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7月22日电近日,《厦门市进一步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办法》立足厦门产业发展实际,从人才引进、RD创新、提质增效、生态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13条“含金量”补贴措施,以促进厦门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补贴。
据悉,《办法》有效期5年,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有5人以上稳定的技术团队、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在厦有固定RD生产经营场所的单位。该项目在本市实施,经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专业从事集成电路的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和材料等生产、RD和公共服务。

《办法》规定,在人才引进方面,厦门将在现有人才政策基础上,在厦门市集成电路办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当年及前两年引进新企业,对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评价标准》并经审核确认的A类、B类、C类高端集成电路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贴,比例为40%、300同时,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紧缺目录、毕业后3年内在厦门市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就业、与本地集成电路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生,按照本科生18000元/年、硕士30000元/年、博士42000元/年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人数计算每个

在RD创新方面,《办法》指出,对多项目晶圆RD,厦门市将分别按晶圆直接成本的60%和70%给予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补贴;首次对整个掩模工程产品成本的30%进行补贴,其中使用合格集成电路生产线的,补贴40%,每台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00万元。企业为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等高端芯片研发采购知识产权并向市集成电路办申报的,按知识产权采购直接成本的30%给予补贴,每台年度知识产权采购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采购EDA设计工具和软件,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贴,其中国产EDA设计工具和软件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个单位年采购EDA工具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在提质增效方面,《办法》明确企业从国外和国内厂商采购核心设备的,分别给予采购金额5%和10%的补贴。每台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为支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厦门将对通过设备融资租赁开展项目建设的企业给予设备融资租赁费用20%的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此外,厦门还将对动力稳压系统和洁净室装修给予补贴。
在生态建设方面,《办法》将对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系统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芯片给予采购额10%的补贴。每个单位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总额不超过3年。同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第一年使用合格生产线进行封装测试的,按照封装测试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能力。《办法》明确,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支持、流代理、人才培训等服务,且每年服务企业达到50家以上的,厦门市将按照服务收入的30%给予平台奖励,每个平台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此外,厦门将对租赁费、交通费、信息费、专家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补贴50%。对于非营利性活动,如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年会、行业会议、行业论坛等。,经厦门市集成电路办公室批准在厦门举办,每项活动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中,除高端人才落户补贴、分流补贴、IP购置补贴、EDA工具购置补贴、设备购置补贴等5项政策可与厦门现有同类补贴政策叠加享受外,市级其他政策均按照“优中选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