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李克玉每经编辑:陈旭
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采取差别化补助,按照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型社区为基础、医养结合的机构建设;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家对普惠性养老的政策支持力度还在加大!

9月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普惠性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明确,在“保基本、守底线”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普惠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引领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从这份发布文件的内容来看,最显著的特点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普惠性养老的支出进一步增加,养老服务税费优惠政策明显加强。
图片来源:新华社
支持重点社区医疗、学习、生活四类项目。
此前,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以需求为导向发展养老服务,是应对老龄化、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要更好地发展养老服务,有针对性的、密切的政策支持也是不可或缺的。
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明确:“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城市政府系统规划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政府提供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全方位的政策配套。”
同时,文件还指出,企业要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套餐,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实施方案》强调,今后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重点支持“社区、医疗、学习、生活”等四类项目:
一是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络建设,巩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发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养老服务设施和设有护理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经营,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强化助餐、保洁、行走、洗浴、医疗等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

二是支持建设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失能失智老人长期护理服务。
三是支持老年大学等有学习场所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四是支持普惠型居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结合各地区资源禀赋,形成季节性地方推广目录,加强跨区域对接和联动,打造全国普惠型居住养老市场。
《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在今年2月发布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中央预算支持的重点项目仅涉及上述一、二类,以及“包含上述两类的系统化养老服务项目”,并未包含“学习和生活”类。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涉及的中央预算内重点投资支持项目范围明显扩大。
图片来源:新华社
社区养老床位每张补贴2万元。
在中央预算投入“真金白银”支持的同时,此次发布的文件还出台了一系列丰富的养老机构财税补贴政策。
《实施方案》明确,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同时,要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税收优惠政策。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屋和土地,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不动产和土地,免交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土地闲置费。
此外,对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拥有的或者其通过租赁或者无偿使用取得的用于提供养老服务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价格执行。
《实施方案》还提出,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参与城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
补贴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采取差别化补贴,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标准支持居家型社区型、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1万元标准支持学习型、旅居型机构建设。同时,项目符合各类支持的,按照最高标准给予补助。原则上每个城市年补助床位数不超过1万张,高于年补助床位数上限的,按1万张补助,或分年度实施。有跨年度任务的项目可以分年度安排。
国家商业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