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新的投资形式。现在大家都玩这个。我的‘熊’升值了,赚了好几万!”
早在2019年10月,一个名为“洪毓熊”的在线投资平台在大庆走红。在一些参与者的炒作下,很多人也加入了进来。“熊”养大会升值,交易有所作为。参与者天天养,天天买“熊”,都以为自己在赚钱。

然而,网络营销表面上是一个手机APP投资平台,实际上却是一个疑似网络营销的平台。它通过虚拟物品交易,通过朋友圈“拉人头”,介绍亲朋好友加入,形成了层级模式。
5月21日,记者来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就此案进行了深入采访。
投入12万后,平台关闭。
家住让胡路区的小芳是一名工人,努力工作攒了一些钱。2019年底,小方通过朋友介绍得知,在某网络平台养熊可以赚钱。
“你必须学习新的东西。这是一种新型的在线投资平台。有很多人投资其中,赚了很多钱。”小芳被朋友的努力“拉拢”所感动,随后开始了解这个网络投资平台。
这个平台叫做“洪毓熊”。通过扫描二维码,将APP下载到手机上。登录后就可以投资APP了。仔细了解,“洪毓熊”APP是通过买卖“熊”来盈利的,这些“熊”就像商品一样,只是虚拟的。
“就像玩游戏一样,每天固定时间在平台上抢购‘熊’,然后养起来。‘熊’长大了,就卖了,赚钱了。”小方说。
“洪毓熊”平台会不定期推出各种“熊”,大致可以分为六种,价格从100元到10000元不等。平台推出“熊”产品后,参与者在平台上收费购买。平台上推出的“熊”每次都很快被抢光,“熊”变成“大熊”就会升值。
除了在平台买“熊”,还可以通过平台和别人交易。
看着平台里的“熊”交易十分火爆,小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提前买了一些“熊”。
小方发现,和别人交易“熊”时,除了花钱,还需要用积分。比如买一只价值100元的“熊”需要1分,价格高需要高积分。
怎么拿分?一个是收钱,一个是“拉人头”。拉人进平台,就有积分奖励。
过了一段时间,小方想通过洪毓熊赚钱,先后投资了12万元。同时,她还在朋友圈推广,向亲朋好友介绍“洪毓熊”。
让小芳没想到的是,她接触这个软件半年多后,平台突然关闭,她无法登录。
小芳慌了,她问了朋友。情况就是这样。她太着急了,所以她选择了报警。
坑内83人损失350万。
小方报警后不久,公安机关陆续接到多人报警,均无法登录“洪毓熊”平台。
经侦支队民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办案民警梳理发现,大庆市让胡路区某居民从2019年11月开始与洪毓熊联系,先后投入22万元。
这位居民和小方一样,认为“养熊”可以赚钱。
一些投钱到这个平台的居民,前期赚了一些钱,可以提现。但由于平台突然关闭,大部分人未能提现。
在此期间,平台已经恢复正常一段时间了。虽然可以登录,但是进去之后,账户里的“熊”或者积分根本卖不出去。
2020年2月,所有在“洪毓熊”投钱的大庆市民发现,平台关闭,无法再登录。
警方调查后发现,大庆有83人向“洪毓熊”投了钱,导致平台关闭后损失约350万元。

那么,洪毓贝尔从何而来,为什么会突然倒闭呢?
带着这些疑问,警方展开了调查。
据警方介绍,“洪毓熊”之所以能传入大庆,是因为一名男子有重大嫌疑。
这个人暂住在大庆市。2019年下半年,这名男子赶到山东某地。当时,他是通过朋友介绍才知道“洪毓熊”这个平台的。“养熊”可以赚钱。
男子回到大庆后,开始在朋友圈推广“洪毓熊”,很快就有人加入。
然后,很多人通过朋友圈大肆宣传,也有人为了赚取积分,推荐自己的朋友,邀请自己的亲戚加入。慢慢地,“洪毓熊”吸引了许多人。
一开始很多人在平台上抢购“熊”,还可以私下交易,提现。这让很多人觉得可以通过“玩游戏”赚钱,开始囤积大量“熊”。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洪毓熊”涉嫌网络传销,因为其有着鲜明的悬赏推广模式。
比如把A推荐给B,A获得8%的奖励,B推荐给c,B获得8%奖励的同时,A也可以获得5%的奖励。当C继续推荐下线时,C获得8%,B获得5%,A获得3%。
当推广收入达到一定数额,也可以直接换“熊”,然后卖掉赚钱;当推广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就会成为平台的“推广大使”,会有相应的奖励。
在这种模式下,再加上平台不定期的线上“讲座”视频等手段,很多人都觉得这个平台靠谱。
对于平台突然关闭,警方表示可能从一开始就是个陷阱。
刚开始平台产熊慢,后来产熊越来越快。参与者用真金白银买熊,但出售有时间限制。比如有的熊要养一个月才能卖,平台“圈钱”到一定量就关闭了。
办案民警发现,“酷酷熊”平台的服务器在国外,很多数据无法核实。
截至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揭露传销
采访中,经侦支队民警表示,传统传销发案率有所下降,而网络传销却层出不穷。
比如类似的养鸡、养猴、种植物,形式大多相同,都涉及到截然不同的奖励和晋升模式。
“除了用各种玩法吸引人,还会制造出只要加入就有高额回报和金钱的‘洗脑’模式。有些平台甚至直接在网上进行洗脑课,再加上让一部分人尝到甜头,然后帮忙大力宣传推广。”警方表示,网络传销主要通过微信朋友圈或微博传播。与传统传销不同的是,网络传销虽然也是“金字塔”级别,但很多人并不知道线上还是线下。
有的人通过扫描二维码或下载APP入群,然后在线接受“学习”或培训。他们进入平台投钱,基本都会“无法自拔”。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营销的核心也是“人对人的传播”,只是模式和形式发生了变化。
多数情况下是以推荐给朋友、带亲戚的形式传播。骗子掌握了一部分人的软肋——亲戚朋友之间的信任度很高,投钱的时候喜欢“跟风”。

钱只是一个“虚拟数字”
以“洪毓熊”为例,大部分人看着每天升值的“熊”和平台账户里不断增加的金额,以为钱已经赚到了,而自己并不知道。平台是假的,一切都在作弊者手里,突然倒闭也不奇怪。自始至终,投入的钱都成了账户里的虚拟数字,钱早就被骗子转走了。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人员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人员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取得会员资格,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引诱、胁迫参加人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活动,骗取财物,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希望公众能够引以为戒,不要再相信这样的骗局。”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投资需谨慎。很多市民投资网络平台或网络app,有些平台打着低投入高回报的幌子。前期投资人先尝到一些甜头,然后开始投入大量资金。最后,提现难。
警方提醒:市民要擦亮眼睛,投资前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记住: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