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金融立方讯】2月28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新乡市中小企业救助帮扶政策措施》。《办法》提出了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金融服务、增强要素支撑能力、支持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等8个方面29条具体措施。
包括: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为中小企业安排救助资金。提高市县两级应急周转金池运行效率,简化审批程序,扩大小微企业应急放贷规模。在应急拆借资金范围内,银行可以申请全额使用,应急拆借资金5天内可以免费使用。积极争取省级应急周转金统筹奖励资金。落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星级企业评定等各项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小幅提标”,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积极争取上级中小企业救助资金,帮助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社会效益高的服务型民生中小企业。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为中小企业减轻房租、水电费等负担。
充分发挥基金的支撑作用。积极对接省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强新乡基金管理公司与省内国内优秀基金管理机构的沟通,探索多方合作模式,适时设立新乡新兴产业投资和创业投资子基金,支持新乡中小企业发展。
发挥融资奖补资金的作用。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减免奖补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的15%。
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采用“基本+增量”的补贴模式。对已建立RD预算体系和知识产权的企业,根据其年度RD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对补贴资金进行分级,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后补贴支持。积极开展企业RD费用备案工作,推动企业建立RD投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引导企业不断加大RD投资力度,进一步放大全市RD投资资金增量。
第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推动减税政策落实。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科技创新进口支持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生产企业RD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免抵退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优化电子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服务,采用大数据分析和精准推送政策,开展优惠和办理出口退税提醒,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引导广大中小企业享受鼓励项目、科技创新等海关税收优惠政策,开展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为RCEP落地提供技术支持,为出口企业争取国外关税优惠。
落实国家和省级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停征、免征和降低标准政策。巩固省定的涉企行政事业“零收费”成果,努力减少或增加涉企收费,降低标准。加强违规收费整治,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交通物流等涉企收费专项清理。,保证政策红利。
第三,加强金融服务

加强金融政策引导。深入实施政府资金存款激励、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银行业评价激励等政策,开展“制造业融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专项推进行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发放灾后重建贷款,开发“专精特新贷款”等定向信贷产品,加强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两增”考核,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授信,改善企业融资。
扩大小微企业政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完善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共担机制的合作模式,通过政府与银行的风险共担机制,降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共担比例,使其能够承担风险。做好受困中小企业续贷保工作,引导政府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支农平均担保率降至1%以下,放宽反担保要求,降低企业融资门槛。推动新乡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加大对农业和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小微企业政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加大企业融资保险支持力度。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融资便利功能,进一步降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引导银行保险公司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融资便利功能,加强政银保企合作,继续推广“信用担保+担保”融资模式,为中小出口企业提供融资增信。
发挥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依托新乡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整合涉企关键信息,加强税收、社保、公积金等各类政府数据和水、电、暖等公共数据的信息采集和共享。,利用数据精准刻画企业,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扩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规模。市县两级联动,常态化每周开展一次网上银企对接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奖励或补偿,为企业提供贷款。引导企业在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注册认证,推动企业在线申请融资,金融机构对符合放贷条件的企业即时放款,实现在线24小时实时对接。通过平台发放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纳入小微企业既定风险补偿范围。
引导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增加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分层分类精准引导。引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发行地点和板块,科学规划上市路径,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融资的规范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发展套期保值,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积极对接基金和战略投资者,促进资本、技术和产业融合。积极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促进新乡市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第四,增强要素支撑能力。
深化“三零”“三省”服务。打造“阳光产业拓展”办电品牌,推动中小企业以更好的流程、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办电。涉及破路、破绿、占地等10KV电力接入项目网上并联审批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试点实行涉电项目审批受理制度;全面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不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中小企业用户由电网企业提供购电服务。
推进高速公路通行费差异化收费政策。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回转铁路”,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缓解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做好市场运行分析。加强煤炭、钢铁、有色、化工等行业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分析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及时引导市场预期。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加快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以开发区为重点,全面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制,加快推进“区评”“标地”。鼓励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和发展方向,实行“标准地+承诺制”,在土地收储的基础上,实现“全额承诺,征地即能开工建设”;对于“非标”项目,一般企业备案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贯通供电公司业务系统和省级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提前启动中小企业配套项目,不断压缩电力接入时限。

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体系。鼓励基础运营商和云服务商提供低成本、低门槛、模块化、快速部署的服务,降低云接入门槛,推动中小企业RD和设计、制造、运营管理、营销、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向云平台倾斜。引进和培育数字化服务商,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诊断服务,实施第三方检测、评估和评价。
实施稳定岗位和扩大就业的政策。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原执行至2021年4月30日的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降低50%的政策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新招用半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的中小企业、毕业或离校后一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实施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或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支持员工技能提升培训。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人人有技能河南”建设,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合作,大力推广“招即招生、录取即录取、校企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模式。开展新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可提前发放40%的培训补贴。
加强就业见习支持。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行业特点,在中小企业中确定若干就业见习单位,满足多样化的见习需求。增强见习岗位吸引力,提高见习岗位质量,多招管理、技术、科研岗位,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所学,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实践经验,增长就业技能。对实行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留用察看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前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不及物动词保证企业付款。
开展中小企业款项清理行动。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畅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受理渠道,及时处理国家、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