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开发者因为广告拦截被优酷起诉100万元

核心提示新京报讯 只要安装一款广告过滤APP,用视频软件看电影再无贴片广告干扰。这样的“拦截大师”到底是“造福网民”还是打着“技术中立”的旗号不正当竞争?4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优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福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

新京报讯只要安装一个广告过滤APP,就可以用视频软件看电影,不受补丁广告的干扰。这样的“拦截大师”是打着“技术中立”的旗号“造福网民”还是不正当竞争?

4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优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富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富方科技的上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复方科技的“拦截”行为从根本上损害了优酷本可获得的商业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原告优酷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费用5万元。

屏蔽广告软件被优酷起诉不正当竞争。

2018年9月,一款名为“Adbye广告拦截大师”的APP登录某平台应用商城。这款“国内最好的广告过滤软件”的开发者是富方科技。一审判决显示,用户安装APP后,可以花58元购买完整版“享受永久广告屏蔽权”,点击APP中的“打开广告屏蔽”按钮,进入优酷视频后,视频播放过程中没有贴片广告。

2019年,优酷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将富方科技起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索赔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费用5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公开审理了该案。被告方复方科技辩称,涉案APP只是中立的技术工具,屏蔽广告是用户自主选择的结果。APP安装打开时,需要等待与广告相同的缓冲时间,所以不存在跳过广告的事实。

富科技还认为,涉案APP上线时间短,通过查询微信后台,其获利金额仅为2万余元。优酷主张的200万元赔偿金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某试用广告屏蔽软件赔偿优酷经济损失30万元。

2020年10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涉案APP拦截优酷网站贴片广告、跳过广告按钮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富方科技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费用5万元。

判决书显示,法院一审认为,涉案APP的行为使得优酷获取广告收入、推广优酷视频APP、增加付费用户的商业目的无法实现,从根本上损害了优酷本可获得的商业利益。

一审后,复方科技于2020年11月9日将该案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二审维持原判,被告的“技术中立”不予认可。

当时二审合议庭评议认为,优酷采取“免费平台+广告”结合付费会员免广告的商业模式。这种商业模式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众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受到法律保护。

案中证据表明,涉案APP的本质目的是通过屏蔽、破译广告吸引用户下载使用涉案APP,不正当地获取竞争优势,超出了通过中性技术为用户提供便利的范围。富科技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审法院认为,考虑到优酷视频APP的市场影响力、会员费、广告价格、涉案APP的运营情况,一审法院认定30万元的赔偿金额不算太高。

庭审结束后,该案二审审判长对新京报记者表示,针对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很难通过技术手段维权。“通过知识产权日的契机,希望为相关案例树立司法导向,警示教育不正当竞争。”

方优酷的代理律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他认为商业实体是逐利的。如果作为产业链下游的平台难以盈利,上游生产商就会减少投入。免费视频广告和会员付费是视频平台盈利的重要方式。“一旦缺乏盈利前景,公司将难以为继,进而影响上游行业,最终可能导致整个行业的衰落。”

编辑刘谦

校对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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