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发展专项债券

核心提示稳增长的关键之一是稳投资,其中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又是关键一环。为了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有效投资力度,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通知》允许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作为

稳增长的关键之一是稳投资,其中基础设施投资是关键环节。

为增加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有效投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项目融资支持工作的通知》。

《通知》允许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合格资本金,鼓励金融支持专项债券项目。该机构估计,此举将增加数千亿甚至数万亿元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由于许多基础设施项目仍由地方政府城投公司承担,许多专家认为,上述新规将进一步改善城投平台公司的融资状况。然而,新规也有许多限制,其中,不增加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是底线。

加上几千亿到几万亿的基建资金。

第一,地方专项债券之前不能要求项目资本金。《通知》允许部分专项债券在国家支持的铁路、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中,经项目收益评估并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益符合融资条件的,可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此外,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今年地方专项债券规模为2.15万亿元。截至6月10日,已实际发行专项债券近9000亿元,剩余款项需在9月底前兑付。目前专项债务融资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和土地储备。据机构统计,用于高速公路、铁路、供水项目的专项债务不到900亿元,约占发行总额的9%。

天风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孙彬彬严格按照《通知》支持的四个项目保守计算。下半年可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约为256 ~ 767亿元。剔除土地收储和棚改项目后,乐观测算,下半年可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金额在837亿-2511亿元之间。

目前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电力等基建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一般在20%-35%之间,资本可以发挥三到五倍的杠杆作用。最大5倍杠杆,2511亿资金可以新增1万多亿基建投资。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明明统计了《通知》支持的四个重点项目的比例。在专项债券全部用于项目资本金的前提下,结合20%资本金可加杠杆的最大倍数,预计基建新增资本金约为5276-6280亿元,对全年GDP的拉动作用预计在0.16-0.19个百分点之间。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由于下半年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额度还不清楚,能有多少比例作为资本金也不清楚,金融机构匹配多少资金也需要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来确定。所以专项债券作为资本能撬动多少资金的具体数字很难计算。但《通知》对基建投资的影响不会小。

城投公司融资状况进一步改善。

目前基础设施投资的建设单位很多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专项债券项目涉及很多城投公司。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投融资咨询处处长罗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2014年地方债43号文要求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收紧融资,平台公司加速转型。2015年、2016年平台公司融资放松,平台公司隐性债务快速增长引起官方高度警惕。2016年下半年,平台公司融资再度收紧。

近年来,政府大力抑制新增隐性债务,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平台公司融资不断收紧。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为了避免形成“半拉子”项目,国家保证了平台公司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此次《通知》再次强调了这一点,符合条件但未成功转型的平台公司融资情况会有所改善。

这份《通知》重申了国务院101号文,即合理保障在建项目必要的后续融资。在严格依法解除违法担保关系的基础上,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不扩大建设规模、不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协商在隐性债务存量中为必要的在建项目继续融资。

财政部六部委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政策法规兼顾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加和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的关系,有利于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在坚定不移去杠杆的同时防止“应付风险的风险”。

此外,《通知》允许项目公司根据盈余专项收入向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化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允许项目单位发行企业信用债券。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副技术总监张怡筠认为,《通知》的重点是在坚持隐性债务化解、抑制隐性债务增量的政策基调下,进一步“开门红”,有利于改善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环境。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政策逐渐转向宽信贷,城投公司融资政策边际放松。《通知》再次要求,保障融资平台公司正常融资需求,允许适当展期,从而缓解其偿债压力和再融资压力。随着政策效应的逐步释放,短期内城投平台融资仍将保持结构性宽松,尤其是承担铁路、公路、电力等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建设的平台公司,城投债利差将进一步修复。”张怡筠说。

罗认为,在当前环境下,基础设施投资仍离不开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因此如何进一步规范平台公司融资是关键。

孙彬彬表示,今年以来,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城投债净融资额上升,城投债整体信用风险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

但平台公司的融资放宽有很多限制,尤其是不能新增隐性债务。

上述财政部等负责人表示,《通知》相关政策规定不适用于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和不必要的在建项目。严格限制隐性债务存量,不扩大项目建设规模,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务。隐性债务范围以外的项目不适用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相关融资必须建立在严格依法解除违法担保关系的基础上,融资平台公司和金融机构必须自主协商,由金融机构根据项目风险而非政府信用自主决策,确保真正的市场化运作落到实处,不形成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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