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易烊千玺考编成功早了点,考验国家话剧院的时候到了

核心提示没想到大明星易烊千玺最近的亮相竟然和体制内编制有关。2022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发布了《中国国家话剧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拟聘人员公示》,易烊千玺进入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5日。这本是一个

没想到大明星易烊千玺最近的亮相竟然和体制内编制有关。2022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发布了《中国国家话剧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拟聘人员公示》,易烊千玺进入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5日。

这本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一次事业单位编制招录工作,明星也有进入体制内工作的权利,这无可厚非,如果讲明星不可以与众多大学生抢铁饭碗,那是拉仇恨,毫无依据的。我们可以完全置之不理。

但是有网友提出易烊千玺没有报考的资格,因为他是在职人员。这下舆论炸开了锅。这个就不是明星不明星的问题了,而是公平的问题了。如果其中存在违规招录的话,会因为明星的身份放大这种不公平感、被剥夺感。

对于网络质疑,中国国家话剧院至今没有正面给广大网友释疑解惑。为什么没有立即给予实质性的回应呢?我想是出于审慎的态度。

有人也许会说:你考不上编制,人家考上了,你就羡慕嫉妒恨,你良心不痛吗?你质疑,是不是国民劣根性的表现呢?

这种声音就是放屁,因为中国国家话剧院招聘的是国家公职人员,当然要接受监督了,而且《拟聘人员公示》明确了7月7日至7月15日的公示时间。这段时间就是接受社会监督的。

《拟聘人员公示》还有这样一段话: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我单位反映,或直接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反映。

网友们提出质疑,这个行为值得肯定,而不是受到挖苦和讽刺。

那么,我们来捋一捋这个舆论的焦点问题:

易烊千玺是不是在职人员?

我个人分析认为易烊千玺可能是在职人员,他可能没有参加中国国家话剧院这次招聘的资格。

我把通过逻辑分析的理由说出来,供大家参考,对不对,大家来批评指正。我在想,真理是越辩越明,真金是不怕火炼的。

理由只有一个。

《中国国家话剧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一条就是“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共八点,其中第五点是:

应聘人员须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

这个就很简单了,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才可以报考,如果在校期间为“在职人员”,就没有报考的资格。

现在的关键是怎么理解“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这十个字。

按照中国国家话剧院的《招聘公告》,我们可以理解为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在职人员,一类为非在职人员。

而不是说,学生只要在校,就肯定都是非在职人员,就都有参加招考的资格。

如果是这样理解的话,《招聘公告》“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这十个字就完全没有必要写上去,因为第五点前半部分有这样的表述:应聘人员须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

既然是应届毕业生,那肯定是在校期间,既然是在校期间,那肯定都是非在职人员,那自然就有资格了。

那《招聘公告》上“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这十个字的意义在哪里呢?如果按照上面的思路去理解,那这个十个字就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可是,这是国家级的招聘公告,那肯定是非常严谨的,怎么可能多出这十个字呢?

所以,对照《招聘公告》,我认为易烊千玺可能没有资格参加这次考试。

《招聘公告》是

2022年3月1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发布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3月31日。《拟聘人员公示》是

2022年7月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公布的。

请各位注意这里的时间,后面我们分析时有用。

据网传信息反映,易烊千玺日前仍是北京时代峰峻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的签约艺人,并拥有个人工作室。如果这个信息是真实的话,那么易烊千玺与该公司大概率是签了合同的,合同里也一般应该有保障劳动者易烊千玺劳动权益的相关条款。

同时,易烊千玺100%持股小微企业北京九木德文化传媒中心。该传媒中心成立于2018年1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10114MA01FCGB40,目前处于存续状态。

所以,易烊千玺不仅是一位劳动者,还是一位企业主。

这里有一个重要信息,网传北京九木德文化传媒中心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日期为7月4日至7月24日。如果这网传信息是真实的,那么在注销公告时间内,该企业还是易烊千玺100%持股的,还没有完成注销程序,还是存续状态。

而这次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至3月31日。我们不知道易烊千玺是哪一天报名的,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易烊千玺肯定是在3月31日或之前报名的。

那么在报名的时候,易烊千玺拥有自己的企业,而且还是100%持股。其注销这个企业的公告时间是7月4日至7月24日,考试早就结束了,拟聘人员公示都出来了。这个时候注销不注销已经不重要了。当然,注销一个企业,是企业主的正常权利,我们不便多说,哪怕是在考编期间、公示期间。

那么,你说易烊千玺是不是在职人员?他有没有报考的资格?

如果从这个思路来看的话,易烊千玺不要说参加面试,他可能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

如果拥有自己的企业还不叫在职人员,那什么叫在职人员?

如果签约艺人还不叫在职人员,那什么叫在职人员?

我可以很理性地说一句,如果易烊千玺这种情况都不属于在职人员的话,那么我国的失业率统计将会出现大问题,因为这样的情况都不算在职,那失业的人会增加多少!

这是扳扳脚指头都能算得清的账。

这里又存在一个问题了,如果易烊千玺拥有企业,还是签约艺人,那么这种在职的状态,中国国家话剧院怎么就审查通过了呢?

是易烊千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还是国家话剧院太粗心?不得而知。

网络质疑声音越来越大,甚至冲上热搜第一。接下来,我们就要看中国国家话剧院如何回应网络质疑了,如何去判断了。

《招聘公告》第四条第二点是这样规定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

也就是说,如果国家话剧院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会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考验国家话剧院政策水平的机会来了,能不能按照政策来回应易烊千玺拟聘用这个事情?

我想会的,因为这个话剧院前面有四个大字:

中国国家。

这可是不开玩笑的,这代表的是一种权威和稳重。

如果网友反映的是错误的,那么要给大伙儿一个心服口服的解释。

如果网友反映的是正确的,那么要给易烊千玺一个心服口服的解释。

当然,本文分析所依据的资料来源于有关网站,如果这些资料本身的真实度就不够,那上述分析就失去了相应的基础。我不做没有根据的判断,所有的这些分析都基于假设。哪有人会问,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真实情况需要中国国家话剧院来提供,来向社会公布,该澄清的澄清,该反思的反思,该坚持的坚持,该道歉的道歉,一切基于事实来说话。我们拭目以待吧。

总之,这个事情务必要按照政策和规定来办理,否则可能社会大众不买账,因为这涉及到法律,涉及到公平,不是在演话剧。

我也注意到《招聘公告》最后一点,是这样写的:

中国国家话剧院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很有意思的地方是,这个“最终解释权”不是国家话剧院

“拥有”,而是

“享有”,享受的享。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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