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浙里“养肺”!2设区市、7县(市、区)成为新一批示范区

  近日,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通报了第四批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2个设区城市、7个县级城市获评。

  “清新空气示范区”的评价标准是什么呢?

  “清新空气示范区”每年评选1次,评价指标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任务、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重大大气事件次数、清新空气等级、涉气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等六个方面。

  其中,无论是设区城市还是县级城市“清新空气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都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入选的地方情况如何?

  绍

  兴

  自2016年至今,绍兴全市PM2.5平均浓度累计下降40%。2021年,全市8个国控点PM2.5平均浓度降至27微克/立方米,AQI优良天数比例达93.4%,再次刷新2012年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颁布以来的最好成绩。

  金

  华

  2021年,金华市区PM2.5浓度27微克/立方米、AQI优良率95.1%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6项指标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蓝天保卫成效上榜“中国蓝天百强城市榜”前十。

  下面,来赏一赏各地“清新”的美景~

  ►►► 绍兴市

  金华市◄◄◄

  ►►► 松阳县

  嵊州市◄◄◄

  ►►► 安吉县

  余姚市◄◄◄

  ►►► 德清县

  慈溪市◄◄◄

  ►►► 海宁市

  最后,随小布一起看看前三批上榜的地市吧~

  内容综合自浙江生态环境、金华生态环境、绍兴生态环境

  编辑:缪歌妮

  责编:丁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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