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地铁2018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核心提示申通地铁2018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总资产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货币资金增加。  总负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贷款增加。  资产负债率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贷款增加。  营业成本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大修费用同比增

申通地铁2018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总资产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货币资金增加。  总负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贷款增加。  资产负债率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贷款增加。  营业成本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大修费用同比增加。  投资收益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增加上实商业保理投资收益。  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同比大修理费用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保理业务和租赁业务本金回收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同比对外投资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同比支付利息增加。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运营质量  2018年,地铁一号线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年度运行图兑现率为99.68%,列车正点率为99.68%,较上年有所提高,保持了较高的运营质量。客户满意度也较往年有所提升。  2、客流情况  2018年度地铁一号线客运总量为34678万人次,日均客运量为95.01万人次,比上年同期上升0.02%。其中:本线客运量为16675万人次,日均45.68万人次,比上年日均减少0.44万人次;换乘入客运量为18003万人次,日均49.32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0.46万人次。日均换乘入量占一号线日均客运总量的51.9%,换乘入比例比上年同期上升0.5个百分点。  原因分析:2017年末至2018年末,9号线三期、17号线、浦江线、5号线南延伸段、13号线二、三期的陆续开通使上海轨道交通路网规模进一步扩大,轨道交通服务范围已辐射至曹路、青浦、浦江镇、奉贤、张江等区域,吸引了大量新增客流,新开线路的单线客流屡创新高,加之既有线路有计划的增能、周末运营时间延长等因素,上海地铁全路网客流整体明显上升,全年路网共运送乘客37.06亿人次,同比增长4.87%。持续上升的全路网客流继续给一号线带来持续增长的换乘客流,换乘入客流同比上升0.9%,占一号线客运量的比例达51.9%,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同时,由于上海轨交路网的不断完善,乘客的线路选择更多,使得一号线本线客流2018年全年同比下降1.0%。  综合换乘客流的增加和本线客流的减少,2018年一号线全年客流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同比微增0.02%。  3、营业收入  2018年营业收入为710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日均票务收入为194.5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1万元;平均票价为2.05元,较上年减少0.02元。  4、电价调整  2018年共经历3次电价下调:2018年4月1日起,根据《上海市物价局关于降低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96分钱,我司电价由每千瓦时0.7797元下降至每千瓦时0.7701元;2018年5月1日起,根据《上海市物价局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工商业电价的通知》文件,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77分钱,我司电价由每千瓦时0.7701元下降至每千瓦时0.7624元;2018年7月1日起,根据《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利用扩大跨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工商业电价单一制目录电价的通知》文件,本市"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7.18分钱,我司电价由每千瓦时0.7624元下降至每千瓦时0.6906元。故公司2018年度运营电费成本有显著下降。  业务板块二、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情况: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5953万元。  公司子公司地铁融资租赁公司积极拓展新项目,赴北京、溧阳、株洲、马鞍山等地的多家公司进行商务拜访;此外,公司不断强化风险意识,狠抓项目风险防控,同时,严格实施对已签订项目的租后管理。  2018年地铁融资租赁公司新签订14份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合同,新投放约7.32亿元,新投放中的3.7亿已经于报告期内合同执行完毕,已正常到期收回。  地铁融资租赁公司审慎落实尽职调查、风险控制、资金投放、租后管理、项目跟踪等工作,确保各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项目顺利推进。以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管理人员访谈、征信系统查询等方式深入了解客户信息,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项目风控措施。以专人联系、适时回访等形式,积极跟踪实施项目的贷后管理。  业务板块三、投资板块业务情况:2015年3月20日,公司完成对上海轨道交通上盖物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第一笔出资3.5亿元的缴纳。  2017年9月4日,公司完成对上实商业保理公司出资13750万元的缴纳。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合计3525万元。  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12月底,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轨道交通认证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300万元人民币设立合资子公司。  期后事项:2019年1月中旬,合资子公司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行业格局和趋势  1、轨道交通行业:  轨道交通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缓解城市拥堵、改善城市环境、引导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轨道交通可以帮助实现中心城市为依托、周边城市为居住或产业配套的城市发展关系,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同时,与主要的竞争对手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的出行方式相比,轨道交通也具有明显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其运量大、速度快、安全准时、环保节能等方面。为此,我国大力倡导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要"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鼓励绿色出行。"2018年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投资项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投资项目监管,有效预防和化解产能过剩,推动城轨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省级发改委完善投资项目监管,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本地区城轨车辆新增产能。城轨车辆产能利用率低于80%的地区,不得新增城轨车辆产能。企业申请建设扩大城轨车辆产能项目,上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应均高于80%。  