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核心提示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7月1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具体内容如下: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安徽省人民政

7月1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实施重大政策措施成绩显著的地方进行督查和奖励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督促鼓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批准,对2021年实施重大政策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的16个市、63个县进行督促鼓励,并相应采取39项激励支持措施。

希望受到督导鼓励的地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省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兑现激励措施,充分发挥激励效果。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发展新格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勇于改革创新,狠抓督查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20大胜利召开。

附件:2021年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11日

附件

2021年落实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努力工作。

有明显成效和激励措施的地方名单

1.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增强自身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市县。

合肥、蚌埠、芜湖,合肥的庐阳区、天长市、宁国市。

对上述地方,在申报2023省科技重大专项时增加1个项目指标,项目经费100万元。

二是推动“双创”政策落实,支持“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双创”生态发展成效明显的城市。

合肥、滁州、芜湖。

2022年,上述地方支持将申报创新创业支持平台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省级股权投资基金推介和支持;在众创空室、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在本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合肥、芜湖、安庆。

2022年,优先考虑上述地方申请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优先推荐地理标志申请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地理标志应用推广关键环节名录,优先支持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开发和专利优先审查推荐。

四、推进制造业强省建设,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推动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其他市县成效显著。

合肥、滁州、芜湖、长丰、灵璧、池州贵池区。

2022年,上述地方在制造业强省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并向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予以倾斜。

动词 (verb的缩写)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成绩突出的市县。

芜湖市、宣城市、黄山市、来安县、金寨县和马鞍山市博望区。

2022年,在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工业计量中心等重大质量项目申报中优先考虑上述地方,在政府质量奖、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完美品牌”示范企业等国家和省级质量品牌项目申报中增加推荐名额,支持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和质量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支持制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六、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项目和重大新兴产业实施专项工作举措,成效明显的市县。

合肥市滁州市合肥市包河区芜湖市海湾分局。

2022年将对上述地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省内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利用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支持相关项目建设。

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产业化和数字产业,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进网络和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等市县成效明显。

合肥市、宿州市、芜湖市、合肥市包河区、金寨县、怀宁县。

2022年,在申报国家和省级数字经济试点示范项目和省级评估项目时,将优先考虑上述地方。

八、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地方投资到位,推动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建设领域的措施到位,交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强市。

合肥、六安、宣城。

2022年,在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上述符合条件的交通建设项目,对合肥500万元、六安300万元、宣城200万元给予奖励,支持交通项目建设。

九、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情况良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较高的市县。

淮南、滁州、六安、长丰、颍上、郎溪县。

2022年,优先将上述地方水利工程纳入省级实施方案或相关专项规划;优先安排省级以上投资的水利建设项目下一年度投资计划,提前预安排中央或省级投资计划的15%。

十、稳定外贸发展,优化我市外贸营商环境成效明显。

合肥、芜湖、铜陵。

2022年,在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宣传推介等方面,对上述地方给予倾斜支持。

十一、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民间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较高城市。

滁州、六安、马鞍山。

2022年,上述地方在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时给予优惠支持,在省级统筹投资中安排200万元支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十二、直接资金下达使用、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国库管理、预决算等财政绩效突出的市县。

休宁县六安市。

2022年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等。,并按市级2000万元、县级1000万元的标准对上述地方给予奖励。

十三。促进资本市场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合肥、滁州、芜湖。

2022年,加大对上述地方相关领域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绿色企业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鼓励银行、保险公司在本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在同等条件下,我们将优先考虑和支持它们申请金融改革试验区和设立新的融资担保机构。

十四、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的市县。

宿州市、滁州市、芜湖市、合肥市瑶海区、六安市晋安区、义县。

2022年,上述地方优先作为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试点地区,市场监管总局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限。

十五、耕地保护成绩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闲置土地处置效果明显的市县。

亳州、马鞍山、巢湖、寿县、芜湖市万智区和怀宁县。

2022年,按照市级1000亩、县级500亩的标准,对上述地方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十六、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大,任务完成质量高,建设后管护效果好的市、县。

六安、芜湖、五河、天长、广德、怀宁。

2022年,对上述地方各拨付2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奖励资金。

十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效明显的市县。

合肥市、池州市、金寨县、芜湖市繁昌区、铜陵市义安区、涉县;宿州市的亳州、滁州、怀远、临泉和六安市的晋安区;阜阳、六安、宣城、杨过、定远、休宁县。

2022年,上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秸秆综合利用取得显著成效的,将分别按照市级300万元、县级200万元的标准给予鼓励;上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效显著的,分别按照市级200万元、县级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十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县。

金寨县、霍山县、石台县、潜山市、岳西县。

2022年,进一步强化对上述地方的后续扶持政策,按照分配原则,每年以工代赈资金增加10%。

十九、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的市县。

合肥、滁州、武威、宁国、铜陵和桐城的潼关区;合肥市、滁州市、合肥市瑶海区、滁州市利辛县、琅琊区;合肥市、滁州市、合肥市包河区、蚌埠市禹会区;蚌埠、芜湖、铜陵。

2022年,对上述城市旧社区改造成效显著的地方,按照市级200万元、县级100万元的标准给予鼓励;对棚户区改造成效显著的地方,在安排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分别按照市级500万元、县级100万元的标准给予鼓励。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他们将任务量增加5%计算分配资金,分配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时,分别奖励100万元。凡发展保障性租赁房成效显著的,在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时,按照市级100万元、县级50万元的标准给予鼓励;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显著的地方,城市更新引导资金分别为500万元。

