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措施的通知,决定实施十大工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其快速成长。力争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达到40万户,企业市场主体达到10万户,确保全市县域市场主体和企业市场主体增速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
实施大众创业增量工程。荆门大力推进返乡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建设,实现各县全覆盖,免费为市场主体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支持等服务;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自主创业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每个市场主体5万元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海归首次创业,办理注册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创办企业的兼职创新型、在职科研人员,继续享有参与职称评定、项目申报、岗位竞争、培训、考核和奖励的权利,实行相对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推广免抵押、免担保的“退伍军人创业贷款”,支持退伍军人回乡就业创业;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给予支持,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实施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程。荆门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制定财政补贴、金融支持、专利商标权保护等政策措施,支持转型成功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和社保优惠政策。

实施市场准入指导项目。全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和民间资本开放。规范整体市场准入程序,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其他所有审查环节一律取消。大力推行“一址多照”,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允许线上线下经营的市场主体以网站或实体经营场所等形式进行住所登记;鼓励企业以集群注册模式注册,县级以上开发区可免费为初创企业提供住所进行注册。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推行“一网办”、“一商办”、“跨域办”政务服务,让更多市场主体持证经营。
此外,十大工程还包括小微企业扶持工程、优质企业裂变工程、新市场主体成长工程、“满园满楼”聚集工程、市场主体招募工程、稳帮暖场工程、市场运行规范工程。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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