2018年3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要求从六个方面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包括构建综合治理体系、有序统筹规划建设运营、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强化公共安全防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保障措施。  其中在完善保障措施方面,要求"建立与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挂钩的财政补贴机制,科学确定财政补贴额度。支持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实施土地综合开发,以综合开发收益支持运营和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7月13日,国务院官方网站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对新形势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作出部署,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调。52号文对申报地铁城市的人口、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债务等12道"门槛"进行了提高。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要数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指标要求从原有的1000亿元变成了3000亿元,财政收入从100亿变成了300亿元,增加了两倍。此外,在轨道交通投融资方面,52号文要求"城市政府应建立透明规范的资本金及运营维护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确保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除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明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外,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投入不得低于40%,严禁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强化城市政府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支出责任,保障必要的运营维护资金。支持各地区依法依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鼓励开展多元化经营,加大站场综合开发力度。规范开展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研究利用可计入权益的可续期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创新形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市场化融资,开展符合条件的运营期项目资产证券化可行性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速,中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有望迎来黄金发展期。在国家宏观政策引导和扶持下,中国在"十三五"期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将会有3000公里左右新建成并投入运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进入另一个蓬勃发展时期。  上述政策和规划对上海轨道交通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影响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6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发布,规划纲要中指出,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到2020年公共交通出行比重进一步提升,中心城轨道交通客运量占公共交通客运量的比重达到60%左右。加快实施轨道交通扩能增效,按照"一张网、多模式"原则推进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建成800公里轨道交通基本网络,加快实施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及规划铁路,发展与中心城轨道交通网相衔接、支撑新城节点城市功能提升、与长三角城市相连通的市域快线网络。加快实施增能改造,提高既有线网运输能力,到2020年中心城轨道交通高峰运能比2015年增加30%左右。推进轨道交通网络和公交线网融合衔接,动态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网络和站点布局,发展多样化的"最后一公里"接驳方式。  2018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的批复》,同意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19号线、20号线一期、21号线一期、23号线一期、13号线西延伸线、1号线西延伸线及机场联络线、嘉闵线、崇明线等9个项目,规划期为2018—2023年。初步估算项目总投资约2983.48亿元,其中:资本金占45%,计1342.57亿元,由上海市、区政府两级财政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建设规划中要求"积极探索利用土地开发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持续发展的途径。  2、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行业:融资租赁在我国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从之前的边缘化小行业,到如今天翻地覆,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根据中国租赁联盟、天津滨海研究院的研究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租赁行业只有不到100家的公司。而截至2018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已超万家,达到11777家,较2017年底的9676家增加了2101家,增长21.7%。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66500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底的60800亿元,增加约5700亿元,增长9.38%。不论是从租赁公司数量,还是从行业总的资产规模,这几年都呈现大的增长。大量机构、大量资金快速涌现,融资租赁行业正处在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当然,融资租赁行业最近几年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来自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这为融资租赁行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比如,2015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在当年9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系统部署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业。次日,国务院又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通过加快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科学规划和部署。  业内将这两份文件视为融资租赁业进入到一个全新发展阶段的标志。  具体到2018年融资租赁行业的相关政策,对行业影响最大的莫过于2018年5月14日商务部网站发布的《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称,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银保监会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三类机构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地方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力量,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融资租赁行业统一监管落地,严监管时代已经来临。  此外,2018年5月4日国务院印发了《进一步深化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要求加快设立全国性金融租赁行业社会组织。推动租赁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强化监管前提下,研究融资租赁企业税前扣除政策。探索两家及以上金融租赁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开展租赁业务。率先开展租赁产业配套外汇制度创新试点。加快国际租赁业务创新发展,推动装备、技术、资本和管理"走出去",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支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租赁和保理项目开展跨境融资。  