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9月23日,Viya、李佳琪等知名主播在浙江杭州出席活动,并带货直播。图/视觉中国

网络主播成了“逃税大户”
本报记者/徐大伟
发表于2021年11月22日《中国新闻周刊》第1021期。
106.53亿元和82.52亿元,这还只是2021年“双11”首日李佳琪和维雅直播工作室的预售业绩。两个人一天带的货量超过了4000多家a股上市公司的年收入。据业内人士分析,一场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直播,即使只拿最低20%的销售分成,头部主播的佣金收入也将超过20亿元。按照税率计算,头部主播将需要缴纳9亿多元的税款。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对于动辄收入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头部网络名人主播来说,如果严格纳税,很容易适用45%的最高边际税率,所以高收入主播会进行税收筹划。长期从事税收筹划的国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慎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税收洼地设立独立企业,然后利用税收审批政策,已经成为锚定避税的经典操作。“网络直播是一个逃税特别厉害的行业,他们的很多增税手段都和税收洼地密切相关。”
与大多数工薪族不同,网络主播的收入来源多元化,收入更高。据相关平台统计,目前至少有几千名主播年收入在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网络直播作为互联网经济下的新经济业态,长期处于税收的“灰色地带”,行业内存在严重的税收流失问题。
网络名人主播如何纳税?
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在一次欠税汇缴数据例行监测中,发现2020年大量欠税汇缴存疑,涉税方为网络主播。经税务人员多次联系,主播分15期结清税款,共缴纳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共计662.44万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并没有刻意隐瞒或虚假申报。”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石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因为只是欠税,所以不算偷税,只需要补税和滞纳金就可以了。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畅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主播600多万元的纳税额,是其年收入的征收产生的纳税额,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其他收入。由于年总收入较高,汇算清缴适用的综合税率远高于代扣代缴,造成大量欠税。此外,逾期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然而,600多万元的税款还是让舆论哗然。据业内人士估计,这位网络名人主播每年至少收入1500万元。这样的“补税”案例并不少见。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披露,某直播平台支付给直播人员的收入高达3.9亿元,却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最终补缴税款6000多万元。业内人士预计,今年年底前,将会出现一波网络名人主播的纳税潮。
火红的直播流经济创造了财富神话,行业偷税漏税的风险也叠加其中。风险来自税收征管的多重问题。
石认为,网络名人主播如何纳税,是由主播与平台或机构的合作关系决定的。“情况不一样,涉及的税种,收入的种类和性质也会不一样。”国内主播很少与平台和MCN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合同性质五花八门。一般分为劳动关系、服务关系和合作关系。还有很多合同涉及委托、劳务、服务,是混合合同或者综合合同。
告诉蔡畅的《中国新闻周刊》,网络名人主播一般要交所得税和增值税,大部分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确定网络主播的适用税率,首先要确定其收入性质。主播与平台或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以个人名义与平台合作的,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最终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工作室以工作室名义与平台合作的,需就业务收入缴纳个人业务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5%-35%,月收入超过15万元的销售提成缴纳增值税。
