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普通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时候,才知道维权之路有多艰难。这真的是一句话:没有真正的慈悲,只有温暖和温情!
10年前,他还在经营一家小面粉厂,年收入十几万元。他的生活并不富裕,这是有道理的。但是,后来的变化确实改变了这一切。记得当时正在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逐步拆除农民房屋,统一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施,力促农村人过上城市人的生活。

当时为了政绩,乡镇政府部门纷纷效仿,开始了新社区的建设。应选择施工社区的位置。该项目已获准建设。在社区规划中,经营的面粉厂是一条景观带和主要的形象展示区!

接下来的几天,它变得活跃起来。村两委和乡镇相关部门轮流做工作,要求他们支援家乡建设,上交土地。肖用之以情,用之以理,下达了限期迁出通知书。同时也请身边的亲戚朋友做工作。他们真的被工作人员的认真和责任感感动了。
回过头来看,还是不成熟,不懂当时的政策。但从另一个角度看,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农村居民点的搬迁和村庄的合并,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必须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建议也不鼓励在城市规划区外拆并村庄,为农民建设大规模集中居住区,也不强制农民搬迁到国税局居住”。
2014年双方签了赔偿协议,所以赔了很多钱,要求在小区里盖房子。果然小区建设有问题,手续不全。被征收的土地实际上是以出租农民耕地的形式存在的,租金不支付给农民,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如火如荼。根据招标公告内容: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投资数千万元。
这里不详细描述构造过程及其细节。导致小区房源不完善,配套设施齐全质量差,水电暖等基础配套不到位,水电不到位,更重要的是地下室漏水严重。从几年的水泡来看,这块地是违反规划建设,被私自处理的。建成了两层商铺,还覆盖了主网、供电、排污等。下雨的时候会积水,给全村的出行带来困难。
2016年12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遗留问题解决不力的问题, 《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已经下发……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入住率、改建建设率、调整瘦身率、退出改造率,解决问题社区分类遗留问题。”
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相信这个问题迟早会得到妥善解决。毕竟现在的乡镇政府和各级主管领导部门都比较重视,也实地看过。对于目前被迫住在烂尾楼的居民来说,他们看到了希望。我们期待改善居住环境,解决后遗症,安居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