而在资本市场方面,2018年2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化挂牌条件确认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对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的定义、基础资产的合格标准、基础资产的转让等方面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鼓励积极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鼓励在飞机、船舶、工程机械等传统领域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上述《指南》也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相关意见的进一步落实。  除国家层面出台支持政策外,以上海、天津、广东为代表国内省市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区域租赁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体系,不断推动租赁产业实现集群式发展,行业集聚效应凸显。以上海为例,2018年底,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宣布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并印发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自贸管[2018]77号)的通知,发布了促进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二十条"措施,包含支持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和发展、优化融资租赁产业创新发展环境、加大对融资租赁企业和人才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融资租赁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提升融资租赁产业营商环境水平、创新政府服务模式等六个方面的服务措施。其中,将着重加大对上海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域重点项目公司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对开展航空、航运、重点设备融资租赁项目的专业子公司,在项目运行期间,给予一定奖励。  总体而言,由于具有融物与融资相结合的特性,融资租赁行业将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新常态下,我国要实现过剩产能消化、产业结构升级,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过剩产能向境外转移等方面存在巨大投资需求。而融资租赁行业在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具有一定优势,将这种投资需求与业务优势有机结合,将为融资租赁行业带来更大商机。  当然,在面对巨大机遇的同时,整个融资租赁行业目前仍然存在着不少挑战。具体到2018年,融资租赁行业统一监管落地,严监管时代已经来临。除了面临严格监管的新要求之外,融资租赁行业还存在一些其他挑战,包括法律法规建设仍显滞后,针对行业的融资租赁法迟迟未出台;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所需资金都来自于银行信贷;新常态下,经济增长放缓,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着资产质量下降,坏账风险增加的压力;专业人才匮乏,之前从事融资租赁业经营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没有经过必要的专门培训,不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这些都制约着整个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国内融资租赁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仍然是机遇与挑战并存,风险与收益共生。  商业保理是依托于真实交易进行的融资行为,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提供资金融通、信用风险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综合性金融服务。作为近年来增速迅猛的类金融业务之一,商业保理凭借其丰富的融资渠道、灵活的杠杆倍数,为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带来了巨大的创新成果。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14.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6%,未来几年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市场规模潜力巨大。随着近几年国家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保理行业政策环境不断改善,我国商业保理业务也将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2018年5月9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降成本工作,针对持续降低税费负担,合理降低融资成本的目标,进一步明确"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企业需求特点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鼓励有条件的依法合规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及‘年审制’等合理金融创新。"2018年5月14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了《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称,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商业保理公司划归银保监会监管,能够促进商业保理行业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可持续性发展。  2018年6月25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意见》从货币政策、监管考核、内部管理、财税激励、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23条短期精准发力、长期标本兼治的具体措施,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  2018年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民法典合同编草案进行二次审议,专章规定保理合同,助力破解企业融资难。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保理业务作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在权利义务设置、对外效力等方面具有典型性。对保理合同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促进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而促进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据此,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设专章规定保理合同。  在上述政策大力支持下,2018年,商业保理行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趋势。  公司发展战略  规范、稳健经营,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满足乘客需求,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关心员工成长,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拓展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深度和广度,增加公司收益。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动轨道交通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作用,为上海轨道交通长期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经营计划  1、稳健经营地铁一号线业务 从经营模式上看,地铁一号线已经基本稳定,2019年公司将一如既往保持一号线稳健经营,为乘客提供快捷舒适的客运服务。  2、着力开展"融资租赁+保理"业务  继续做好轨道交通等领域上下游合作伙伴的业务拓展;着力开发新客户,将加深与大型市属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深度合作,加大业务总体投放量,推动业务开展。  3、扎实推进新能源业务开展  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已经注册成立。