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The Paper】;
7月1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一批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本报讯(www.thepaper.cn)注意到,首批十起典型案例涉及淘宝天猫、拼多多、Tik Tok、Aauto快消等平台,违法行为包括发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商品、商业诋毁等。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低价出售仿制的国际大牌服装。杭州余杭区一家女装店,在淘宝店铺直播期间,销售“LV”、“爱马仕”、“古驰”等国际知名品牌服装。商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只有市场价的十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累计销售314万余元。5月,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诸暨某珠宝公司在Tik Tok平台直播时,声称同行xx珠宝刷差评,“xx珠宝的几个主播,如'短发七七'、'刘三生'、'何大小姐',以1280元的成本为430元的马贝珍珠割韭菜”,以上内容均为擅自编造。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2022年5月,诸暨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罚款50万元。
另一家电商直播机构也因商业诋毁被罚款。义乌某电商机构在Tik Tok平台直播时,宣称“外婆家生来卖假货,我却是真的”等等。以上内容为未经授权编造的虚假信息,“老奶奶”一家是另一家销售类似产品的直播同行。5月,义乌某电商机构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30万元。
据纸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介绍,今年4月底以来,该局部署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了网络直播营销中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十大重点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