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电视剧音频侵权吗

核心提示近日,因用户在bilibili网站上传《我不是药神》电影的纯音频,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优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宽娱公司应当知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优酷公司信息网络传

近日,因用户在哔哩哔哩网站上传《将死求生》电影纯音频,上海宽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优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为,宽域公司对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犯优酷网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应当知情,构成协助侵权。

事件起因是优酷享有电影《垂死挣扎》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另一方面,哔哩哔哩网站的用户将电影《垂死求生》的纯音频上传至“影视>影视片段”一栏,并将标题编辑为“[1080P]我不是沈瑶的影视配乐”。

优酷认为,哔哩哔哩网站未经许可,提供了涉案影片全部原声的播放和下载服务,并以侵犯其网络信息传播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费用2万元。

最终,法院认定,涉案音频是涉案电影作品原始表达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诉行为是提供涉案影片的行为。根据法院一审判决,宽域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6万元及合理费用5000元。

综合北京互联网法院微信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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