积蓄,拿他们的巨额利润去冒险。

实质上,开发商和银行是拿期房业主的毕生积蓄,拿他们的巨额利润去冒险。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一旦发生信用危机,房企资金链断裂,高周转难以为继,期房被建成烂尾楼。开发商可以躺平甚至卷钱跑路。你可以在银行的棺材里要钱,说房子住不进去不关我的事。你必须支付抵押贷款。

然而,期房业主却成了唯一的受害者——当开发商和银行过得这么好的时候,他们却从未获得任何利润,甚至不得不为推高的房价付出更多。现在他们赌博输了钱,业主却要为输的资本买单。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不合理的事情?

但是,业主们遇到的这种困境是真实存在的。虽然喊出“强制停贷”是相当有勇气的,但如果银行真的把这些业主告上法庭,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下,业主们肯定会输掉这场官司,这意味着他们“个人破产”,个人征信会被打上不良记录,不能坐高铁,不能坐飞机,孩子上学、找工作、考公、参军。

当然有人会说,没关系。在疫情和房贷的双重夹击下,很多烂尾楼业主可能吃不消。谁在乎那个?

但问题是业主停贷危机会进一步蔓延。因为如果业主有现房,一旦破产,银行至少可以把房子收回拍卖。但是再快也不行。银行不能收回烂尾楼拍卖吧?这样的事情太多,会导致涉事银行坏账率快速上升。而这将损害把钱存在银行的无辜储户的利益——这又成了另一群“金翠莲”为“郑屠”的冒险买单的另一个故事。

3

至此,文章似乎可以写完了,但还是忍不住想多说两句。

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实现了公平正义,最基本的标准是什么?

在我看来,就是保证“权责对等,风险自担”——那些风险偏好较高的人,那些财大气粗,玩得起的人,社会应该允许他们承担风险。但前提是你必须用自己的钱去冒险,不要和玩不起也不想和你玩的人玩。就算你玩,也让他们给你买单。

对于那些勤勤恳恳工作,一点一点积累生活资本,不想“危中求富”的“骆驼祥子”,社会应该给他们的血汗钱一个避风港。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基本的尊重。

那种潮水来了就让地产商拿老百姓提前垫付的血汗钱去冒险,自己赢得利润,丢了烂摊子就让老百姓买单的想法,一定是最混蛋的。因为这就像是允许郑图白和金翠莲嫖娼,并要求她反手“抵押她的钱”,突破了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底线。

真正公平的社会不能允许老实人被这样欺负,至少不应该坐视老实人为那些冒险者背黑锅。这也是底线。

山如群峰,浪如怒涛,山川如潼关路。

望着西都城,我犹豫了。

秦汉时期,所有的宫殿、宫殿都是接地的。

兴,百姓遭殃;死亡,人民受苦。

最后,我莫名其妙地想到了张的这首《山羊》。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繁荣还是衰退,这可能不是人所能控制的,但我认为我们应该确保的是对房奴们的一点照顾——他们已经为自己的房子贡献了“六个钱包”,已经透支了消费能力,下半辈子都在吃麸皮和蔬菜。

最起码,请不要让房奴为开发商和银行背上金融风险的子弹。至少不要让房地产行业变得“繁华,房奴吃亏”;死,房奴受苦”,好吗?

我觉得开始做这个一点都不难。干脆停止或者至少严格规范期房预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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