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华内空”关于演艺产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状的解析

核心提示前言演艺产业是以演艺产品的策划、创作、制作、演出、经纪、营销、衍生服务等相关组织机构和个人共同构成的产业体系,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给演艺带来了机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2018年,全国演出市场主体数量、从业人数、演出场次年平均增长

前言

演艺产业是以演艺产品的策划、创作、制作、演出、经纪、营销、衍生服务等相关组织机构和个人共同构成的产业体系,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给演艺带来了机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2018年,全国演出市场主体数量、从业人数、演出场次年平均增长率超过10%。演艺产业虽在政策支持之下日益发展壮大,但其投融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演艺企业发展的瓶颈。

一、中国演艺产业银行投融资机制现状

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文化市场的放开,演艺产业的融资环境得到一定改善,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成立文化专营银行机构

2010年1月,北京银行宣武门支行成立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服务中心,成为我国第一个文化产业专营金融机构,目前北京银行已成立文创支行十余家。2013年10月,杭州银行设立全国首家文创专营银行,专注于服务杭州市文化创新企业。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各地的部分商业银行也相继开设文创支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丰富演艺产业的银行投融资方式

当前演艺产业的银行投融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政银合作模式。二是各类质押贷款。三是文化基金担保贷款。

完善演艺产业的金融基础环境

国家从无形资产评估与交易、企业征信、融资担保、投融资协会和联盟等方面逐渐夯实演艺产业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文化金融基础环境。一是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与交易。二是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三是文化产业投融资联盟和投资基金。

二、中国演艺产业融资困境

演艺产业的特殊性决定其银行资金获取能力低

1. 演艺产业规模整体小,尚未形成成熟的收益模式。目前国内演艺产业尚处于产业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大部分演艺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产业内部结构分散、集中度低。

2.演艺产业风险系数高,缺少有效的风险缓释措施。演艺产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无可避免地面临着诸多风险,如意识形态监管方面的政策风险、同质化演出方面的知识产权风险、体验式精神产品需求层次复杂方面的市场风险,演出作品在投入市场前难以根据市场价格体系予以估值。在这种情况下,舞台演出就无法确保稳定的现金流,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使演艺企业逐渐丧失了对银行机构的投资吸引力。

3.演艺企业管理水平低,融资途径受惯性思维影响。从客观方面来说,众多演艺企业的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管理水平低下,其财务报表往往没有经过第三方机构审计,甚至会出现财务数据缺失和信息不透明的情况,这就导致企业在融资时无法提供可信的财务数据,银企双方难以达成信任关系。

4.演艺企业担保能力不足,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弱。现有金融体系在融资担保方式上重视土地、房产等“硬”资产,而演艺企业以版权、专利权、品牌价值、特许使用权、未来演出收益权等无形资产为主,轻资产属性导致其担保品少,往往需要其他增信措施。近年来得到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多是大型文化企业和政府推荐项目,中小微文化企业获取质押贷款很少。

银行机构的信贷机制不适合演艺产业

1.银行投资意愿低。虽然有一定数量的银行机构开始建立文化特色支行,将文化产业作为重点服务产业,但出于对银行系统内贷款规模、增量、盈利能力等绩效考核指标的考量,大部分文创支行依然倾向于对贷款金额大、期限长、抵押物充足的企业放款,对业务开展缓慢且高风险的演艺企业支持力度相对较低。

2.银企信息不对称。由于演艺企业点多面广、信息分散,又缺乏有效的文化金融对接平台,银行机构对演艺产业的艺术规律、品牌价值、运营模式、资产定价和潜在风险等信息不甚了解,银行在信贷双方中通常处于不利地位。

3.银行信贷审批周期长。中小微演艺企业对接的大多是基层银行,但知识产权、收益权质押贷款等适用于演艺企业的创新金融产品的审批权限多集中在省一级分行。在实际操作中,基层行要将企业的相关经营状况和项目报告在系统内逐级上报、层层审批,而上级银行因对融资企业缺乏了解,往往下派人员展开新一轮的信贷调查,这不仅延长了银行贷款的审批时间,也增加了演艺企业的银行融资难度。

4.银行融资成本高。银行机构进行利率定价时,通常综合考虑企业的定性评分和融资风险度。在定性评分上,以有形资产、净利润和现金流为基础的评分机制提高了初创型演艺企业的融资门槛;在融资风险度上,演艺企业的高风险将带来高利率定价,并附加足额抵质押物、强力保证人和中介费等条款,进而加大了演艺企业信贷融资成本。

