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听说的“居间人”,与经纪人、顾问和中介的性质一样;主要是为委托人与第三方单位提供订约机会或充当订约媒介、促成双方合同成立,从而获得合理的报酬。
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收取居间费的合理范围应该在业务总额的2%-5%左右。

然而,根据相关规定,当居间人获得大额的居间费时,应按照20%-40%的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费,并且应当开具相应的发票给支付单位。

但是,无论以上哪一种方式完税,对于居间人的税费负担都是相当重的;那么有没有更好的方式,可以让居间人可以合理、合规地减税降负呢?
以工作室的名义,来承接业务
在国内,有些地方区域的经济比较落后一些,于是为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从而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吸纳更多的企业及个人投资入驻,这也就是所谓的税收园区。
居间人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工作室正常承接居间业务,然后可以享受园区个税0.6%-1.2%左右的核定征收,税后利润可以直接提现到个人私卡自由支配。
因为工作室属于个人经营所得即个人所得,所以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再加上今年小规模纳税人是免增值税和附加税,因此综合税率是非常低的。
以个人的名义,在园区自然人代开
个人到税收园区的税务大厅申请自然人代开,一是流程简单、效率高;二是综合税率极低,可以享受个税0.5%-1.5%左右的核定征收政策,而且由税局出具个人完税证明,不会再涉及到与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况。
综上所述,当居间人获得100万居间费,需缴纳40万的个人所得税,那么该如何降低税负至0.5万左右呢?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在税收园区以工作室的名义,或者以个人自然人代开的名义,大幅降低个人税费负担;希望以上的介绍,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