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应收账款融资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不过在国内其发展一直受到政策的限制,《担保法》规定只有证券化的债券才能作为权利质权标的,直至2007年《物权法》的颁布,规定一般债权的应收账款也能作为权利质权标的,至此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才在国内兴起。在过去,金融机构多采用不动产抵押担保贷款的经营模式,而应收账款作为新型融资模式,以应收账款质押进行融资,因而给金融机构带来了挑战。但这种模式能有效地解决了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1.应收账款融资的常见风险虽然应收账款融资是供应链金融最主要的业务模式,但在实践中该业务的扩展却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图所示。
2.应收账款融资的风险控制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业务,应收账款融资非常适合那些销售渠道畅通、市场潜力较大、具有发展前景但规模、实力较小及盈利水平较低的中小型企业,能有效缓解这些企业的资金压力,是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渠道。但应收账款融资所具有的风险是其发展道路上的障碍,因此应加强风险控制,建立风险预警、处理、善后体系,最大限度降低其风险,使其为经济发展提供巨大的助力,如图所示。



坚持质押物和企业第一还款来源分离自偿性是供应链金融最主要的特点之一,所谓自偿指将企业的销售收入、存货或者是应收账款及将来的应收账款当作直接还款来源。如果质押物和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重合时,则意味着自偿性原则的失效,质押也就失去意义,此时金融机构就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因此在进行应收账款融资时,应坚持质押物和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相分离的原则,这是降低融资风险的重要原则。加强对债务人的审查应收账款最终能否按时收回,主要看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对债务人的审查主要是坚持“5C”原则,即品格、能力、资本、担保和条件。对企业的考察,还包括对其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信用等级等进行综合评估,尽量选择还款能力强和还款意愿强的企业,降低应收账款融资的风险,如图所示。
当然有时会出现供货方延迟交货、采购方延迟付款等问题,这就需要双方积极沟通,在催收时,也要考虑实际情况,考虑双方的责任大小,尽可能找出双方都可接受的方案。规范业务的操作流程操作风险是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中较为常见的风险,是理应重点防范的风险之一。从引发操作风险的因素来看,主要为内部因素,如内部程序、人员安置、系统的不完善或者失效;操作人员越权或者违背职业道德和操作犯规的行为,导致操作风险具有很强的内生性。供应链金融要实现“四流合一”,就要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加强操作环节的严密性,可以从下面五个方面入手,如图所示。
质权设立后的跟踪管理在质权设立后,保理商应对该应收账款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关注其回流情况,还要关注企业的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等现金流的回流情况,当发现应收账款的回流情况不理想时,可及时追加相应的担保,以确保还款来源安全、可靠。同时还要关注出质人、债务人间的关系,通常情况下,质权人和债权人为同一个人或者主体,也可能出质人和债务人不是同一个法律主体,因此要注意出质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是否恶意串通,以免质权无法实现。资料整理自网络,更多干货,关注e票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