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做到债券市场违约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

核心提示前言疫情以来,国家层面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支持,主要经历了抗疫保供、复工复产和稳企业保就业三个阶段。其间,多项金融、财政政策密集出台,叠加国企债券违约事件影响,全国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呈现出四个特征:一是融资总量呈收缩趋势;二是融资主体趋

前言

疫情以来,国家层面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支持,主要经历了抗疫保供、复工复产和稳企业保就业三个阶段。其间,多项金融、财政政策密集出台,叠加国企债券违约事件影响,全国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呈现出四个特征:一是融资总量呈收缩趋势;二是融资主体趋向高评级;三是融资期限趋短;四是区域分化加剧。从甘肃情况来看,甘肃省财政实力较弱,属于典型的弱区域地区,发债主体以城投和地方国企为主,高评级企业少,且主要集中在基础产业领域,具有较强的顺周期特征,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较大。

一、疫情以来,甘肃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特征

与全国基本保持一致,但特征表现更为突出和显著,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融资总量呈收缩趋势,资全洼地效应显著

2020年以来,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484.1亿元。其中,2020年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316.1亿元,同比增长3.3%,增速低于全国25.05个百分点;2021年1-6月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168亿元,同比下降31.43%,降幅高于全国24.75个百分点。

在全国债券市场融资形势较好时期,甘肃省企业发债融资增速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在全国债券市场融资形势低迷时期,从融资趋势看,剔除2021年2月春节特殊时点外,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同比增速在2020年4月末达到高点后震荡下行,融资总量呈收缩趋势,与发行利率表现出明显的负相关性。

分阶段看,2020年1-3月,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同比增速连续3个月为负,但降幅逐月收窄,由1月末的-61.76%较快回升至3月末的-9.66%,此阶段主要受疫情等负面因素影响,叠加春节长假,企业停工停产,有效融资需求不足。

2020年4-11月,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较上年同期由减少转为增加,同比增速在4月末达到44.3%的高点,此后震荡下行至11月末的11.91%,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有序推进,企业开始复工复产,以及货币政策支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等积极因素影响,企业融资需求逐渐恢复。

2020年12月-2021年6月,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规模震荡下行,同比增速由正转负,由2020年12月末的3.3%降至2021年6月末的-31.43%,此阶段主要受永煤违约事件影响,债券市场避险情绪升温,区域和信用分化加剧,对甘肃省中低评级企业发债融资影响较大。

融资主体趋向高评级,发行利率保持平稳

疫情以来,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平均利率4.21%,高于全国0.98个百分点。其中,2020年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平均利率4.2%,高于全国1-13个百分点;2021年1-6月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平均利率4.23%,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平均利率保持平稳,虽始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利差有所收窄。

主要原因是,2021年以来全省发债企业全部为AAA和AA+的高评级企业,中低评级企业因缺乏投资者或价格过高而未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即便是永煤违约推高了银行间市场债券平均发行利率近50个BP的情况下,甘肃省发债企业因集中在高评级而受影响较小。

融资期限趋短,企业滚动续接债务特征明显

疫情以来,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平均期限2.47年,高于全国0.79年。其中,2020年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平均期限2.87年,高于全国1.16年;2021年1-6月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平均期限1-71年,仅高于全国0.1年。从全国情况来看,疫情以来融资期限变化不大,2021年1-6月平均融资期限1.61年,较2020年仅缩短0.1年。

从甘肃情况来看,2021年以来融资期限明显缩短,1-6月平均融资期限1.71年,较2020年缩短1.16年。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永煤违约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市场情绪都比较敏感,投资者对“高评级、短久期”的债券更加青睐,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更趋短期化;另_方面企业“发新债还旧债”的需求较为迫切,疫情以来,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借新还旧率达60%,通过滚动发行债券续接债务的特征较为明显。

政策和市场双重约束,城投企业融资困难

疫情以来,全省城投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394.1亿元,同比下降2%。其中,2020年全省城投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251.1亿元,同比增长15.7%;2021年1-6月全省城投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143亿元,同比下降22.7%。可见,全省城投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规模大幅收缩,主要受政策和市场两方面因素制约。

