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实施细则

核心提示本文转自:海峡网厦门日报讯 近日,《厦门市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政策立足厦门产业发展实际,从人才引进、研发创新、提质增效和生态建设四个方面,推出13条“含金量”十足的补助举措。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领补助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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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近日,《进一步加快厦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该政策立足厦门产业发展实际,从人才引进、RD创新、提质增效、生态建设四个方面推出了13项“含金量”补贴措施。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补贴。

支持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落户补贴。在现有人才政策基础上,对新引进的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评价标准并经市集成电路办确认的A类、B类、C类集成电路高端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贴,分成比例分别为40%、30%、30%。

●毕业生就业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重大紧缺人才目录》,毕业后3年内到本市集成电路企业就业,并与本市集成电路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本科生18000元/年、硕士生30000元/年、博士生42000元/年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月数、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月数和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月数计算。

支持RD创新

●流媒体补贴。对研发多项目晶圆的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分别按直接晶圆成本的60%和70%给予补贴;首次对整个掩膜工程产品的成本给予30%的补贴,其中使用合格的集成电路生产线制作薄膜的,给予40%的补贴。上述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

●IP购买补贴。企业采购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高端芯片研发用知识产权并向市集成电路办申报的,按照知识产权采购直接成本的30%给予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EDA工具购买补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采购EDA设计工具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贴,采购国产EDA设计工具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台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

支持质量改进和效率提高。

●设备购置补贴。对企业从国外和国内厂商采购核心设备的,分别按采购金额的5%和10%给予补贴。每台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设备融资租赁补贴。支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企业通过设备融资租赁进行项目建设的,按照设备融资租赁费用的20%给予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电力稳压系统补贴。对企业自主投资建设电力稳压系统改善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项目配电质量,且项目电压等级达到10kV以上的,按实际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洁净室装修补贴。对按照项目千级、百级及以上装修洁净室的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生态建设

●芯片购买补贴。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系统企业采购合格IC芯片的,按采购金额的10%给予补贴。每个单位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总额不超过3年。从关联企业采购不计入补贴核算的采购费用总额。

●包考补贴。对第一年使用合格生产线进行封装测试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补贴封装测试费用的50%。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为平台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支持、流媒体代理、人才培训等服务,每年服务企业达到50家以上的,按照服务收入的30%对平台进行奖励。每个平台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行业活动的举办。在本市举办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年会、行业会议、行业论坛等促进产业发展的非营利性活动,对租赁费、交通费、信息费、专家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给予50%的补贴。每项活动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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