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边角料了解到,优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近日一审宣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令奇虎公司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费用3000元。

天检App显示,优酷发现奇虎公司在“360安全浏览器”中提供了扩展插件“冰姐姐打广告”。安装涉案插件后,到访Youku.com的游客可以在Youku.com删除片前广告和暂停广告。认为奇虎涉案破坏了其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导致广告费和会员充值收入减少,构成不正当竞争。故索赔损失50万元。
辩称奇虎涉案插件是网友上传至360应用市场,奇虎仅提供网络存储空服务,并非涉案插件的开发者或上传者,未进行不正当竞争;同时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作为一种中性技术,涉案插件并不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法律不应该对这种行为过于严厉。涉案插件的知名度、下载量和安装量都不高,而且只能应用在PC上,对优酷的伤害不大。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奇虎公司在360安全浏览器中设置广告过滤选项,并在视频网站推广具有过滤广告功能的涉案插件,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被诉行为干扰了优酷的正常运营,破坏了竞争秩序和机制,最终造成消费者福祉的损失。属于利用技术手段阻碍和破坏优酷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不久前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