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bjqkzc-xjfgszb001
招标人:乌鲁木齐环投市政路桥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各住宅小区、商业楼宇 5G 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0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环投市政路桥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乌鲁木齐市各住宅小区、商业楼宇 5G 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包括但 不限于乌鲁木齐市各住宅小区、商业楼宇 5G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主体项目,配套实施全市 范围内市政道路、人行道路、智慧路灯杆等涉及的有关通信管网项目、5G 微站项目、静脉 产业园信息化项目等投资建设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乌鲁木齐市各住宅小区、商业楼宇 5G 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企业净 资产不低于2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自有资金不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
3.财务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前五年至少有一个投资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类似 项目业绩,且须为 PPP、BT、BOT、BOOT、TOT 模式。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谈判资格;在最近三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有行贿犯罪记录;
6.其他要求:
与谈判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7.本次谈判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需同时满 足上述 2.1、2.3、2.5 条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满足上述 2.2、2.4 条要求;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 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在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 书,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须大于 50%,不高于 95%;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满足上述 2.2、2.4 条要求均视为该联合体满足 2.2、2.4 条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7 月 05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2 年 07 月 08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 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 年 07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七、其他
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乌鲁木齐市 5G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招商项目的经济效益 分析、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建设管理、运营管理以及项目最终的资产 移交等服务。 建设期限以及建设规模根据需求另行协商确定。
2.招标限价:当项目公司的收入是通过收取通信基础设施的购置费实现时,上交 管理费最低标准为扣除建设投资成本后利润的的 50%。 或项目公司的收入是通过收取通信基础设施的租赁费实现时,项目达到投资回 收期前,上交标准最低为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20%;项目达到投资回收期后,上交标准最低 为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50%。投资回收期以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计算结果为准。 最终以最有利于甲方权益的方式确定。
3.服务期:本项目的合作期为十年,自《合作经营协议》生效日 起计算。
4.质量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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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董 工
手 机 :185 1065 8161
E-mail:htai2022@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