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系列文三:好嘛就你有金手指呗,看谁厉害,来呀互相伤害呀!

核心提示大家好,最近一个月特别喜欢看年代文。看了二十多本,发现年代小说文的池水也是有深浅的。有些小说作者真的需要在年代文中加以改进,但也有大部分作者大大的文笔以及脑洞的文章发展是特别吸引人的,让我看了也是不肯弃文的。今天,就来写下年代系列文吧!今日

大家好,我特别喜欢看最近一个月的编年文章。看了20多本书,发现年代小说的池水也有深有浅。有些小说作者的编年文章确实需要改进,但大部分都是因为文笔之大,文章发展之有脑而特别吸引人,看完文章也不会放弃。今天,我们来写一个编年系列!

今日游推:编年史系列三:嗯,你有金手指。看看谁厉害。来互相伤害吧!

《70年代娇生惯养的军嫂》作者:梅雨季

:编年史系列三:嗯,正好你有金手指,看谁厉害,来互相伤害吧!

穿着黑莲重生篇,程清河要做的就是开开心心过日子,然后打脸。如果你想在书里过安稳的生活,你投胎的表哥就得是个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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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宏亚还高兴地把程清河介绍给小智:“青青,这是小智的妹妹。你应该认识她。我告诉过你小智的姐姐会绣花很漂亮。上次,你说你很有创意。跟小智的姐姐比起来,我什么都做不了。”

傅宏亚说着,拿出一块手帕,和现在大多数人用的五颜六色的图案不一样。傅红雅拿出一条普通的白手帕,白手帕的一角却绣着一朵最近的小花,针脚细腻,没有痕迹,好像是长在上面的。

程清河见过后世的大场面,也看过江南的刺绣展。只能说比那些优秀的作品好。“不不,是洪雅的夸张。只不过我从小跟长辈学,现在又在践行节俭朴素,所以我这点小手艺也没用。”

程清河的脸看起来一样,但于小志的言论解释了她之前的疑惑。难怪于小志不上班,边兴平要养活一大家子。于小芝能够把自己的孩子白白养大。那是因为于小志有刺绣手艺。我觉得她这几年没少用这门手艺赚钱,不然之前也拿不出程清河家那么大的东西。

结合程清河之前的猜测,程清河猜测,也许傅红亚并没有穿书或者投胎,但她比程清河更像这个时代的人,所以程清河相信于小芝是个自古以来的女孩。否则,她如何解释她高超的刺绣技艺?不然她怎么会是这么好的贤妻良母?

更何况于小志的话也是轻描淡写,就是展示了自己的能力,讲述了自己从小学到的刺绣知识。如果程清河有需要,他可以放心地找她“帮忙”。我想这才是于小志这么多年不上班的真正原因。

不过,不管于小志的用意是什么,反正程清河喜欢她的手艺。不知道程清河肚子里是男是女。现在她在想女儿是不是穿了漂亮的小衣服。

程清河比较喜欢女孩,所以打算请于小志帮忙做孩子的小衣服。程清河的手艺可以做大人的衣服,小孩子没做过这个。程清河说:“真的很漂亮,只是我手艺不好。嫂子,你能帮我做几件童装吗?”

程清河看着下车的司机走过去。公共汽车上只有他们三个人。程清河低声道,“于嫂子,这报酬你是怎么算的?你为什么不自己买布,帮我做呢?我按市场价加30%从你这里买。”不,市场价格没问题。“于小志平时都是做熟人介绍的生意,不会在外面说。

但因为于小志对程清河有好感,楚又是边兴平的领导,又因为龚大妈是程清河一手送回老家的,就爽快地答应了。程清河其实推测于小志应该有一些小说里写的金手指,只是程清河还不知道是什么。反正在这里只要于小志不危害别人都无所谓。

于小志的承诺让程清河特别开心。说实话,她真的被那些精细的工作压垮了,尤其是婴儿穿的衣服特别精细,需要耐心。程清河不是一个特别有耐心的人的时候,他所有的耐心大概都放在了武术上。

三个人都很开心,因为程清河找人帮忙了,于小志和程清河有了瓜葛,她又多了一个客户发财了。傅红雅就清纯多了,她很开心两个好朋友认识。

程清河和于小志傅红亚在说话的时候,几个军嫂上了车。他们都是今天来到镇上的人。我们客客气气的打了个招呼,班车就开了。

大家下车后,三三两两分开了。程清河和于小志傅红亚一起走,先去供销社买这些紧俏的布匹货。程清河是幸运的。她抓起几块非常适合给婴儿做衣服的料子,和一块给楚做衣服的蓝布。程清河也抢到了几斤钱,因为她会织毛衣,虽然只有一两个最简单的花样,但想到有一次楚偶然说起他。

