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X分钟看完电影》。二次影视创作的法律边界在哪里?专家表示,关键是“合理使用”或“实质性替代”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短视频版权野蛮生长的痛点得到了持续精准的打击。
4月28日,国家电影局表示,将配合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大对短视频版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侵权行为和自媒体、公众号制作经营者擅自复制、剪辑、传播他人电影作品的行为,积极维护广大电影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前,15家影视行业协会、53家影视公司、爱游腾等5家视频网站已经联合514位演员发布了两份行业声明,呼吁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化管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内容,并对公众号制作运营者和权利人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行动指引。
子弹还在飞。几个二次剪辑的博主能不能把采访后端保留一些创意空的余地?4月28日,某短视频平台相关负责人向记者21透露,多家短视频平台正在与长视频平台洽谈版权购买事宜,但感觉对方合作意愿不强。
在新著作权法“合理使用”的框架下,如何平衡影视版权保护与短视频空迁就之间的矛盾,是业界、学术界乃至全社会亟待探讨的话题。
“希望能给二创留一点空空间”
4月9日起,在两次“短视频侵权”的联合声明后,国家版权局和国家电影局开始介入。密集的动作不断给短视频创作者敲响警钟。你能继续这样做吗?打击会有多严重?都是他们每天需要观望和讨论的话题。
在这些行动中,4月23日发布的第二份声明更为具体明确,点名了“原片处理”和“切片拼装”两个重灾区。然而,其他二次创作短视频的博主似乎也濒临违法。
“希望能给二创的剪辑空留一点喘息的机会。”4月25日,微博中拥有70万粉丝的知名短视频创作人《剪刀手轩辕》表达了这样的感慨。他表示,由于版权人的要求,自己提交的《【性转移】的秘密角落》未能通过平台审核。“哪怕只是用原著的IP删减版/上古版/穿越版,也会下架。”
两天后,“剪刀手轩辕”再次发声,表示希望平台和版权方也能尊重剪刀手的热爱和辛苦,将用心制作的“二次创作视频”与简单的剪辑处理区分开来,也彼此协商一个平衡点。
也有10万粉丝博主告诉记者,坚决支持保护知识产权,但拒绝一刀切。他表示,希望版权方和平台双方能够达成共识,明确什么样的内容、多长时间的剪辑才算侵权、允许什么程度的二剪二创,给众多“二次创作者”一个空相对自由创作的空间。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伟也提醒,在完整的政策法规尘埃落定之前,需要留出一些空的空间,彼此进行细致的沟通。“如果完全一刀切,无疑不利于文化和经济发展。”
浙江泽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乔万里也认为,“即使回到长短视频平台的竞争,优胜劣汰也不是唯一标准。”
“合理使用”还是“实质性替代”?
在讨论短视频的二次剪辑时,我们不妨先回到法律本身。
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定义进行了调整,将现行法律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改为“视听作品”,从而将短视频纳入法律管辖范围。
此外,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情形。“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但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合理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解释说,合理使用案例的详细列举正是因为个案不同,在法律层面很难对侵权行为作出相同的规定。
据他观察,根据现有的相关判例,判断二次创作使用长视频图片和片段的短视频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的标准是二次创作作品是否对原作品构成“实质性替代”。
“‘实质替代’是指观众在观看二度创作的作品后,会对原著的主要内容有一个比较完整的了解,这样观众就不会再看原著了。基于著作权法的立法意图,法律会认为本案中二度创作的作品造成了原作的受众损失,应当进行赔偿。”但他也强调,目前“实质替代”的判断也是因案而异、因人而异的,受双方举证程度和诉讼各方理解的影响较大。因此,这种做法中的“灵活性”本身就是版权纠纷的固有特征。

21记者注意到,“合理使用”制度是由于中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版权条约》。作为成员国,中国应履行国际义务,实施国际条约规定的“三步测试法”。
所谓“三步检验法”,是指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不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冲突,且不存在对权利人合法利益的不合理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对著作权作出例外限制。
