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芒果TV艺人经纪人》正式发布,80多位芒果TV艺人签署了《自觉践行美德,做新时代文艺工作者承诺书》,承诺“坚决抵制违法不道德行为、恶劣粗暴表演和歪曲事实的恶意炒作”,旗下艺人李沙亚子、齐思君、袁咏琳等纷纷转发。
但对于芒果TV的这种操作,很多网友并不买账,称之为“形式主义”。

北京天池君泰律师事务所王宇律师对赶集网表示:“像这种承诺函,倡议意义大于法律意义。”
她说,通过承诺书的写法可以看出,都是对艺人的保证,但对违反保证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没有约定。因此,即使存在违反承诺或保证的行为,也不能据此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当然,不排除艺人和经纪公司签订的经纪合同会有关于艺人不道德行为的相关约定,但这种约定是基于经纪合同,而不是上面说的承诺书。”王宇补充道。

芒果TV的这种操作,很可能与最近艺人因为“个人道德”而“翻车”有关,比如、、张等等。
有“翻车”的风险。这种风险除了本身的影响,比如被封杀,失去商业代言地位,还可能涉及到与艺人合作的相关公司。
比如郑爽当时因为代孕等原因被“封杀”,涉及的作品有《绝密》、《今生只求爱情》等。整部剧可能因为女主的意外而无法上映,背后的制片方,比如北京文化等公司的业绩必然会被其拖累。

这也是为什么郑爽会被《绝密》的出品方之一霍尔果斯尚辉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的原因。
事实上,让我们自己公司的艺人承诺美德,似乎没什么用。毕竟芒果TV邀请的艺人不仅仅是自己的艺人。
但对于合作的嘉宾,王宇律师告诉城市,这种承诺是自愿的,不是强制的,公司不能强迫其他公司参与节目的艺人签署类似的承诺。
“但是,如果双方签订类似承诺的合作协议中有相关条款,双方需要按照合同履行。”王宇律师补充道。
从这个角度来说,承诺书的作用不是很大。提高艺人门槛,建立考核机制,任重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