二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成绩突出的市、县。

淮北市、合肥市瑶海区、淮北市杜集区、蚌埠市龙子湖区、天长市、铜陵市潼关区、安庆市大观区。

2022年,上述地方将优先支持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新型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优先推荐和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对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给予倾斜支持。

二十一、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文学创作、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市场保障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市县。

六安、芜湖、池州、凤阳、泾县、休宁县。

2022年,上述文化和旅游统筹地方专项资金分别按照市级200万元、县级100万元的标准予以鼓励。

二十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城市。

合肥、六安、芜湖。

2022年,在安排节能与生态文明建设省级专项资金时,对上述地方给予优惠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

二十三、生态文明示范和“山清水秀”实践创新建设取得突出成效,空市县气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马鞍山、长丰、舒城、天长、通城、易县。

2022年,上述省级环保地方专项资金分别按照市级500万元、县级400万元的标准统筹鼓励;对获得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碧水青山是无价资产”实践创新基地称号的上述地方环保专项资金,按照市级800万元、县级400万元的标准给予鼓励;对获得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的上述省级环保地方专项资金,按照市级200万元、县级100万元的标准予以鼓励。

二十四、河长制、林长制推广工作成效大、市县多。

蚌埠市、滁州市、池州市、六安市裕安区、芜湖市万池区、桐城市;滁州、安庆、长丰、金寨、青阳县。

2022年,对上述推广林长制效果明显的地方,分别按照市级300万元、县级200万元的标准给予鼓励;对河长制、湖长制成效显著的地方,按照市级200万元、县级80万元的标准给予鼓励。

二十五、改善职业教育条件、创新校企合作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市县。

亳州市、阜阳市、六安市、宣城市、肥东县、天长市、芜湖市湾仔区和太湖县。

2022年,上述地方在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奖补资金和教育督导专项奖补资金时,将分别按照市级不低于1000万元、县级不低于400万元的标准给予鼓励;优先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等重大项目。

二十六、深化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滁州、宣城、濉溪、蒙城、泗县、金寨县。

2022年,对上述地方统筹资金分别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奖励。

二十七、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优化医疗保险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保险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市县。

亳州、芜湖、安庆、金寨县、天长市和黄山市屯溪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安排医疗服务补助和支持能力提升时给予50万元。

二十八、实施养老服务政策举措和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成效显著的市县。

合肥、芜湖、安庆、固镇、琅琊、六安、晋安区、广德。

在安排2023年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时,对上述地方给予削减2%的支持,对重大政策、重大产业布局、重大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二十九、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就业扩大和质量提升,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和创业等任务完成市、县。

合肥、淮北、亳州、金寨、当涂、怀宁县。

2022年,中央和省级就业补贴资金分配到上述地方时,分别按照市级600万元、县级300万元的标准给予鼓励。

三十、推进“双招双引”,发展新兴产业和发挥市工商联作用显著。

合肥、滁州、芜湖。

2022年,上述地方将优先向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推荐本行政区域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和保障建设用地和环境容量。

三十一、“亩均论英雄”改革扎实推进,要素配置精准,亩均效益水平显著提高。

明光市、当涂县、芜湖湾分局、广德、桐城。

2022年,在申报强省建设专项资金时,对上述地方给予优先支持,优先参与安徽省优质县创建验收,优先申请创建国家绿色园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优先申请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项目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基地改造项目。

三十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合肥、芜湖、萧县、霍山、和县、弋江区。

2022年,上述地方将倾斜支持履行省内专门培育中小企业、制造业强省、民营经济等企业优惠政策和再贷款、再贴现额度。

三十三、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工作突出,巩固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等市县成效显著。

六安的亳州、六安、萧县、泗县、金寨、金安区;滁州、芜湖、宣城、长丰、濉溪、含山县。

2022年,上述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成果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分别按照市级300万元、县级1500万元的标准给予鼓励;凡乡村产业振兴成效显著的地方,中央财政将统筹转移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市级300万元、县级200万元的标准予以鼓励。

三十四、实施服务业优势互补行动计划,建设物流枢纽网络和发展冷链物流等。,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合肥、六安、芜湖。

2022年,上述地方在安排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时,对重大项目给予10%的资金支持,并在2023年对服务业、物流业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予以倾斜支持。

三十五、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工作推进得更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更快的城市。

合肥、芜湖、宣城。

2022年,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认定优先考虑上述地方。

三十六岁。食品安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食品安全工程质量追溯机制强、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的市县。

蚌埠、六安、黄山、雨山区、南陵县、马鞍山。

2022年,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安安徽”品牌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等方面,对上述地方给予优先支持和资金奖励。

三十七、推进药品监管科学发展,创新监管方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成效显著的城市。

苏州、芜湖、宣城。

2022年,在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中对上述地方给予100万元奖励,用于药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

三十八、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机制,开展“救急救难”工作等情况突出的市县。

蚌埠市、滁州市、六安市、合肥市蜀山区、宁国市、铜陵市潼关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开展社会救助等重大政策改革给予优惠支持。,并给予2023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2%。

三十九、高度重视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在创新优化督查落实方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巢湖市、萧县、金寨县、天长市、芜湖市海湾分局、宁国市、桐城市。

2022年,上述地方将在省级实地监管中实现“免检”。

编辑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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