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实施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永宁县在全市率先实施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出台了《永宁县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实施方案》,加快村庄建设项目实施,助力乡村振兴。

下放项目审批权。为确保村庄项目审批能放得下、收得下、管得好,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暂时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要先熟悉审批流程和环节,待项目审批顺利后再进一步放宽审批权限。简化审批要求。将原来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三个环节合并为审批初步设计一个环节,项目立项时间至少缩短80%;允许项目单位自行编制初步设计或者直接审批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编制初步设计的,不需要中介机构资质。优化审批流程。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单位无需申请建设项目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审批,由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报告和报表;对于属于登记表范畴的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导项目单位进行网上登记。
【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_政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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