起步阶段的目标是:服务内部企业,以合作经营方式开拓外部市场,扎实做好项目积累。  4、继续开拓投资板块业务  目前,投资板块的业务都取得了稳定的收益。2019年,公司要继续探索新的投资领域,比如:投资收益稳定的基金项目。  5、有序开展申通鉴衡合资公司相关工作  根据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精神,有序开展合资公司相关工作。合资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申请相关资质。  6、继续开展公司战略研究,适时推进公司改革方案  积极研究探索上市公司新的发展途径,继续深入研究资本市场及公司发展方案,激活和发挥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功能。继续研究公司改革方案。逐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改革。  7、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要根据债券市场走势,寻求低成本资金,审时度势做好融资管理工作。落实包括与各大银行的贷款授信工作,增加地铁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额度,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其自身融资能力,以满足业务资金需求,同时考虑发行中票,研究上市公司永续债、ABS和ABN的课题。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约7.34亿元,营业成本预计约6.8亿元。地铁融资租赁公司计划新增业务规模不超过10亿元。新能源公司项目投资预算约1.07亿元。  可能面对的风险  1、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  公司需要防范化解的重大风险主要是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风险。随着网络化建设和运营的不断深入,公司面临的不仅是地铁一号线本线段的安全压力,还有线路之间换乘和衔接带来的大客流风险管控问题。提升运营和管理能力、设施设备维护以及监测水平等方面面临的压力有增无减。  公司始终坚持把安全运营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乘客的出行安全和满意度作为公司经营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对安全运营工作采取了以下管理措施:  精细管理,防患于未然 在日常委托运营管理中,公司和受托单位秉持精细化管理理念,开展条例和运营管理规范的宣贯工作,强化现场安全的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进一步落实"查隐患、补短板、保安全"的各项措施,同时配合开展轨交全范围生产大检查,督促受托单位完善各级安全管控制度,形成工作机制,对安全工作实行有效的管控。进一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系统排查轨交安全生产隐患,制定有力措施,落实好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全力确保轨交运营安全。  责任落实,完善安全防范应急处置机制  公司落实管理、监督责任,加强本线运营动态情况分析,提高风险管理意识,通过加强信息报告等制度,确保运营安全稳定。同时督促受托单位有效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应急处置机制,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和演练。  层级联动,优化大客流组织应对 随着轨交网络化的日益完善,新线不断增加,轨交客流随之攀升,客流压力进一步增加,同时各类国内外重要活动也会使得部分站点的客流出行更加集中,夜高峰出行明显增加。为此,公司加强客流动态监控和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启动运营联动保障,督促受托单位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完善应急指挥配套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能力,加强大客流疏导,适时采取调整加开列车等措施,保证运营安全。  技术创新,提升客运服务水平  公司依托行业技术创新,督促受托单位推进"网络化智能监控及运维支持关键技术"、"大客流与运营安全智能感知预警与应急疏散技术"以及"全自动一体化智能运行系统协同关键技术"等重点技术研发应用,深化云票务、扫码支付、人工智能客服等"互联网+"等新技术在地铁运营、经营及管理中的运用,保障现场运营安全、提升乘客出行体验。  2、由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地铁融资租赁公司,公司还可能面临相应下列风险:  市场风险及控制措施  融资租赁公司可能面临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风险。融资租赁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随着市场需求的加大,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较为迅速。但是随着融资租赁公司数量的剧增,市场竞争风险将增加。  为了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和融资租赁行业的规范经营的要求,明确业务定位,培养和吸纳专业团队,设计科学管理模式,严抓风险控制,努力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信用风险及控制措施 承租人信用状况及对其的风险管理能力会影响到融资租赁公司的坏账率,进而影响融资租赁公司的盈利状况。为此,融资租赁公司将加强风控,通过机制保障和业务运作模式设计,控制信用风险,保证公司稳健运行。  此外,子公司地铁融资租赁公司2016年9月新增"商业保理"业务范围,未来公司还将面临着保理业务的风险,包括应收账款质量风险、信用风险等,为此,地铁融资租赁公司将审慎选择保理客户,重点加强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查,强化贷后管理,保障保理业务健康发展。  3、股权投资风险 继公司2015年完成对上海轨道交通上盖物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第一笔3.5亿投资之后,在2017年9月完成投资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375亿元,此外公司在2018年底,又分别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合资子公司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因此,公司在进行股权投资的同时,也面临着相应风险包括投资决策风险、被投资企业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为此,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对被投企业严格把关,按照投资的行业标准、区域标准、项目标准进行层层筛选,对被投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尽职调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投资项目坚决否决。除此之外,公司还不断加强被投企业经营决策的过程监控,明确股权退出安排及投资保障措施,尽可能消灭或减少上述投资风险发生的各种可能性,保障公司投资业务安全。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目前拥有上海地铁一号线经营权。  2001年5月25日,公司与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转让"地铁一号线经营权"的协议》,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上海地铁一号线经营权无偿转让给公司。2011年5月18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申通地铁集团签订新一期《关于转让"地铁一号线经营权"的协议》,该协议规定,本次经营权的转让为排他性的,即申通地铁集团不再将上述经营权再行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以避免对本公司形成同业竞争。该经营权转让期限为十年,在期满之日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可展期。2013年,随着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一号线发展有限公司"的成立,公司将地铁一号线业务注入该子公司,同时,经申通地铁集团书面同意,将上海地铁一号线经营权转让给一号线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根据《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世欣合汇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第十二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被确定为第十二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获得融资租赁业务资格。2016年9月,地铁融资租赁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增加经营范围"商业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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