演艺产业融资的基础服务体系不健全

1.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体系。在现有的文化金融政策体系下,政府对于银行的演艺产业投资方面没有相应的引导机制,银行投资方密切关注的法律权益保护、政策优惠等实际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这就降低了区域内银行机构对演艺产业的投资信心,大多数有投资意向的银行还在处于利弊权衡状态。

2.缺乏完整的知识产权评估流转体系。我国现有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评估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对象界定不清晰,特别在知识产权评估方面公信力和权威性不足,存在一定的主观性,金融机构普遍不认同。

3.缺乏成熟的演艺融资担保模式。现阶段,我国还没有专门服务于演艺产业的融资担保机构,而且现有大部分文化产业担保机构都是以财政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还未形成多方力量参与的担保体系。

三、中国演艺产业银行投融资机制优化路径

需求端:提升演艺产业自身实力,巩固产业融资的内在基础

1.紧抓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

面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态势,出于降低投资风险的考量,理性的银行机构倾向于集中资源审慎贷款给优势演艺企业。

2.加快演艺产业链融合,推进演艺企业兼并重组。

面对企业规模小、生命周期短等问题,大型演艺企业应积极寻求产业链内部协同,打通市场培育、内容生产、票务销售、场所运营、艺术培训、演出经纪、衍生服务等演艺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发挥规模化、集约化优势来提高运营效率,面对后疫情时代演出行业的加速洗牌趋势,演艺企业应围绕演艺+科技、旅游、地产、游戏、影视、动漫等大文化热点,开展跨行业乃至跨地区的联合重组与并购,在此基础上挖掘演艺内容的附加价值、开发相关衍生项目、开拓多元营销渠道,最终实现由“内生”到“外延”的跨越。跨界融合企业的管理模式、运营能力、风险防范等方面相对更为成熟,更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实现银行投融资的规模效应。

3.规范财务管理,充实文化金融复合型人才。

一方面,以《会计法》《公司法》等为法律准绳,对内制定有关预算管理、成本控制、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重点领域的监督长效机制,对外借助会计事务所来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透明度,从而降低与金融机构对接中的交易成本。

另一方面,打破行业、地域、身份界限,采用高薪聘请、人才柔性流动、无形资产入股等方式吸引文化艺术和金融创新人才;与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高校、金融机构、大型企业集团合作,给在职员工培训文化、金融和管理知识,并实行知识考核与绩效挂钩,引进与合作双管齐下地解决文化金融人才短缺问题。

4. 构建演出市场价值评价体系,提供较为可靠的投资依据。

借助大麦网平台,在演出行业开创用户观后评论的集结地,收集用户对于演出各元素的评价,如演出调性、创新性、吸引力等。随后将用户的多维评价与各类榜单做相关性论证,形成演出市场的各级评估指标,从而建立评估数据库。商业演出都要经过这个数据库的验证,帮助投资者根据评价的历史数据做出相对准确、客观的市场预测,从而找到维持艺术性与市场性的平衡点。

5. 推广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实现投融资生态的价值升级。

单一主体因市场开发能力有限,需要政府牵头搭建平台来激励多边主体之间的有效联动,实现投融资双方的信息对称和资源优化配置。

一方面,发挥信号传递功能,解决投融资双方信息资源不对称问题。以地市为单位,加快文化企业的信用数据库建设,数据库在金融系统内部涵盖银行、担保公司、信托公司和投资基金等机构的信息;在金融系统外部应综合企业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社保等政府部门,以及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信息,为金融机构实现低成本的演艺企业信息发布、对接、交流和监测服务。待平台成熟后,逐渐将其扩展到省级和国家级平台,从而从信息端提高演艺企业银行融资的成功率。

另一方面,依托平台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高效匹配资金供需双方。在资金需求方即演艺企业角度,提供企业和项目信息展示、信用评分体系及报告输出、金融机构对接、文化产业投融资热点分析、演艺产业项目融资手册推送等服务。在资金供给方即金融机构角度,提供精准项目筛选及推送、金融机构品牌宣传、演艺产业相关政策解读分析、演艺产业投融资数据报告等服务。如此,可分别让不同的金融资源和演艺项目资源配置到最适合的演艺企业和银行机构,继而最大程度地节约社会资本。

结语

当前演艺产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凸显,为解决演艺产业的银行资金获取能力弱、信贷融资机制与演艺产业匹配度低、演艺产业银行投融资的基础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我国应从需求端提升演艺产业自身实力,从供给端调整银行供给侧投资机制,从环境端健全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为演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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