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资平台转型走向

核心提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所组建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政府所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城市建设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种类型的公司,是地方政府为了融资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而设立的。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政府划拨的土地等资产,成立一家资产和现金流大致能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并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共事业等项目。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是各地投资建设活动的主体,也是地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公共领域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和资本的重要载体。但不少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政企责权利关系不清、战略定位不清、投资边界范围不清、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债务规模虚增等。

地方投融资平台政策全景梳理

1.

2014年9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按照疏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稳步推进的原则,划清政企界限。地方政府要利用国债举债,同时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2.

2017年4月26日,财政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要求全面组织整顿地方政府融资担保,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债务与非政府债务的边界,避免形成新的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不得向融资平台公司注入公益性资产和储备土地,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出让预期收益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不得利用政府资源干预金融机构正常业务经营。

3.

2017年5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严禁将建设项目和服务打包为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要坚持先有预算再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应在现有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不得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增加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的依据。

4.

2019年4月28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对PPP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进行梳理的通知》,要求对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PPP项目一律暂停或转为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继续执行的,要按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整改,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化解工作。对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要主动从项目库中退出。对已纳入政府债务监控平台但被认定为有争议的项目,项目所在地本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项目合规性论证。

5.

2021年7月9日,银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机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再次提到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要求提供融资前应咨询财政部融资平台企业债务和中长期支出监测平台。对于承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客户,还应遵守:不得提供新的流动性贷款或流动性贷款性质的融资;不得为其参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但同时也有一个政策窗口:因业务需要符合项目融资条件的,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书面审核确认。

2022年地方城投平台发展的三大焦点

一是明确发展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战略发展定位。

城投平台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坚持政府特殊目的载体和特定行业功能性国有企业的发展定位,坚持公益性国有企业的根本宗旨,坚持“保持投资边界不越位,不以盈利为投资目的,不以投资机会排挤社会资本”的基本原则, 并积极稳妥推进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发展,如转型为城市综合服务商、工业园区综合运营商,或特定行业的投资运营商等。 ,从而探索市场化转型发展。清晰的战略定位和明确的规划方向。

二。界定投资边界的范围

进一步明确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投资边界范围。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投资边界原则上不得超出公共领域,不得超出公共领域的政府投资权限范围,不得挤占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投资机会。投资平台公司应着力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重点投资地方有一定经营收入、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足的准经营性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纯公益性项目或非经营性项目,从源头上防范政府隐性债务。对于确需投融资平台公司参与的非经营性项目,要提前制定合法合规的参与机制,包括明确政府给予注资、投资补助或运营补助的方式和前提条件。

第三,完善企业管理制度。

落实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行外部独立董事制度,引入职业经理人。要努力提高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科学管理水平,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战略咨询委员会,健全投融资决策机制,完善投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外部监管,建立健全投融资平台公司重大投资经营活动向政府发展改革、国资、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事前报告制度;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完善投融资平台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提高财务和债务透明度,走可持续融资和高质量发展之路。

作者:何斌,北京大学特聘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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