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10年的财务造假,乐视终于受到了严惩。昨日晚间,官网证监会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详细披露了乐视网、公司实际控制人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的违法事实。
据披露,证监会对乐视网违法信息披露及欺诈发行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并告知了当事人违法信息披露及欺诈发行的事实、理由、行政处罚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证监会分别于去年11月10日、12月1日、12月2日召开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目前,案件已经调查完毕,庭审已经结束。

经证监会调查,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进行财务造假,其提交并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指出,乐视网在首次发行阶段,通过虚构业务、虚假支付等方式虚增业绩,以满足上市发行条件,并持续至上市后;乐视网2010年上市后,除了利用自身资金循环、串通“骗补”虚构业务收入外,还通过伪造合同、不实际执行框架合同或单方确认互换合同等方式持续虚增业绩。
证监会根据乐视网、贾跃亭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证监会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06亿元,对贾跃亭罚款2.412亿元,对时任乐视网财务总监的杨立杰罚款60万元。乐视的其他高管,如吴梦、李卡斯和贾,也受到了罚款。由于贾跃亭和杨立杰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还对他们采取了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
证监会规定,禁入期内,相关人员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者熊子恒
来源:深圳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