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谈交通现在还在播吗

核心提示“再这样下去,裤子可能都要赔光了!”说出这句话的,正是自带slogan“全球华语地区享有一定盛誉”的谭sir,谭乔。相信关注《谭谈交通》的朋友应该都知道了,作为“国内综艺天花板”的这档普及交通法节目, 目前遭到了全网下架。图片来源:@凤凰网

“再这样下去,你可能会把裤子都丢了!”

是的谭先生提出了自己的口号“华语地区在世界上享有一定的声誉”。

相信关注《谭谈交通》的朋友应该都知道,这个作为“国产综艺天花板”的热门交通法条节目,目前已经全网下架。

图片来源:@ Phoenix.com财经

在谈这件事之前,我觉得有必要给你简单介绍一下:

谭老太爷和他在谭的交通

《谭谈交通》作为成都电视台红绿灯节目的一个栏目,原本是成都一档娱乐性的交通预警节目。当时,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警察谭乔是该节目的唯一主持人。

《坦坦交通》从2005年开播到2018年停播,创造了无数精彩的交通预警画面,在哔哩哔哩二次大火之后,也产生了无数的爆款和快乐源泉。

二仙桥叔叔、气球哥哥、傅贵叔叔、腰马组合等等呢?在一次又一次的普法过程中,谭老师带着观众看了各种各样的生活。

经典中的经典

图片来源:谭谭交通

摇摆兄弟

图片来源:谭谭交通

感人的有钱叔叔

图片来源:谭谭交通

图片来源:谭谭交通

这些节目的背后,除了非常欢乐的氛围,还有浓浓的人情味和普法的性质。一经播出,深受大家喜爱。

尤其是“二叔”,现在是谭Sir的御用搭档,演各种电影。

连我这个没去过成都的人都知道,要去二仙桥,得走成华大道。

回到正题,前天下午,谭巧发微博称正在外面拍摄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流量下线,可能面临数千万巨额赔偿。

十几年了,在网上被大家免费观看和传播,现在都有可能掉裤子了。

该事件开始发酵,一家名为成都优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公司投诉谭乔上传的“谭谭交通”侵犯了其版权。

以哔哩哔哩为例。目前,谭乔在哔哩哔哩上发布的视频数量已从345个减少到80个,就连网友二创发布的数万个视频也被投诉下架。

一些经典的桥段基本没有了。

谭Sir在视频中回应称,目前,谭谭流量的著作权人是谁,或者说谁拥有多大比例的权益,还需要权威机构来确定。

“在谭谭交通生产之初,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签订过这种合同或协议。最初的创作者是谭乔本人,而这个录像机是一个摄像记者。这种情况有没有权利单方面出售谭谭流量的版权?”

图片来源:@谭乔

谭乔表示,《坦坦交通》这次面临的问题,可能是中国新著作权法实施后第一个具有代表性和里程碑意义的案例。

图片来源:@谭乔

最后,谭先生还表示,他想邀请先生就此事好好谈谈。他构成侵权了吗?希望能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解决。

相信当你看到这里的时候,你应该已经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了,很多网友也在对此感到疑惑。一个既没出现也没做视频的公司投诉侵犯版权,这种投诉其实是合法的。谭乔甚至可能输掉这场官司,这简直令人发指...

那么这个要起诉谭Sir的公司是什么来历呢?

半年打了60场官司,腾讯、Tik Tok、小红书一个都没跑。

谭巧口的优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据天眼查了解,成立于2018年。法定代表人是张宇航,股东是邱剑,后来就消失了。全公司只有两个人。

图片:天眼查

而接下来的信息更糟糕。

根据公司目前公布的起诉他人或公司的法院公告,多达60家,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如哔哩哔哩、Tik Tok、米谷、小红书、爱奇艺、腾讯、Aauto Quicker、搜狐、乐视、优酷、华为等,均为被告。

部分法院公告截图

可以说,你懂的,没有他没起诉过的,大部分都是侵犯作品信息的纠纷。

网民认为这是典型的“恶意抢注”和“诉讼小人”公司。

进一步深挖这家公司可以发现,公司成立4年,每份年报社保缴费人数为0。

图片:天眼查

连公司的注册地址都被媒体扒出来了,其实只是个服装店...

图片来源:@看成都

成都广播电视台称:没有索赔1000万,“法律上有证据。”

就是这么一个18岁的公司。它是如何在没有通知主持人谭先生的情况下,获得2005年开播的节目版权的?

面对这种情况,事件中的另一重要当事人成都广播电视台告一段落。

针对媒体给出的消息,成都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电视台长期以来并未对《谭谈交通》节目主张版权,“不代表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犯”。

同时出示了一份授权委托书,上面写着成都广播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是谭谈交通所属的《平安成都》、《红绿灯》栏目的制作方,“本单位拥有《平安成都》、《红绿灯》、《谭谈交通》栏目的全部版权,以上栏目如有版权问题,由本单位负全责”。

授权期限写明:2021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

图片来源:@南方日报

与此同时,面对谭乔在网上的质疑,成都电视台于7月11日发布了一份“声明”。

称内容版权交给成都优树公司维权,“不针对任何个人”,不存在“索赔几千万”的情况。

图片来源:@成都电视台

在电视台发布《声明》后,谭乔在知乎平台上做出最新回应,一方面质疑优树公司是否有资格被授权。

另一方面,谭Sir还在视频中曝光了一份疑似娱乐公司与成都电视台签订的版权服务方案,其中写明版权拆分为40%归电视台,60%归娱乐公司。

对此,谭先生再次质疑这样的版权比例划分是否正常?

图片来源:知乎

至此,三方都加入了“战场”,各持己见。

如果谭乔败诉,恐怕《谭谈交通》再也不能算作自己的东西了…

估计喜欢谭老太爷的网友们,还有本人做梦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

但就目前而言,情况可能是乐观的。毕竟,因为谭乔的个人风格,每个人都记得《坦坦之旅》。

很难不让人想起在哔哩哔哩推崇韩青和李子奇之前的情况是多么相似...

一档旨在普法,向观众展示生活不易,但乐观向上的节目。如果因为利益而撕毁,那就真的很尴尬了。

但如果谭先生最终胜诉,可能真的会像他说的那样,提醒创作者注意版权保护意识。毕竟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普法案例。

目前,事件仍在继续发生...

最后,关于我国现行法律中著作权侵权的逻辑解释,我补充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署名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是作者,作品中有相应的权利,除非有相反证明。

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版权局认可的登记机关登记其作品。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

以通常方式署名作品、表演和录音制品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推定为作品、表演和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权利人,但有足以推翻的相反证据的除外。

对于署名之争,应结合作品、表演、录音制品的性质、类型、表现形式、行业习惯、公众认知习惯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权利人完成初步举证的,人民法院应当推定当事人主张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成立,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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