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现结合北市港浸会大学发展规划,我校特制定2022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内地和香港联合创办的优质文科大学。办学性质:中外合作办学。大陆: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课程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教育质量由香港浸会大学指导、评估和监督,教学采用英语。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通路2000号
学校类型:全日制
招生级别:本科
本科招生专业:学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
招生类别:自主招生。录取后,学生的教学计划和质量、团建、思政课安排、学习资源、收费规定、管理安排等与统招录取的其他本科学生相同,将由学校统一安排。
学校主管:广东省教育厅
毕业证:我校本次招生不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达到学位标准并完成学业要求的学生,只授予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对象:原则上持有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原计划在境外大学就读的mainland China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均符合基本报名条件。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际化的办学理念,择优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选拔和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的常设机构。
第二章注册程序
第五条报名资格: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生范围的考生均可报名。
第六条报名程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学校指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北师香港浸会大学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填写入学申请表,提交中英文个人陈述;
②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手持身份证照片;
③上传高中毕业证和高中成绩单复印件,上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试成绩单;
④上传海外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雅思、托福或其他外语考试成绩复印件;
⑤上传SAT /GCE A-Level/AP/ACT/IB等公考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信。
北港浸会大学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p.uic.edu.cn/admission-outside/login
第七条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公共考试和雅思、托福等外语考试成绩符合要求。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或不合格材料,我校将取消该考生自主招生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九条我校按大类、专业在全国招生。报名方式如下:
招生方式,专业名称,工商管理
学习金融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创业与创新管理、电子商务与信息系统管理、文化创意与管理、旅游、酒店与会展管理、新闻与传播学。
公共关系与广告、媒体与传播、媒体艺术与设计、影视、动画与互动媒体、中国文化与外国语言文学国际传播
英语文学应用翻译的计算机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按专业招生会计学按专业招生应用经济学按专业招生全球化与发展按专业招生应用心理学按专业招生食品科学与工程按专业招生环境科学按专业招生统计学按专业招生金融数学按专业招生应用数学按专业招生人工智能按专业招生音乐艺术
第十条北师大香港浸会大学专业招生专业分流以学生为本,志愿优先,择优录取。专业确认原则上应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前完成,以便学生根据相关专业的培养计划在第二学期开始专业学习。学生入学后可以深入了解各个学科和专业,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学习情况填写自己的专业志愿。学校各院系专业分流评审组将从个人意愿、个人能力、学业成绩、个人作品集、个人陈述、小组面试、教师评价七项标准中选择若干项作为本招生类别专业分流的选择标准,综合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第十一条学校有转专业政策。一般来说,学生可以根据教务处的时间要求,在大一下学期申请转专业。在尊重学生意愿、结合学校教学资源、严格遵循学校规定程序的基础上,学校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剂。普通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普通专业。
第三章入学程序
第十二条考生按学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校招生委员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由学校通知安排入学考试。
第十三条考生参加全英语入学考试。考试前,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个人身份证、高中毕业证、高中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试成绩单、雅思、托福或其他外语测试成绩单、SAT /GCE A-Level/AP/ACT/IB等公开考试成绩证明、获奖证书、海外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等原件,以备核查。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会综合评估申请人的高中学习成绩、SAT/GCEA-Level/AP/ACT/IB等公考成绩*、雅思、托福或其他外语考试成绩、UIC入学考试成绩、海外大学世界排名等,并选择最佳候选人。
*注:学校对SAT/GCEA-Level/AP/ACT/IB等公开考试及雅思、托福或其他外语考试的要求将参考浸会大学的相关录取要求。
第十五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页面查询录取通知书,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确认接受录取通知书并缴纳学杂费”。逾期不办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学生确认收到录取通知书并缴纳学杂费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体检要求:入学学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或不适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新生,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和执行。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普通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0万元。
音乐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人民币12万元。
住宿费:两人间:6400元/生/学年

三房:4000元/生,学年
四房:3500元/生,学年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房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详情见学校网站。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在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学院学生注册系统注册,同时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注册系统注册。
第二十一条北师香港浸会大学2022年录取通知书的签发人是北师香港浸会大学校长汤涛院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