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李美珍
7月10日晚,四川成都谭谭流量主持人谭乔发布微博称,被第三方公司索赔数千万元,涉事视频被全网下架。随后,“谭坦流量全面下架”“谭乔自曝或面临牢狱之灾”成为社交媒体平台的热搜话题。

7月11日,发起维权宣传的成都优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媒体展示了成都广播电视台的授权书。电视台相关负责人也回应媒体称,电视台长期以来并未主张《谭谈交通》节目的版权,“并不意味着任何个人可以随意侵犯。”
谭谭流量版权归谁?包括二次元作品在内的相关视频下线是否合理?为此,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
热门普法节目突然在谭乔全网下架,否则将面临数千万元的赔偿。
“你谭先生,我可能最后会把裤子弄丢。”7月10日,《谭谈交通》主持人谭乔在微博、知乎等平台发布视频,透露因涉嫌侵权,《谭谈交通》等相关视频下线,其本人可能面临数千万巨额赔偿甚至牢狱之灾。
卷入这场风波的谭谭交通,是成都当地的一档交通法宣传节目。它于2005年3月在成都电视台城市生活频道首播。因为它贴近大众,直白幽默,不仅在成都很受欢迎,也受到全国观众的喜爱和追捧。节目的很多经典片段都成为了网络经典的热点,比如《走到二仙桥到成华大道》《腰马合一》。
2018年初,时任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的谭乔因个人原因停止参加节目,《谭谈交通》停播。然而,这档节目的热度并没有消退。很多经典节目成为网友二次创作的热门素材,在哔哩哔哩等年轻人聚集的平台上有很高的人气。
2019年12月20日,谭乔在社交平台发布了第一条视频,凭借谭谭流量的影响力吸引了无数粉丝。记者注意到,谭乔在哔哩哔哩有387万粉丝,在Tik Tok有294.6万粉丝,在微博有80.8万粉丝。
“从去年开始,因为参加了很多脱口秀和专题节目,《谭谈交通》越来越火,有人看中了它在公益普法之外的商业价值。”谭乔表示,他已经收到了许多通知,称该平台发布的视频已被退回并被锁定。不仅他账号中的大量视频被下架,从345个原创视频减少到80个,二次创作者编辑的数万个爆款视频也被投诉下架。
检方持有电台、电视台的委托书,一天立案多达60起。
成都优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张谭乔上传相关视频侵权。
工商信息显示,成都优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公司。7月11日上午,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在工商登记系统中的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
根据搜索信息,该公司近期密集起诉了多家视频公司,包括优酷、爱奇艺、咪咕、Aauto Quicker等。记者梳理发现,今年4月14日至7月7日,该公司词条下新增法院公告25条,立案信息98条,其中5月25日立案的多达60条,案由多为“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7月11日晚些时候,优树公司向媒体展示了其获得成都广播电视台授权的“法律依据”。记者注意到,相关委托书显示,成都广播电视台是《红绿灯》及《谭谈交通》全部音像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人,并授予优树公司对上述作品“全部作品的财产权、对上述权利进行分许可的权利、将上述权利许可给第三方分支学校的权利”。

委托书中还特别写明,授权的权利包括维权的权利,被授权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发函、投诉、提起诉讼、采取刑事措施、获得赔偿。授权期限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共五年。
此外,据媒体报道,成都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广播电视台长期以来并未对谭谭流量的权利进行任何主张,但并不代表电视台放弃版权。调查信息显示,成都广播电视台在2016年注册了多项《谭谭流量》商标,是商标所有人,使用期限为2027年;成都电视台全资拥有的成都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拥有《谭谈交通》五个版权。
谁是谭乔的版权所有者?谁是节目的著作权人?
但在谭乔看来,谁是著作权人,或者说谁拥有多大比例的权益,仍然需要权威机构来认定。"谭谭交通最初产生时,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签署过这样的合同或协议."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2020年1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在“领导留言板”回复网友提问中明确表示,“2005年5月,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成都电视台第三频道联合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节目《坦坦交通》。由交警支队民警谭乔主持,电视摄制组全程跟踪拍摄,进行后期制作。”
谭谭流量版权归谁?业内对此也是众说纷纭。
“根据当时著作权法的规定,《谭谈交通》应该归入电作品,即以类似于拍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根据现行的著作权法,整个节目被归类为视听作品。”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许告诉记者,视听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方享有。这个节目是在电视台制作和播放的。"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版权应属于成都电视台."
许表示,谭乔在节目中对某一话题的即兴讲解“事先没有脚本的原创内容可以构成独立的口头作品”,但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本人对《谭谭流量》的著作权不享有任何权利。这也意味着,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其他人确实无权上传相关视频。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副主任张菲菲认为,《坦坦交通》节目是成都广播电视台与谭乔合作创作的,属于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的授权应由著作权人共同授权,成都广播电视台单方面宣布获得《坦坦交通》节目完整版权并对外授权存在一定风险。
在二次创作也被投诉被下架的情况下,如何界定版权保护的边界?
在这场维权风暴中,由二次元创作者编辑的数万条爆款视频也被投诉下架。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认为,作品大规模下架需谨慎。
“如果二次创作的作品属于转换使用,或者合理使用中的评论等。,二次创作的作品本身也是有版权的。”他表示,《谭谭交通》作为一部普法作品,具有公益性质,在此类版权案件中适用风险代理应该更加谨慎,“因为涉及到鼓励创新,包括很多二次创作者的权利,观众的权利等。,而且涉及面很广。权利的保护不能只考虑一方,还要考虑权利的平衡,尤其是在多个权利交叉的过程中。”

“著作权法应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更加开放地平衡权利人之间的权利。”朱说,在互联网时代,版权的保护应该是鼓励创新而不是遏制传播。鼓励创新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权利人在创新过程中的权利。“像这样一下子下架几万件作品,对整个社会的损失都很大。”
许也认为,作品的二次创作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合理使用的范围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如果二次创作不是合理使用,就是侵权。“总的来说,更重要的是尊重知识产权,同时,注意权利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他建议视频平台可以创建类似的授权机制。比如,网友在平台上看到一个好的作品,想进行二次创作,可以通过平台联系著作权人,快速获得授权。“这件事也是一个向公众普法的过程。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我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便使用别人的作品了。”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学校
编辑|孙紫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