主播收入类型的复杂性,使得相关收入的税收征收也变得复杂。货主播的收入主要包括坑费和提成。“坑费”,即商家要求主播带货时,为了在直播中占据一个时间段而支付的上架服务费;佣金就是销售佣金,比例一般在20% ~ 30%。与带货主播不同,以才艺展示为主的节目主播靠打赏收入,有内容的主播靠软广告赚钱。继相关爆款端游直播之后,游戏主播除了打赏收入,还有游戏平台点播费、游戏推广费、游戏代言、销售提成等多种形式。
以打赏收入为例,石认为,观众打赏行为是对娱乐服务的一种回报。主播以个人名义直播获取打赏收入,应该是劳务报酬而非赠与所得,需要缴纳个税和增值税。蔡畅指出,如果主播获得的粉丝打赏先进入平台或出售企业账户,再由企业结算给主播,那么打赏应算作主播的劳务报酬收入,最后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但如果打赏直接进入主播个人账户,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偶然所得计算,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作为衡量纳税义务的主要依据,核实主播的真实收入是另一个关键步骤,也是最大的挑战之一。货主播的坑费和佣金收入由第三方即品牌方支付。在查看收入时,需要查看主播与品牌方的交易流水,以及与直播间销售提成相关的合同条款。秀以观看直播时主要用户给予的礼物或打赏作为收入来源的主播。礼物和打赏由直播平台按照一定比例结算给主播,少数情况下直接进入主播账户。收入以直播数据和流水验证的方式核定,并辅以相关合同。对于依靠软广告赚钱的内容主播来说,其收入主要由品牌或广告公司以广告费的形式提供。在核实这类主播的收入时,需要从账单切入,结合转账流程进行税务检查。告诉蔡畅《中国新闻周刊》,无论是哪种主播,税务机关在核查主播收入时,都要考虑相关方开具的票据、双方的合同约定以及转账流向。

在资金流极其复杂的直播行业,很难定义准确的交易数据。直播行业不仅包括品牌方、主播、直播平台、经纪公司,还包括为品牌方与主播牵线搭桥,与主播所在经纪公司达成合作的中介公司,涉及多方合作。但每次直播后平台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GMV并不完全准确。除了数据注入的问题,还涉及到商品真实售价、尾款支付率、退货率等问题。
界定其准确的交易数据,不仅需要相关方提供真实的数据,还需要税务机关具备强大的数据分析和税务稽查能力。蔡畅认为,要准确界定带货直播的交易数据,除了严查数据造假,还需要掌握电商平台涉及商品买卖、结算周期、品牌与主播结算金额的真实交易流水。
“税收萧条”中的避税套路
“双11”盛宴直播结束后,李佳琪和维娅这两位网络名人的收入负责人,要在崇明岛上完成税务验证,这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据调查,李佳琪名下的6家独立企业中,有4家位于上海崇明,维雅名下的7家独立企业也位于上海崇明。
崇明岛位于长江入海口。崇明岛作为中国第三大岛,是著名的“税收洼地”。上海某代征公司工作人员刘晓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地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已经延续多年,政策一直稳定。根据地方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个人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工作室,主播可以对外承接业务,使其个人收入转化为业务收入,可以适用经批准的征收政策,从而大大降低税负。根据崇明开发区网站公布的政策,在园区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同时享受退税政策。按照核定的办法,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 ~ 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单以娱乐业申请为例,核定综合税率为1% ~ 7%,最高为7%。崇明当地的退税政策也是上海最高的。大量娱乐圈从业者蜂拥而至,在当地设立工作室、办公室等独立企业。
在中国,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税收洼地”,分布在上海、江西、湖北、江苏等地,其中“园区税收洼地”最为紧迫。出于刺激经济发展的需求,这些园区往往有很强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核定征收”是地方投资的重要福利政策。服务业企业开票金额的10%作为企业利润核定,再按照国家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营业所得税。
这一政策大幅减税,从而扶持了一大批财税公司,税务筹划也成为一门热门业务。“合法避税,税负减轻90%”成为众多财税公司最“醒目”的广告词。比如深圳某增税公司宣传的策划案,网络名人主播李小姐与直播平台签订劳务协议。平台分配给李小姐转账500万元佣金前,已扣除相关个人所得税,税率高达32%。劳务收入超过5万元部分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7000元,税额159.3万元。经过税务筹划后,李小姐利用自己的个人工作室与直播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平台以仅5.2%的税率将佣金转给李小姐控制的个人工作室。经过一番操作,李小姐只需缴税25.8万元,节税133.5万元。
