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起诉PP视频剪辑搬运还珠格格等剧侵权胜诉

核心提示9月6日,北京优酷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2则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原告称其依法享有影视剧《还珠格格》第一、三部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被告未经授权,其运营“PP视频”旗下账号擅自将涉案作品相关短视频

9月6日,北京优酷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聚力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归属及侵权纠纷两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原告主张其依法享有第一、三部电视剧《还珠格格》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维权权。被告“PP视频”的账号未经授权,将涉案作品相关短视频上传至其他平台向公众提供播放在线服务,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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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在网上上传涉案作品,确实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结果是被告停止侵权,分别赔偿优酷8万元和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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