夏海龙介绍,2020年某长视频平台诉某电影APP一案,就是通过“三步测试法”得出的结论。法院之所以认为被告的两部作品对原作构成“实质性替代”,正是因为被告的作品客观上减少了原作的受众,损害了其合法利益。
法院认为,《著作权法》第十项规定的“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行为,不应狭义理解为向公众提供完整的作品,因为《著作权法》保护原创表达,只要使用作品的原创表达部分,均在作品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内。
长短视频市场正在发生变化。
“长短”视频的利益之争,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被摆上台面讨论。
QuestMobile年12月最新数据显示,中国短视频用户数量同比增长6%至8.72亿,月平均使用时长增长39.7%至42.6小时。毋庸置疑,头条系和Aauto更快系依然占据着短视频行业的头部流量。
“二创”的剪辑视频也带来了不少新用户。据瓜数据发布的《2020年Tik Tok内容电商数据报告》显示,从年增粉数百万的播出主行业分布来看,影视娱乐、游戏、生活等泛娱乐行业增粉效果较好。其中影视娱乐的效果排名第一。
短视频平台和短视频制作者近乎“免费”使用影视作品的背后,是多家长视频平台用真金白银搭建的内容库。财报显示,2020年,爱奇艺内容成本达209亿元;腾讯的内容成本是582亿元,很多都投在腾讯视频。
逐渐被侵蚀的用户和流量成为整个影视行业快速维权的主要动力。而联合行动正在悄然改变目前的市场格局。
但是,长视频和短视频的关系并没有那么简单。朱伟指出,二次创作是影视行业重要的宣传形式,长视频平台也会利用这些二次创作扩大在短视频平台的影响力。比如今年春节期间的票房冠军《你好李焕英》,通过短视频平台的二次传播获得了更广泛的知名度。
“虽然目前双方胶着,但短视频的趋势不可逆转。”乔万里认为,无论是长视频还是短视频,都应该正视这个现实,一起在公司内部和行业内部做出适应和改变。
4月28日,某短视频平台相关负责人向记者21透露,多家短视频平台正在与长视频平台洽谈版权购买事宜。“但我们认为对方合作意愿不高。”
长视频平台内部也在发生变化。4月24日,提案发布后的第二天,腾讯开放内容平台在网页版的视频发布页面增加了在线剪辑功能,用户可以使用腾讯提供的正版视频进行影视剪辑。
同时,腾讯在《腾讯微视创作者分成收入调整公告》中提到,“平台将对内容原创、内容质量、内容制作成本进行综合评估,严厉打击载体”。
版权保护与“二次创作”的平衡点
"正常的商业道德和商业规则应该建立起来."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曹伟认为,这次保护短视频权利的行动是一个很好的讨论机会。在非商业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大力进行二次创作。如果是商业交流,那么就应该遵循现有的规则。
在他看来,如何平衡版权保护和“二次创作”?「二次创作」的边界在哪里?怎样才能不关上“二次创作”的大门?都是可以讨论的话题。
21记者注意到,2018年4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著作权侵权案件审理指南》,进一步明确了“适当引用”的考量因素,包括被引用作品是否已经发表;引用的目的是介绍、评论作品还是说明问题;被控侵权作品中的比例是否适当;是否对原创作品的正常使用或者其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等。
此外,从国家电影局的声明中可以看出,官方并不打算一刀切地扼杀所有短视频,而是强调“短视频要在电影宣传、审查和研究中发挥积极作用”。

国家电影局也表示支持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对电影作品进行集体管理,并鼓励与院线电影版权保护联盟共同努力,一方面维护电影著作权人的权利,另一方面方便电影著作权人合法使用。这与4月23日国家版权局提出的第三种解决方案一致。
“最后两个联合声明实际上是合作的信号。”夏海龙指出,长视频平台、短视频平台、短视频的制作者可以参考卡拉ok行业的解决方案。“如果版权、平台、创作者都能换个思路,解决好各个环节的利益分配问题,整体收益可能会更高。”
该行业也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在原有版权结算的基础上,Aauto Quicker增加了词曲版权单独结算通道和独立音乐人结算通道。又如,哔哩哔哩、爱奇艺、腾讯鼓励用户在站内现有版权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
市场令人不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宋鹏在法院27日发布的普法视频中表示,短视频制作者未经权利人许可,截取使用电影作品的画面,连续使用画面表现电影作品中的关键情节或者叙事线索,短视频通过网络传播的 这可能导致权利作品的市场替代,从而损害电影作品权利人的权益。 这种使用很可能构成侵权。
“适当引用少量图片,用于评论电影作品或者说明其他问题的,可以构成合理使用,无需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需支付报酬。”宋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