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成立工作室,如果操作得当,可以大大降低税费。“一般来说,网络名人都是利用垄断来逃税”。广东一家税务征收公司的工作人员李倩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们在全国各地都有稳定的合作园区,申请独资只需两周,服务费1.5万元左右。
另一家增税公司的工作人员丁强告诉记者,用批准的配额申请成立独立企业需要两个月的漫长周期。规划后,个别企业增值税、附加税、个税综合税率控制在5.27%以内。但需要一次性签订三年服务合同,服务费在6万元以内。包括注册,工商,税务,银行,三年记账报税,甚至后期注销。一些纳税企业宣传自己是税务筹划政府合作一站式平台,掌握了全国30多个园区。核定税率低至0.5% ~ 3.5%,总部经济增值税退税40%,综合节税方案节省96%。“你可以理解,我们与政府有战略伙伴关系。”丁强告诉记者,“一般都是政府指定的地方。”
“上海2021年取消新设企业核定征收。”面对咨询,刘晓向记者推荐了在外省园区注册个体企业的方案。在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园区,很多都在用批准的征收政策来招商引资。外省企业在地税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无需实体办公,可在园区享受经批准的征收政策。
"批准的征税是根据企业的财务缺陷确定的."陈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一些地方,核定征收已经成为招商引资的手段。更有效的避税方式是,主播成立多个独立企业,利用批准的征收政策避税,从而达到更高效的节税效果。“从单个角度来看,没有问题。总的来说是偷税漏税。”前主播顾问陈慎峰介绍,主播成立十余家公司开展业务,可以达到稀释效应,分流利润达到避税的目的。目前,利润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如果1000万元的收入分配给10个独立企业,税率还是2.5%。”陈峰解释道。
“在国家层面,是没有办法批准征收的。”石表示,目前,各地的核定标准并不统一。相关数据显示,深圳核定征收率为5% ~ 10%,湖南、山东约为3% ~ 5%,江西为销售收入的千分之八。在他看来,有些地方存在税收洼地,属于钻空避税。“现在批准的征收被地方滥用,不顾财政健康就给你批了。”陈峰指出,核定征收不应成为地方招商引资中的政策工具。
新业态的监管问题
随着监管的收紧,查账征收将成为直播行业的主要征税方式。今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加强娱乐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的通知,释放出两个信号:一是加强日常税收管理,在网上挂靠个人工作室或企业,建立台账制度,采取查账征税,即不再允许以前的核定征税;二是加大对避税案件的查处力度。
对于利用空空壳公司避税的主播来说,这显然是一个不受欢迎的税收政策。蔡畅认为,国家层面不断加强监管,旨在防止新经济业态带来的大量税收流失。

不仅是带货主播,游戏主播行业的“潜规则”也在催生避税。游戏主播大多会与机构或平台签订劳动合同,游戏主播月薪一般在1万元到3万元不等。但是,仅靠月薪两三万元很难留住优质主播。打赏分成是主播薪酬增长的爆发点。一些游戏直播平台往往会给优质主播几十万元。
“但是这些主播不愿意交税,认为这个税不应该由他们来交”。曾深度参与某游戏直播平台运营的赵齐曾向媒体介绍,主播与平台博弈的结果是帮助他们避税。他披露,平台上的游戏主播至少有三种逃税方式。第一种方式是“阴阳合同”。表面上看,平台与主播签订的是相对低薪的合同,但工资的大头是现金结算的。第二种方式,让主播自己找公司,平台和这家公司合作,以业务往来的名义输送利益。第三种方式是让主播注册个体工商户。平台以购买服务或其他项目的名义与主播结算,主播税率低;或者让主播自己找发票,平台以员工身份给主播报销。
在陈慎峰看来,机构平台选择与主播旗下公司合作避税,是一种“双赢”。平台把钱打入主播公司,主播公司会开具发票,这意味着机构平台有成本投入,从而实现了税收风险转移。对于主播来说,如果钱进了个人账户,就没有规划空的余地了。MCN机构采用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代扣代缴平台完成纳税。主播的收入被MCN机构打入灵活就业平台。这些平台往往是独立的企业。平台拿到钱后,会“开发票”,然后通过平台转给主播。很多平台在支付报酬时采用公私直转的方式,没有尽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由于税务监管不完善,主播一般不会申报这笔钱。”陈峰说。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对主播的税务监管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税务机关能否获取银行流水等关键数据。类似“打擦边球”的避税方式频频出现,也说明了我国税制的盲点。
蔡畅认为,目前个税是按类别征收的,涵盖工资、劳务、股息等多个方面,但个税缴纳主体是工薪阶层、劳务等人群,资产增值所得难以纳入个税的税基。在史看来,分类征税既不能体现公平,也不容易导致避税。"未来税制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深化综合所得税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