作为一个溺爱丈夫的男人,别人的男人怎么会有自己男人没有的东西呢?程清河心里开玩笑道。其实这两个人现在是严格意义上的恋爱,还不是最黏的时候。自然是让另一半安心的时候了。

程清河买了布后,从供销社出来后找了一家邮局,先把购买的东西存在那里。之后,程清河去了附近的一个菜市场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买点别的东西。

程清河打算买些肉、蛋和一些调料。他已经很久没吃炖菜,炖蛋,茶叶蛋了。程清河就尴尬了。怀上孩子,让程清河更加不愿意委屈自己。

因为程清河来得早,这会儿菜市场已经人满为患。看着程清河走向死亡,她现在怀孕了,却不能有一点大意,最后只能在边缘徘徊。

不过,程清河今天真的很幸运。她去了一个鸡肉摊。幸运的是,她买了两只成年母鸡。据摊主说,这只鸡马上就要下蛋了。程清河二话不说先买了,也不管摊主有没有撒谎。反正不下蛋也没关系,因为就过几天,李英华和周玉梅就要过来加一道菜,所以不下蛋也没关系。

程清河难得逛一次街,所以他打算把能买能用的东西都买下来。下次他将不得不再次旅行。只能说程清河和很多爱逛街的女生真的是相反的。

买完东西,程清河打算回家,背着自己做的背包,背着军绿色的书包,手里提着一个竹笼,里面有两只鸡。程清河形容这是一个特殊的农村。

有时候,越焦虑越容易出事。就在程清河到达存放东西的邮局时,差点被突然从巷子里跳出来的人撞倒。

“啊!”程清河肩膀被撞了一下,退了好几步。幸运的是,她只是靠着墙走,没有摔倒。程清和不禁惊呼,她的心跳得很快。

程清河幸运地没有摔倒,但另一个人就没那么幸运了。那是一个穿着灰色亚麻布衣服的男人,头发挺长,比现在大多数人的平头都挺长。

主要是从各地看到的油腻头。反正就是这么马虎。在程清河看到后,我不禁瑟瑟发抖。太恐怖了。我怎么几个月没洗头了?

那人被打了一跤,怀里抱着的东西不小心掉了下来。那是一卷裹在被子里的东西,有点像婴儿的襁褓,但看起来没有婴儿那么大。

程清河看到他摔倒后下意识的想张嘴说话,却见他急着捡起来就跑。程清河的眼睛尖尖的,仿佛他在微微散开的襁褓中看到了一个孩子。

这样的一瞥,一个特别不像好人的男人慌慌张张的抱着一个疑似孩子,以为宁可错过也不要放过。程清河想都没想就喊了一声,“站住,你……”

程清和这阻止的话刚喊出口就看到那人跑了,这下可好,程清和也不用担心冤枉好人的可能性了,就冲灰衣男子这种反应,就算真的冤枉他被打也是他活该,没事你跑什么,这急了不是心虚吗?

“站住,抓住人贩子,前面的兄弟姐妹们,快拦住这个人。”程清河跑了几步,发现自己的肚子在往下掉,连忙大喊。

或者怎么说这个时代的人太单纯了?程清河尖叫起来,听到这话的人都抖着家伙。很多人直接把自己的东西砸了出来,也不管拎的是什么箩筐。他们把它扔在地上,追上了杆子。

“抓住人贩子,快,拦在前面,就是那个带着宝宝的灰衣服。”“人贩子在哪里?”只能说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但是十几分钟就抓到了灰衣男子,把他怀里的孩子抢了出来,胳膊被扭着压在地上。

“大家快看,这真的是个孩子。”热心的阿姨早早地解开了襁褓,露出了一个被紧紧绑在里面的小女孩。

“这位还在昏迷中。是不是被下药了?”“我听说药吃多了会烧人的脑袋,把人变成傻子。这个小女孩会没事吗?”“有医生帮你看吗?”脾气暴躁的直接打了他,那人却大喊:“放开我,那是我女儿,放开看看。”

程清河这时候终于到了,气喘吁吁地说:“是你女儿。你为什么要跑?”

今天的推文结束了,时间序列的第三个项目符号。这本书,我觉得更像是那种编年体的文字里的一股“清流”,讲的是男人女人的日常生活。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建构爱与被爱的味道,树立独立的小三形象。文章通过女主和男主的言行透露出“积极的思想”,让我对爱的教导有了更多的了解。

总的来说,剧情跌宕起伏,文字表达平淡温馨,设定也不同于其他年代文,给我的感觉是值得一读。希望喜欢编年文的宝宝们能看懂。最后请关注,收藏,留言!

#年表#

系列二:“我真诚地邀请你抱抱你的大腿,但我更喜欢你抱抱我的腰。”

系列一:“懒婆娘配粗人”美丽村花与资深粗人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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