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奇虎和搜狗告上法庭?弄清楚!
近日,优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认为两家公司使用“优酷”作为搜索关键词推广其应用市场,构成不正当竞争。

1.优酷

优酷是由古永锵于2006年6月21日创立并正式上线的视频平台。现为阿里巴巴文化娱乐集团大优酷事业群旗下的视频平台。目前,优酷、土豆视频平台覆盖5.8亿多屏终端,日播放量11.8亿。他们支持PC、TV、移动端,拥有版权、合拍、自制、自频道、直播、VR等多种内容形式。涵盖商业会员、游戏、支付、智能硬件、艺人经纪,从内容制作、宣传、营销、衍生业务到粉丝经济,贯穿文化娱乐全链路。
2.奇虎360
奇虎360由周于2005年9月创立。是一家以360杀毒为代表的免费网络安全平台,拥有问答等独立业务的公司,公司主要依靠网络广告、游戏、互联网和增值服务创收。
3.搜狗
它是搜狗搜狐公司的子公司,于2004年8月3日上线,目的是提升Sohu.com的搜索技能,主要从事Sohu.com的搜索业务..在搜索业务的同时,还引入了搜狗输入法和搜狗高速浏览器。
4.事件回溯
优酷自称是优酷视频的开发者和运营者。经过多年的推广和宣传,“优酷”已经有了广泛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发现优酷在奇虎开发运营的各种浏览器中搜索“优酷”,下载的APP居然是搜狗的一个应用市场。我认为奇虎360和搜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并赔偿300万元。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边肖将及时为您带来后续报道。更多知识产权前沿资讯,欢迎来到北京奢文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