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说,手里有项目,但是无偿不能盈利,但是缺少资金。所有以个人名义的项目都拿不到贷款。想开公司,筹集个人资金,返还利息点。拿这个钱再去投资,也问问注册公司。现在禁止金融、投融资类公司注册。现在注册的是什么公司?其他注册公司集资违法吗?
针对这样的问题,可能现实中很多人都有这种想法,但是经常会遇到很多问题。现实中,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借贷都是这种性质,但也存在很多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几个关键点:

首先,这类业务基本上或者完全是银行业务,成立公司吸引存款进行投资是不现实的。
中国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机构,有严格的审批和准入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不仅是严格的准入条件,甚至是成立后的严格监管。
你说的业务完全是准银行业务,或者说银行存贷款业务。不要说没有政策许可就成立公司,就算是一般的金融机构。
其次,如果你未经批准就吸引公众资金,那就是非法集资。
今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非法集资的“非法性”、主观故意、单位犯罪的认定、涉案下属单位的处理、犯罪数额等在认定基础上的问题。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活动。
相关部门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非法集资案件立案1万余起,同比上升22%;涉案金额约3000亿元,同比上升115%,大案要案较多,平均案值2800多万元,同比上升76%。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具体来说,是否非法集资主要看是否具有以下四个明显特征:
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非法集资的;
第二,不能吸收社会不特定对象的资金?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属于非法集资。
三是禁止违反规定向社会广泛宣传。不能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短信等渠道向公众宣传;
第四,不能违规承诺超常的高利润回报?承诺超高回报,无论是非常货币还是实物或股票,都是非法集资。

上述案件均符合非法集资的四个特征: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向社会公开吸收资金信息、未经相关机构批准吸收资金的行为、承诺返还。所以肯定是非法集资。
再次,关于借贷和投资风险,控制投资风险是所有投资的第一要务,包括借贷和投资,没有无风险的投资。
你说你手里有项目,但是无偿不能盈利,但是你缺少资金。不能以个人名义给项目贷款。
以上陈述说明了几点:
第一点,你说的项目,可能是你自己的项目,也可能不是你自己的项目,而是别人的项目,只是因为资金不足,就可以启动运营。其实很多项目并不成熟,甚至很多项目都是空想象出来的,现实中未必现实,比如在猪圈里造飞机。除了娱乐,这类项目还有什么实质性的经济意义和投资价值?
第二点,你只赚不亏。那只是你的想象。世界上没有只赚钱不赔钱的项目和生意。现实中,只要是只赚钱不亏钱的项目,要么是幼稚的投资人,要么是骗子。
第三点,你个人的项目没有办法贷款,说明你的项目根本不具备市场条件。所以你说的投资,在现实中并不具备真正投资的条件。
如果你借了别人的钱或者吸引了别人的资金来投资,你承诺要还利息,更重要的是,你可能要付出更高的利息,那么你的项目就可能变成烂楼,你吸引的钱也可能变成烂账。这也是银行贷款审核特别严格的原因。虽然受到一些借款人的批评,但它保护了储户的利益。
第四,如果你的投资项目真的很好,如何吸引资金?
如果你的项目真的很好,你可以成立一家公司,启动这些项目。资金从哪里来?
第一,可以向特定人群借钱,比如亲戚朋友同学。只要你能说服他们相信你的项目,就属于民间借贷,不属于非法集资,但一定要有限度,不能大张旗鼓宣传。

二是吸引一定的股份。当自身资本不足时,放弃一定份额的资本也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只要你能说服人们投资,你就能筹集到一定的资本。但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第三,可以引入一些天使投资或者风险投资。只要你的项目真的好,有市场,有利润空间空,自然会有一些投资公司愿意投资。
非法集资对社会、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老百姓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虽然很多非法集资本身就涉及到了金融诈骗罪,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有一部分人就像上面这位朋友一样,单纯的认为自己的投资项目不错,无风险,稳定,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结果,他们因为难以支付借来的资金而陷入困境,最后触犯了法律。
非法集资不管是不是故意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大量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非法集资案件有的让受害人损失惨重,有的倾家荡产,甚至有的倾家荡产,危及生命和社会稳定。所以,如果项目资金短缺,一定要以合法的方式进行,而不是非法吸引公款。
作者:齐剑,银行高级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