政策方面,财政政策延续2014年新《预算法》发布以来的严监管趋势,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趋严,城投企业因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发债政策收紧。交易商协会、交易所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对各地区债务率的红橙黄绿分档,加大了对城投企业债券融资合规性、融资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核力度。2021年4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明确规定对失去清偿能力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这意味着从政策层面允许城投债打破刚兑,市场对城投债的发行和投资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高债务区域、弱资质城投受约束更为明显。

市场方面,2020年11月永煤违约,打破了国企刚兑神话,投资者为最大限度规避风险,更偏好于投资低风险等级的利率债和财政实力较强地区的城投债,市场上一度流行着“城投债只有珠三角、长三角及以外地区”的说法。投资者区域选择偏好明显,部分投资者对弱区域的强主体仅准入了省级城投企业,更有部分投资者已明确禁止投资弱区域城投债。

甘肃省财政实力弱,城投债投资者主要为城商行和非银机构,抱团现象和观望态度严重。2021年以来,省内部分城投企业就因缺乏投资者募集不够规模资金或价格过高难以承受多次取消了债券发行计划。

二、甘肃省企业债券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场认可度低,投资者信心不足

甘肃省财政实力较弱,作为弱区域的典型代表,甘肃债在市场认可度较低,特别是在资产紧缺、资金欠配的情况下,投资者信心严重不足。

主要原因,一是甘肃省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制约了省内企业发展,甘肃省具备债券发行资质、尤其是高评级的企业少,发债主体以城投和地方国企为主,且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钢铁、有色、煤电等基础产业领域,顺周期性强,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较大;

二是甘肃省政府债务率逐年提高,隐性债务清理力度不减,政府举债融资更加有序规范,影响了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力度。

信用增进支持不足,企业发债难度较大

甘肃省企业资质弱,规模小,但也有部分优质中低评级企业由于缺乏信用增进,债项评级低,发债难度较大,主要表现为企业为成功发债融资,往往通过提高信用利差作为对投资者的风险补偿,提高了发债融资成本,即便如此,永煤违约后省内仍有部分企业因募集不够规模资金取消了债券发行计划。

目前,甘肃省没有设立支持企业发债的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等,对交易商协会等部门创设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利用率也很低,企业缺乏有效的信用增进支持,发债难、发债贵问题较为突出和普遍。

创新工具运用少,企业募资来源有限

近年来,银行间市场相继推出双创债、乡村振兴票据、碳中和债等创新型债务融资工具,用于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人民银行牵头试点信贷资产证券化并推广全国,发改委推动开展资本市场试点,为企业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了有效途径,对大力发展企业直接融资是利好。从甘肃省来看,企业对创新工具承接运用少,融资仍主要依赖信贷市场,渠道较为单一,创新融资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企业募集资金来源有限。

三、当前形势下对弱区域、低评级企业债券融资的几点建议

加强投资者信心引导,宣传良好债市形象

针对投资者对甘肃等弱区域企业债券投资信心不足的问题,建议政府部门借鉴山西、江苏、河南等省做法,组织债券发行路演或发布支持城投企业化解存量债务的政策文件,树立投资者信心,引导市场预期,宣传维护良好债市形象。

加强融资信用增进,破解债券融资难题

对于国资企业,建议主管部门可考虑加大整合力度,将主营业务同质性高、关联度高的中低评级企业合并组建集团公司,促进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融资效率。

加强创新工具运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利用创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引入社会资本,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实现资金上的快速统筹,填补财政预算资金缺口o推动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积极申报REITS试点,重点支持收费公路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工程领域,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改善流动性,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切实防范违约风险

针对甘肃省发债主体以城投和地方国企为主的实际,重点落实好国务院国资委、人民银行、证监会对于地方国有企业债券风险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履行好一线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逃废债”行为,共同维护好债券市场秩序和区域融资环境。

结语

总的来说,建议各级政府和融资担保主管部门可通过

新设、控股、参股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发展一批影响力较大的担保公司、担保基金等,以市场化手段为企业增信,提高企业信用评级,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风险防控的能力。

引导企业对接乡村振兴、

绿色产业等重大战略部署,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公司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碳中和债等银行间市场创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建议政府部门牵头

建立全省统一的债券市场违约风险防范处置联合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完善监测制度,强化监管协同,努力做到辖内债券市场违约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